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逆行者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一名下面镇区的专职消防员,我想说现在在东莞我们的工资不同镇区相差太大,高的年薪过十万,低的一半不到,早在2015年市府下发的文件说年薪9.7万,但由于不是强制执行很多镇区都支不到,现在的物价工每月4000的工资怎么够,希望支队能为我们争取更好的薪酬待遇,面对无情的火灾我们无怨无悔艰苦工作,但希望也能解决好我们的后顾之忧。能像铁骑一样工资直接由市府财政发放吗?全市消防员统一工资!那样落后镇街消防员待遇才能有保障,谢谢! [2019/11/22 9:49:27] >> 详细
-
20
、邓伟林 [来自:东莞市]:苏局好!我是石排消防专职队的一名队员,请问一下,我因为手指甲有一点长和另一名队员因床头柜被找出一元被副队长罚一百,值班三天。罚得合理吗?向队长反应他就说我们做不了就不要做,自己离职 [2019/11/22 9:49:27] >> 详细
-
19
、爱莞人 [来自:东莞市]:莞城消防大队对面的铭可达商住中心,晚上两侧停了车,消防车都无法通过,有看到几次消防车在通过不了。你消防队领导实地考察一下。 [2019/11/22 9:49:27] >> 详细
回复:该小区没有加强周边消防车道的管理。铭可达商住中心周边属于非市政道路,周边民宅居民的私家车进行了临时停放。
三、处理情况
(一)针对私家车违停的问题,建议物业单位向属地交警部门及社区反映;
(二)建议物业单位加强对铭可达商住中心周边车道的管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如业主发现小区物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可向辖区公安派出所反映。
-
18
、塘厦的新莞人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苏支队长、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是塘厦镇迎宾大道38号宏业中心花园的业主,我们有几个问题需要向各位领导反映:本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什么时候才能整改安装兑现?半年多时间不断有业主反映该情况,塘厦消防队的领导已经多次到现场检查,情况属实,为什么塘厦消防整改办公室的领导就奈何不了一个小小的物业公司?为何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敢对抗消防部门的处罚不整改呢?当地消防部门如此爱护该物业公司,难道官商之间存在有什么猫腻吗?这些问题让我们很难理解! 本小区约有业主1000多人居住,还有一所幼儿园和三所补习班,是人口密集地,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本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没有单独消防水池,没有单独消防水管,消防水管和饮用水管共用,消防栓没有水)被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本身就是现在物业公司老板娘的丈夫开发商所造成的,一切好事坏事都是他们制造的,现在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抛开,难道这些乱事还要我们业主来承担吗?据该物业公司的老板娘吐苦水,整天一句话“没钱整改”,多次拿成立业主委员会来做交易,叫我们业主筹钱来整改消防安装工程,拿这些没有意义的歪理来拖延时间,甚至还恐吓、骚扰打击报复投诉人,物业公司老板娘内心就是不愿意掏钱出来整改,塘厦消防整改办也拿这位可爱的老板娘无可奈何!消防安全隐患还可以拿来讨价还价吗?难道塘厦消防部门就这样执法吗?为此,现把情况反映给苏支队长,望支队长来督办宏业中心花园消防设施设备整改落实问题。谢谢! 2019年11月13日 [2019/11/22 9:49:27] >> 详细
回复:该小区连续多年多次投诉不同的火灾问题,之前投诉还反映过该小区存在“消防管道生锈、漏水、无水”、“没有单独消防水池、水管、消防水管和饮用水管共用”等情况,由于该小区是2001年前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当时适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3.1第五条规定,7层以下(含7层)的各类住宅,不需要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幼儿园使用了宏安楼、宏泰楼的首层及二层局部,设置了消火栓系统,经抽查测试有水,水压符合要求。因此,大队不能对此类情况进行处罚等措施,塘厦大队已经多次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约谈和指导,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其维修好现有消防设施。但由于该小区存在没有维修基金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对日常的大额维修费存在矛盾分歧,我单位已经将该小区相关情况函告给房管所、社区、派出所等部门,将由主管部门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
17
、fjszsx1 [来自:东莞市]:投诉消防部门无有效作为: 东莞南城西平未来世界花园小区消防几乎瘫痪,业主从2019年四月开始投诉,至今已超过半年,消防仍然瘫痪. 投诉消防部门,回复永远是,已经处罚物业,并要求整改.投诉房管所,回复是要由消防部门处理,投诉物业回复是,申请维修基金,小区好多年前开始就一直是这种状况,各种政府检查,消防总是各种正常,只要检查都是可以通过,内部其实早已烂透,业主投诉总是推诿踢皮球,消防来检查就把水管打上水,消防一走就把水放掉,灭火器上的检修标签过期,消防部门居然说压力够,可以用 [2019/11/22 9:49:27] >> 详细
回复: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投诉属实。
三、处理情况
大队已对东莞市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南(消)行罚决字【2019】0026号)。但由于消防系统维护耗资大,需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护,东莞市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书面函告业主委员会,未来世界花园业主委员会已书面回复东莞市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引入第三方对小区进行鉴定,并协助寻找房管所拨付维修基金进行整改。现我大队已发函请房管所协调未来世界花园小区各方使用维修基金对消防系统进行整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目前属于整改期中,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4日。
-
16
、桃运城 [来自:东莞市]:在莞城街道运河西三路桃运城后面的厂区,有好多小厂拥挤在一起,严重影响桃运城的消防安全。而且,经常上午或者晚上十点左右倾倒很多垃圾在厂区的路边,阻塞交通,而且周围树木繁茂,容易传播火势,影响消防安全。该厂区的设计及工厂的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请核查。 [2019/11/22 9:49:27] >> 详细
回复:该厂区已存在多年了,已倒闭,现分租作小作坊使用,有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处理情况
(一)针对倾倒垃圾的情况,建议向环保部门反映;
(二)倾倒垃圾及周围树木繁茂的情况,社区也会积极同业主沟通协调,做到不影响安全通道,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
