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
、先生 [来自:东莞市]:翠峰路右转进入旗峰路的右转弯路口,请扩大成双车道! 某天早上我排队通过此路口用时8分钟! 右转弯无红绿灯,理应快速通行!可是因为很多车不排队,插队切入最右车道,导致通行速度严重减慢!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感谢市民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大队将联合各部门重新进行实地勘察和集中调研以及加强路段巡逻疏导,力争改善目前交通拥堵的状况。
-
87
、杨 [来自:东莞市]:石井市场面向东升路闸口,应当后退5米! 在高峰期,车辆排队进入石井市场闸口,车辆横在东升路上排队,造成东升路往莞城方向直行车辆遇堵,大大降低了通行效率!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石井市场闸口为市场设置,建议由社区协调市场方进行调整。
-
86
、杨生 [来自:东莞市]:强烈建议市交警支队,对红绿灯设置,增加调查研究论证,做好高峰期拥堵预案,并在高峰期安排专人监控、及时启动预案! 例如旗峰路转入东莞大道红绿灯处(新世纪豪园路段),经常非常塞车,有时候却非常顺畅!是不是红绿灯设置问题?有时候居然从旗峰路与东莞大道红绿灯,一直塞到旗峰路与金树路路口,整整一条新世纪豪园路段都被塞车了!请问交警部门有没有研究过,红绿灯怎么设置才能提高通行效率?!还只是拍脑袋决策?!这时出现严重拥堵,应当及时启动预案,调整红绿灯!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我部门制定有完善的交通信号灯管理机制,通过安排专人针对市区各区交通路况进行监控,根据不同时段的车流量情况设置多个相适应的配时方案,并根据车流量变化实时调整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我市交通具有明显的潮汐特点,平峰期车流相对较小,早晚高峰期车流量较大,大部分路口处于超饱和运行状态(据人工统计,旗峰路黄旗路口达到8162(早)/7906(晚)当量小汽车/小时(7:35-8:35;17:25-18:25),远超一般主干道与主干道十字型灯控路口4400-5000当量小汽车/小时(《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表11-4 城市平面交叉口通行能力及用地规模)。),因此高峰期部分繁忙路口四方向车流量均较大,车辆排队较长。
-
85
、麦 [来自:东莞市]:建议1:东莞交警开通官方微博 众所周知,微博是个宣传交通的便捷平台.交警部门和司机市民能有好的沟通,文明驾驶好风气好传播.东莞的周边城市河源、惠州、深圳、广州、佛山等城市都有开通交警官方微博.这么好的东东 为何我们东莞就不用呢? 建议2:每周查酒驾时把远光一并查处或开展违法使用远光灯专项行动.晚上违法使用远光灯的现象很常见,险像环生令人痛恨;有了微博后学习下深圳多做些微博直播.把好的驾驶习惯宣传出来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一、东莞交警现阶段拥有诸多宣传平台,如与东莞日报合办的《交通安全导刊》,与东莞广播电视台合办的《文明交通你我行》和《交通案例大家说》等。同时,东莞交警还开通了我市首个政务微信号“东莞交警”,现有粉丝86万人。
二、东莞交警目前与社会群众的沟通较为畅通,市民可以通过东莞阳光网的问政平台和东莞交警网的建言献策平台和东莞交警交流。另外,东莞广播电台的《城市新干线》节目,也向广大市民提供了反映交通问题的渠道。
三、东莞市公安局的“平安东莞”作为东莞公安的官方微博,起到了良好的与市民沟通的作用,东莞交警作为东莞公安的一部分,市民可以通过“平安东莞”微博和我们交流。另外由警力和物力的限制,东莞交警暂时没有开通交警微博的工作部署。
-
84
、黄生 [来自:东莞市]:松山湖和八一路交界处道路拥堵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新建的立交桥道路经常要维修,和旧路面相比,感觉存在严重赶工期和偷工减料行为,请解决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松山湖与八一路交界路口车流量大,造成行车缓慢。我大队一直有安排警力针对早晚高峰期在同沙古村红绿灯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平峰期加强巡逻管控的措施,疏导车辆并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市民的反映,我大队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巡逻管控,保障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
83
、王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新车入户上牌到底要多长时间?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如车主本人办理,含买税、验车、办理注册登记、选号、制证等程序,一般一周左右可办妥。如通过车行代办,建议向车行咨询。
-
82
、黑夜摆渡 [来自:东莞市]:1、东莞下桥地铁站附近那么多违章停车的车辆希望来处罚;本来是地铁站用于存放自行车的地方确经常被人停汽车,汽车压坏了很多人行道瓷砖,希望能够在地铁站附近人行道口安装石墩,阻止违章汽车开上人行道。 2、下桥银珠街现在正在修理,本身路面狭窄,为何那么多违章停靠的大货车一直停靠在那里,阻塞交通,也压坏了马路,马路不是停车场,请交警过来严格执法,禁止大货车违章停车,最有效的方法是在银珠街与莞龙路路口设置限高牌,阻止大货车进入银珠街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1)莞龙路下桥地铁站路段R2线工程未完工,很多交通交通设施未恢复完善,我大队将把情况和市民意见向支队反映。(2)针对下桥水果市场两侧、周边路段的车辆占道停放现象,东城大队一直以来采取积极措施,每天都安排警力进行巡逻疏导,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货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且针对银珠街路口段内涝工程施工的情况,我大队加大警力投入,每日安排警力分别在银珠街、下桥警务区、小塘坣红绿灯三个路口,不间断执勤巡逻,进一步加强交通疏导及货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东城街道办事处也每周组织城管、交警、水利中心、下桥社区、水果市场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加强各部门的联动,督促下桥管理区规范水果市场货车进卸货,摊档摆卖、商铺等市场秩序,加强市场内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完善市场内停车位设施设备。
-
81
