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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有什么条件?如何参与申报? [2023/4/20 9:47:10] >> 详细
回复: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项目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项目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且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二是项目有技术创新性,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特别是“卡脖子”技术问题,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三是项目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四是项目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能够实现产业化和取得直接经济效益。
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申报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入库。有意向的企业通过线上填写项目入库申请书即可,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具体请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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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获得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奖励后,还能申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吗?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可以的。市级研发机构的绩效奖励跟省级的研发机构奖励并不冲突。并且每一轮的绩效评估奖励也是不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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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还没通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直接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吗?相反,先通过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可以申报市级吗?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可以,但是从2021年以来,省科技厅发布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开始出现要求市级科研平台,到2022年成为“原则上要建有市级科研平台”,可见这个认定的趋势,是往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单位发展,所以建议最好还是先通过市级研发机构,再去申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于先通过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种情况,根据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中“原则上,已认定(立项)成为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自动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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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 [来自:东莞市]:请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要如何办理延期?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选择业务类型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输入申请人工作许可证号码后按系统具体要求进行填报。需注意的是,工作许可证延期最早可提前90天办理,必须在过期前办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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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如何管理使用?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充分信任、放管结合、权责相适、协同推进”原则,切实减轻科技特派员负担,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包干制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除项目管理费和项目绩效支出外,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同时不能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的10种情形。
(二)明确项目管理费与项目绩效支出的比例限制。项目管理费由派出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科研需求领取项目绩效,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且应在项目绩效通过后才能领取。
(三)简化项目管理流程。项目提交申请和任务书时无需编制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实施期满后,无须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市科技局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只需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表和项目结题验收/成果报告。
(四)明确规定配套措施。一是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违反科研诚信承诺的将按照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压实派出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派出单位需配套制定相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绩效导向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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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市科技局有什么支持人才创业的政策?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我们局在2022年1月印发了《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营的科技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东莞创办企业或与东莞相关单位合作共同设立项目孵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对进入培育库的科技人才及企业,可在5年培育期内叠加享受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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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 [来自:东莞市]:外国人已经离职回国了,他的来华工作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要办理注销吗?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需要。如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如申请人已离境的,其注销资料中需要申请人签字的地方可采用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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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可以给到派出单位使用吗? [2023/4/20 9:46:09] >> 详细
回复:可以。按照《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项目管理费与项目绩效支出的比例限制。项目管理费由派出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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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重大科技项目入库问题:请问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有什么条件? [2023/4/20 9:45:23] >> 详细
回复: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项目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项目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且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二是项目有技术创新性,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特别是“卡脖子”技术问题,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三是项目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四是项目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能够实现产业化和取得直接经济效益。
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申报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入库。有意向的企业通过线上填写项目入库申请书即可,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具体请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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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科技特派员问题: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可以给到派出单位使用吗? [2023/4/20 9:45:23] >> 详细
回复:可以。按照《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项目管理费与项目绩效支出的比例限制。项目管理费由派出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