15
、莞物 [来自:东莞市]:莞城区富通自在城二栋3楼、6楼有业主将电动自行车推入电梯,放于楼道,严重影响整栋消防安全。本来物业已经在楼下安装了充电设备,但他们就是不肯在楼下停放。请严查!严查!查! [2019/11/22 9:49:27] >> 详细
回复:积极联系物业单位相关人员核查了解,已及时清理该楼道,并对平时存在停放电动车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
三、处理情况
大队对物业相关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并组织了培训,要求务必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将强制搬离,并在业主群曝光整改。另外,要求结合当前119宣传月活动近期加强对电动车火灾的安全宣传力度。
-
14
、梁小姐 [来自:东莞市]:小区禁止电动车停在楼下和家里,有什么依据吗?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你好,首先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消防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可以在1分钟内充斥整个楼房,导致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今年5月份,广西桂林一村民自建房因电动车起火发生火灾,事故造车5人大学生死亡,38人受伤。今年8月31日凌晨5点多,在东莞东城一外卖配送点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导致楼上30余名租户被困,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电动车确实给我们市民带来便利,但现在很多市民为了方便,喜欢将电动车放在疏散通道或者电梯前室、楼梯间前室进行停放或者充电,这是非常危险的。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听众,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个人违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电动车火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3
、林生 [来自:东莞市]:想报消防员,想知道他们是怎么休息的?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必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仍然要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在坚持按照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管理和确保完成任务的同时,让广大消防指战员能够科学合理地调休是始终保持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专门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暖心工程,正在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总的考虑是,节假日在保证正常驻勤备战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比例安排人员调休;符合休假探亲条件的,按规定安排休假探亲;因重大任务长时间备战未休息的,适当安排调休补休。
(一)探亲假。未婚(离异、丧偶)消防员与父母不在同一地级市生活的,四级消防士任期内每年(从选取、晋升时间算起一年内,下同)享受1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三级以上消防士每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30天。已婚消防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已婚消防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1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的,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1次探亲假,假期45天。
(二)休假。高级消防员(一、二、三级消防长)每年享受1次休假,三级消防长假期20天,二级、一级消防长假期30天。高级消防员每年只能选择探亲假和休假其中一项,不得重复计算。
(三)经批准结婚的消防员(含再婚)享受婚假15天。
(四)消防员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时,享受护理假30天。
-
12
、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非东莞户,能报消防员吗?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在年龄、学历符合条件的同时,选择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的,必须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及续期事宜请咨询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
11
、秦先生 [来自:东莞市]:当消防员有什么需求?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消防员招录的要求有: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专项招录解约定向培养士官须为原公安消防部队依托地方院校培养、经前期摸排具有报考消防员专项招录意向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
10
、钟先生 [来自:东莞市]:招消防员的考核项目?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网友您好,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的考核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考核项目包括: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和拖拽等。
-
9
、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大四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消防员吗?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感谢您对消防的关注,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管理指挥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招录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编配情况提出招录计划,应急管理部汇总审核后,报中央公务员部门审批。招录对象应当符合国家招录公务员基本条件,主要从消防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中公开考试录用,具体组织实施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负责,也可委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厅局负责。