、夏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城区泰和商业街每天常态化拥堵 请交警叔叔出实招治堵!此路现在是越来越堵 早晚高峰周末更加堵, 造成拥堵主要原因是:1.路两边的违停,原本就不宽的两车道,因违停变成一个车道通行了.2.路两边的开口多 两边有东泰、阳光假日、凯旋城等大型社区;嘉荣城市;小学;幼儿园等;公交车站台 强烈建议(如图):㈠.安装禁停标识牌和标语 ㈡.嘉荣门口安装违法抓拍摄像头 ㈢.里侧车道全部划上禁停网格线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感谢市民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其实我大队一直安排警力加强泰和商业街、春天路、怡丰都市等东泰社区周边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对有驾驶员的违停车辆当场讲清利害关系,及时劝阻违停;对长时违停或无法联系的车辆,拍照取证后开具《流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通知书》。据统计,11月在泰和商业街一带共查获违法停车行为366起。针对市民的反映,我队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此外,我大队将通过实地勘察调研,不断探索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完善交通设施设备,提高路面通行能力。
-
80
、夏 [来自:东莞市]:东莞大道/黄金路红灯可否右转??《圆饼红灯大胆转 电子警察不抓拍》新闻【东莞市交警部门表示,为规范路口通行秩序,避免市民对标识牌认知不同而产生理解上的误区,已将市区内的所有路口用于提醒市民红灯可以右转的标识牌拆除,目前市区内的红绿灯路口都不再设有类似的标识牌。只有遇到以下情况不能右转:①有右转弯箭头灯,且箭头灯为红灯时;②路口设置了禁止右转弯禁令标志的。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在设有右转弯专用道的路口,专用车道内都会有白色的“右转弯专用道”地面标识,在靠近右转专用道的一侧,会有一条长长的白色实线,在白实线的左侧还会有一条虚线,意味着进入专用车道的车辆不得直行或左转弯,只能在车道内右转;而在最右侧直行车道内的车辆则可以右转进入右转弯专用道实施右转弯。】 问题一:图片1,东莞大道往南(前方右转为黄金路)第一组交通灯均为直行箭头灯,无右转箭头,但地面最右侧车道的导流线箭头向右,那么最右侧车道车辆在直行箭头红灯亮时能否越过停止线(之后右转进入黄金路)?若不能,为何不将最右侧的道导流线改为直行车道?问题二:图片2、3,黄金路往东莞大道右转路口,交通灯是圆饼灯,不是箭头灯,当圆饼红灯亮时,车辆可否越过停止线由黄金路右转进入东莞大道?若不能,该圆饼灯为何不用右转箭头红灯代替?(请逐一明确回复)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市民反映的东莞大道右转黄金路、黄金路右转东莞大道等路口的车辆右转弯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当交通信号灯没有禁止右转的指示信号时,机动车在确保行人、其他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可进行右转。
-
79
、群 [来自:东莞市]:随着机动车的高速持续增长东莞当前的汽车保有量已达200多万,且以每年新增30多万辆的速度大量增加。如此高速增长的原因既有经济发达的因素,也有禁摩禁电倒逼更多人选择购买汽车出行的因素,还有东莞的公共交通特别是公汽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因素。有限的道路资源承担如此庞大并不断增加的机动车群体已经是勉为其难,道路拥堵情势日益加剧是必然的结果。为了保持道路畅通政府采取了禁摩禁电的措施,采取了在道路规划建设中不设置与机动车隔离的非机动车道措施,也就是牺牲买不起养不起汽车依赖自行车出行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是机动车多增长快车多为患,衍生出机动车停车难不得不占用公共区域甚至占用人行道的乱象。要缓解道路拥堵政府交通部门应审时度势在治堵思维上有所创新破旧立新,要重新调研以往的保汽车增长压环保节能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公正公平,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群众切身利益,是否有利于缓解汽车增长过快失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是国家批准生产销售使用的合法交通工具,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全面禁止的政策缺乏法律依据,用“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理由是说不过去的,不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建设法治城市对依法行政有了更高要求的今天更是不合时宜的。谢谢! [2016/12/16 11:31:53] >> 详细
回复:我市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与“治摩”并无太大关系。摩托车作为一种轻便的交通工具,有其自身的优点。但从东莞的情况看,摩托车过多过滥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远远超过其给社会大众带来的实际便利。我市实施“治摩”之前,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的“飞抢”犯罪十分猖獗,而且摩托车随意变道、任意穿插、不戴头盔、乱冲红灯等交通违法相当突出,每年的涉摩交通事故都造成几百人死亡。虽说社会治安受多种因素影响,交通事故也不是摩托车的专利,但“飞抢”犯罪基本上都是使用摩托车,每年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也是不争的事实。解决每一个具体的治安问题和事故隐患,都必须对症下药。实践证明,“治摩”对我市改善社会治安、减少交通伤亡事故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实际上,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市从2003年8月起就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新购置摩托车入户,停止办理非粤S号牌摩托车过户,摩托车报废、遗失、被盗也一律停止补发新牌。时至今日,所有本市籍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可能再允许这些报废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虽然经济实惠,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受害人往往因电动自行车没有登记而得不到赔偿,如果不及时“禁电”,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必将替代摩托车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所造成的危害并不比摩托车轻。因此,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和市人大审议通过,我市从2007年8月1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从我市目前的交通安全形势看,如果放任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引发更多的交通安全问题。
-
78
