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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 [来自:东莞市]:你好,最近我受东莞南城一家公司的邀请为他们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现在那边公司要求我开发票,请问我怎么开票?要到税务局窗口开票吗?有没线上渠道呢?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对于您申请开具发票的需求,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线上渠道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开具开票。如果选择线上渠道,您可以通过手机端或网页端申请开具发票。对于手机端,您可以通过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我的发票”功能,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电子)”模块自行申请开具发票;或者手机下载“广东税务”APP,通过“办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功能申请开具发票。对于电脑网页端,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功能申请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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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想了解下,为什么我们企业的纳税信用得分是90分,但却只是B级,不是A级,不是得分到90分就能评为A级吗?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您可以留意下您所在的企业是否存在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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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芬哥 [来自:东莞市]:我们是一家制造业企业,2019年12月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听说今年四季度有一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设备的新政策。刚好我们11月份购买了一批注塑机,有800多万元,想咨询一下我们能不能享受优惠?主要是我们的证书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20日的,但不知之后是否能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问我们可以享受相关政策吗?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所指的是新政,是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根据文件规定,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您公司有效期到2022年12月20日,购买符合条件的生产设备,可以享受上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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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在报账过程中申报财务报表,系统显示没有基础信息,怎么办?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上述情形请先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栏目查看您已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信息填报完整、无误,请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栏目的“重置申报清册”。如仍未显示相关信息的,建议您稍后再试,或到办税服务厅门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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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们企业之前因为存在一些状况变成非正常户了,现在已经到税务局解除了非正常,但是纳税信用等级还是d级,要怎么样消除d级?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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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镇群 [来自:东莞市]:本人为黄江中泰峰境3期24栋业主,于2021年6月份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时,开发商只给我开了普通纸质收据,并许诺收楼时再给正式发票。 我于2022年7月16日收楼,至今已经5个月,开发商一直未给我开发票,也未给任何合理的解释。请政府税务部门彻查开发商是否存在违规或者不当操作,帮老百姓维护正当权益!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对外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您可以凭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纸质收据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商开具发票给您,如该房地产开发商拒绝的,您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或者自行向楼盘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反映诉求,主管税务机构将按规定协助您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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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是退休人员,与企业签订了退休返聘合同,请问是按工资还是按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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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们公司一直做外贸的,以前给生产企业做代理出口,都是去税局开代理证明的。现在想做市场采购,听说市场采购的代理证明在政府的信息平台上开。那还需要去税务局再开一个代理证明吗?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不用的。根据我国2015年对市场采购的文件规定,纳税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也从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角度出发,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其中《东莞市市场采购贸易流程管理指引》(试行)规定,我市采用受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直接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上开具代理证明的方式,无需纳税人再到税务机关开具,同时也达到和其他部门数据同享的效果。(文件规定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9号)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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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在东莞买了一辆车,也交了税了,但是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想退车,这种情况可不可以退税啊? [2022/12/27 16:44:31]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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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 [来自:东莞市]:公司开数字化电子发票,开错了金额,怎么作废?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您好,数字化电子发票一旦开具是无法作废的,您如果开具蓝字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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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先生 [来自:东莞市]:想咨询自家餐馆符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您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餐饮业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餐饮业的具体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你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2年增值税销售额为550万元,你公司2023年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明年可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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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姐 [来自:东莞市]:企业年终奖明年发放,怎么计算这笔奖金的税?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根据您的描述,可以按实际发放时间分两种情况。
如果这笔年终奖在明年5月31日前发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即这笔年终奖可以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如果这笔年终奖在明年6月之后发放,您企业2022年计提但未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的奖金支出,不得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税前扣除。2023年6月之后实际发放后,按规定在2023年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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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做跨境电商,咨询有没有退税政策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您好,跨境电子商务办理出口退(免)税,跟一般贸易的申报要求基本一致,企业需先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货物要取得报关单,如果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要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且这些进货凭证的有关内容与报关单有关内容相符,要按照规定进行收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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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小姐 [来自:东莞市]:个体户签署买卖合同,要不要交印花税,怎样交?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由于印花税法所指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因此个体工商户买卖货物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需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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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如何查询个税记录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您好,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查询打印对应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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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 [来自:东莞市]:数字化电子发票打印出来没有公章,如何处理? [2022/12/27 16:41:51] >> 详细
回复:您好,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