、热心网友 [来自:东莞市]:东莞的禁摩规定究竟还有效吗?为什么城区路上那么多无牌摩托车在跑也没人管?还经常随意变道,长时间低速霸占机动车道?如果禁摩令依旧有效,交警们是否该管管了?如果禁摩令失效了,建议交警大队规范管理摩托车,无牌无证不许上路,能上路也要遵守交通法规!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我市自2006年开展“治摩”以来,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摩托车为工具的“两抢”案件和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但由于我市公交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仍有相当数量的摩托车、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近年来,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通过深入治理流入摩托车源头、严厉打击“飞抢”犯罪、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以来,全市共暂扣摩托车107571辆,暂扣电动自行车48880辆,暂扣三轮车12603辆,治安拘留748人,销毁各类非法车辆近10万辆,查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销售店铺172间。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促进我市“治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
77
、Smith [来自:东莞市]:考驾照这么难,科一都约三,四次不成功。什么情况,只否真的是外面说的,要花钱排队?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我市约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施行的互联网约考工作,目前,科目一每天约考1500人,互联网排序规则为预约截止后系统对预约学员统一按照以下规则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4、同时符合第2、第3、情形的,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序排序。
-
76
、何生 [来自:东莞市]:何时可以解决东日夹板市场乱停乱放,车辆占用道路上落货尤其是在早上上班时间经常有重型货车落货、叉车横行及超4.5吨车辆进入华兴路的问题。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我大队已安排警力针对东日夹板市场周边路段的货车占道停放、卸货现象,加强巡逻疏导,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货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积极与市场负责人沟通协调,明确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车辆管理,避免和减少对道路正常行驶的影响。
-
75
、余生 [来自:东莞市]:支队长大人:东城运河路上挢至峡口村段不分日夜有大功率么托车飞车.汽车飞车没人处理,几年投诉都毛论用.回复重视:我队高庋重视加强巡逻管控等废话.跟本没做事有设卡杳车吗?有调杳吗?有实地了解吗?等等希支队大人核杳处理比市民一个交代谢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我大队一直以来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调整勤务安排,组织警力突出重点时段,针对东江大道、运河路等主要道路,采取定点查处、联合执法等措施,开展打击飙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查严处飙车涉及的非法拼装、改装、遮挡车牌、超速、冲红灯、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飙车者的违法行为,防止因飙车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同时,对日常执勤检查中发现的改装车,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及时对车主进行教育宣传,也极联合交通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深入辖区汽车销售、装潢和维修点,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摸底清查,从源头上杜绝改装车上路,消除改装车噪音对群众生活的不良影响。
-
74
、 [来自:东莞市]:南城宏图路晚上乱停车问题从来没人解决,交警也不来查处。请问交警这几年到底做了什么事?交通违法乱象越来越严重。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我队每天安排警力在辖区各道路开展巡逻执法,对违法乱停放的机动车利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查处,据统计,2016年10月至11月,我队在宏图路查处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行为1855起。
针对网友来文中反映的情况,我队将进一步加大宏图路的巡逻监控密度,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
73
、风雨浪人 [来自:东莞市]:很多年前,东莞就开始禁摩,为何现在还有很多无牌无证,异地摩托车在路面上飞驰,乱闯红灯,横冲直撞,无视交通法规和行人的安全,如此恶劣的交通行为,何时才能解决?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我市自2006年开展“治摩”以来,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摩托车为工具的“两抢”案件和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但由于我市公交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仍有相当数量的摩托车、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近年来,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通过深入治理流入摩托车源头、严厉打击“飞抢”犯罪、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以来,全市共暂扣摩托车107571辆,暂扣电动自行车48880辆,暂扣三轮车12603辆,治安拘留748人,销毁各类非法车辆近10万辆,查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销售店铺172间。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促进我市“治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
72
、叶生 [来自:东莞市]:东城堑头路利通花园前门大量违停车辆,僵尸车/报废车都严重阻塞进出交通,请问如何投诉?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针对堑头路、瑞龙路、育兴路等路段,我大队已安排警力加强巡逻疏导,采取以教育为主的人性化执法,大力整治车辆违停现象,在整治过程中加强对广大司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清违规停车的利害关系。
-
71
、龙行天下 [来自:东莞市]:每天天一亮至到晚上.x7和通行的所有公交车按那个汽喇叭真的好大声.市区不象市区跟乡区没什么区别.东五路家乐福住东莞大道.市区不是禁止鸣笛的吗?开公交车素质这么低吗?还是交警不管!特别x7路最大声.希望能管理下. [2016/12/16 11:11:31] >> 详细
回复: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点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机动车行经被划分为禁鸣喇叭区域或者路段时,鸣放喇叭违反法律规定。若公交车行经区域设置有禁鸣标志,则属于禁鸣喇叭区域或者路段,市民可向辖区交警部门举报,由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
70
、杨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升路公务员小区至星河传说路段,设定了过多的单虚线掉头车道!最内侧经常有车突然停下准备掉头,后面的车辆则紧急刹车或向外侧切道,存在严重交通事故隐患!之前已经有多起掉头车辆与直行车辆、切道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强烈建议:减少掉头线!参照东城路世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感谢市民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关于东升路掉头位设置的问题,我大队将联合各部门重新进行实地勘察和集中调研以及加强路段巡逻疏导,力争改善目前交通拥堵的状况。
-
69
、宋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名滴滴代驾司机,当然也最清楚酒驾的危害。要想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最好的方法还是要通过交警强大查处力度才能培养司机良好的行车习惯。我们代驾经常接单去深圳随处可见交警上路查车,有时在凌晨5点还能碰到查车。回首东莞的现状真让人羞涩,晚上10点后没见过查车,10点前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支队历来重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破坏道路交通环境,一经查处,绝不姑息。
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在各镇、街(园区)交警大队开展日常酒驾查处工作的基础上,我支队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全市酒驾查处整治统一行动。此外,我支队每月开展片区集中办案,异地用警、交叉用警,全面围堵,大大加强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遇有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大型赛事等特殊时期,也会安排专项行动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酒驾查处整治时间段上,在正常行动时间外,我支队安排了“回马枪”、“零点行动”等查处方式,力求时间多样化,保证查处效果。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989宗,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97宗。
-
68
、麦生 [来自:东莞市]:编号:148544 三个半月过去了,宏远立交桥底层依旧没见装上凸面镜! 原问题:宏远酒店门口的宏远立交桥底层环形出入口,强烈建议四个方向安装凸面镜!宏远立交桥做为城市核心交通路口,车流量大,因为是环形出入口设计,司机右测有视觉盲区,这个位置就本人目睹常有刮擦事故发生后又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针对宏远立交桥路段高峰期交通拥堵情况,目前我队已安排警力加强该路段的交通管控,及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并会同市政部门开展调研,进一步优化该路段的道路交通设施。
-
67
、长信不如短讯 [来自:东莞市]:环城路天天上下班都堵,在没有红绿灯的道路上怎么会天天都堵。我真的不知道交警同志们每天都忙着什么?反正堵与不堵对交警同志们没什么影响,上下班不用打卡,堵与不堵都不影响交警同志每月的丰厚收入的!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环城路作为市区最重要的快速路承担了过多的镇区过境交通流,早已处于超饱和运行状态。除施工等特殊情况外,环城路的拥堵主要集中于东段和南段。环城路东段和南段除了莞长立交为互通立交,同沙立交为半互通立交外,圃园立交、温塘立交、莞樟立交、横塘立交、绿色立交等均为跨线桥,设计通行能力存在先天不足,并且环城路部分出入口主车道出辅道、辅道入主车道设计不合理。即便是设计通行能力最大的互通立交,车流量也基本饱和。我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车流量35000-55000标准车次,目前实际车流量已超10万车次。因此,造成环城路拥堵的根本原因是七通行能力满足不了超饱和的车流量,导致高峰期环城路行车缓慢。
-
66
、邹先生 [来自:东莞市]:一、松山湖大道转环城路匝道太窄经常塞车。二、公司的车违章处理需要公司的委托书是不是多次一举?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由于莞深高速、松山湖大道、东部快线往南城方向车辆都汇集环城路入口,且只有两条车道,造成行车缓慢甚至堵塞。东城大队针对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一直安排警力在松山湖大道古村路段,巡逻执勤,疏导车辆,快速处理周边路段轻微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虽然我大队投入大量警力进行疏导,但是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拥堵问题。我大队也向上级反映,建议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共同商讨,研究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道路通行速度。
-
65
、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现在道路上经常出现交通事故引起严重堵塞,其实很多事故的责任十分清晰明了!不明白为什么往往要等保险公司或交警到现场才能挪车?拍个照录个视频就能解决责任划分问题了!我知道有法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的处理引起交通严重堵塞就要进行处罚”但很少见到交警部门执行,等同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对“道路上出现可以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而没有及时撤离引起严重堵塞的”,交警部门除对其双方当事人事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也可对因没有撤离现场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我队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处罚,以减少交通堵塞现象。
-
64
、杨先生 [来自:东莞市]:为什么不禁买电动三轮车而禁止上路太不公了,害我被抓扣车丢财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表面上看,电动自行车轻便、无需烧油,价廉物美,方便出行。但实际上,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一是加大我市道路交通压力,阻碍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步伐。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容量已接近饱和,同时,我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相对较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用,不适合电动自行车这类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非机动车。我市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网络,鼓励群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势必造成道路负荷迅速增加,严重妨碍我市的公共交通发展。
二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引发更多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大多未受过专门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缺乏驾驶技术和交通安全意识,驾驶电动自行车随意变道、任意穿插、不戴头盔、乱停乱放、乱冲红灯等交通违法相当突出,因为车辆没有牌照,路面无法进行有效监控,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另外,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介于摩托车和自行车之间,稳定性较差,安全系数低,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大量攀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已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
由此可见,电动自行车并非人们想象中的的理想交通工具,如果不及时“禁电”,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必将替代摩托车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所造成的危害并不比摩托车轻。因此,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和市人大审议通过,我市从2007年8月1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
63
、王学生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公安部门交警支队领导:您好。本人现向您们反映一个 关于东城区岗贝社区禾仓岭居民小组停车场设置、(审核)未达标问题。根据由公安部与建设部联合颁发的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法规规定1.停车场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2.机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经向街道相关部门了解,该停车场属于社区设置,停车场所在地块属禾仓岭居民小组拥有,也已经领取相关牌照。
-
62
、jm [来自:东莞市]:报考驾照,要求体检,从11月26日被医院告知车管局系统异常,一直等到12月6日,还是被告知系统有问题 ,我想问下这个体检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做,车管局的系统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谢谢!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该故障问题我支队车管所已向省交管局反馈,具体修复时间尚未明确。给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61
、余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远光灯现象泛滥,现在路上照明不错,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司机一直使用远光灯,就是习惯了。从来没见过交警同志查处过远光灯的,司机们自然而然的就以为是理所当然,甚至有的还会说:我就喜欢开,咬我啊!但是远光灯真的没有危险吗?确实,对他自己是没有危险,但是对别 [2016/12/16 11:11:30] >> 详细
回复: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机动车远光灯的使用问题,我国相关法律作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对于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然而,在我市大部分道路均设置了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双实线的情况下,对机动车使用远光灯进行处罚只能局限部分未设置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双实线的道路,处罚范围极为有限;针对“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也受限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前提“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
目前,我市交警部门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市范围的酒驾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如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对符合处罚情形的坚决予以处罚;对不符合处罚情形的会对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他们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不要使用远光灯,减少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良影响,避免导致交通安全隐患。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支队还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相应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待上级部门对有关规定进行修订时,我支队将根据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对有关规定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