-
8
、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听说招消防员,待遇怎么样?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关注并肯定我们的消防工作。关于消防员的待遇问题,目前,因为“三定”方案尚未出台,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也尚未公布,我们现在实行的改制前平移过来的政策。此前消息,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消防员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以后,消防员也会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我们相信,消防员的待遇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的。所以,欢迎你明年报名参加我们的招录。
-
7
、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公共场所有火灾隐患,要怎么投诉?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目前关于消防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有3个途径。
1、96119专线。可拨打96119电话投诉;或者微信搜索“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小程序,关注小程序-点击消防隐患投诉-按步骤填写场所名称、场所位置(必须把所属镇街写清楚)、场所类型、隐患类型,群众还可以上传现场照片。如需实名制举报,必须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举报人单位、举报人地址等填写清楚。
2、12345政府热线。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或者微信搜“东莞12345热线”公众号,即可在微信上进行投诉,“东莞12345热线”会及时转消防部门处理。
3、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可登录东莞阳光网通过我们的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进行投诉。
-
6
、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自己经营五金店,消防队去检查经常说店里不能住人不符合消防标准?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首先大家要明白一个概念,就是任何建筑物都有它的使用功能,建筑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都是针对它的使用功能来讲的。那我们现在说的三小场所,都是一些经营性的建筑,作为商铺来讲,它可能是安全的,但作为居住的场所来说,它肯定不安全,因为它本身就不具备居住的这个使用功能。
第二个就是,近五年的火灾分析显示,三小场所是我市亡人火灾的高发地,小火亡人是我市亡人火灾的特点。本来这个三小场所应该是没有人居住的,按理说不应该发生这么多的亡人火灾,但是事实证明,三小场所一旦住人,发生亡人火灾的几率较大。
第三个就是,如果三小场所要住人,那就一定要进行一些技术改造,满足住人的安全条件。比如:利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将住人区域和经营区域分隔开,并且要分隔到顶,住人区域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住人区域应开设1m×0.8m的逃生窗,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
5
、何小姐 [来自:东莞市]:消防教育基地通过什么途径去参观?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你好,首先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消防的关注与支持!目前,我市在市科技馆有1个市级的消防教育基地,各镇街共建设了140余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微型体验点,还有全市范围内共80多个消防队站,都是面向市民朋友长期开放的。今年11月9日,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正式上线启用,您可以关注“中国消防”的微信公众号,在菜单的“服务平台”,选择“消防体验场馆预约”,进入小程序,选择就近的消防教育基地、体验点和消防队站等科普教育场馆,输入参观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预约,预约结果会在三日内通过服务信息反馈。欢迎您和您的家人来参观体验!
-
4
、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自己经营餐饮场所,经常有消防员检查,怎么样确定他们身份的真实性?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今年10月份开始,消防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我们每月1日前3天将随机生成监督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我们可以通过我们东莞消防的微信公众号查看自己的单位是被抽查到。
另外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着穿制服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
3
、朱先生 [来自:东莞市]:朋友家里着火,自己认为火灾认定书与消防支队给的有出入,想看档案?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按《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121号令)相关规定(第三十四条),消防机构作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我就先回复这些,如果您对申请查阅档案仍有疑问,请到市消防支队业务受理窗口当面咨询,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
2
、卢小姐 [来自:东莞市]:车上防灭火器需要什么要求?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您好,由于车辆保养、使用不当,或夏季高温等因素,很容易引起车辆自燃的火灾事故。为做好安全防范,车主应在车内常备灭火器。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易燃易爆运输车辆、大中型运输车辆、大型客车等车辆上必须配置灭火器,小型车辆也可配置灭火器,保证安全。目前车辆上普遍采用的有干粉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器、清水灭火器等等。一般车上放置容量为1—2kg的ABC类灭火器较为合适。想配备灭火器的车主可到正规的消防器材经销商店购买合适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对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
1
、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之前看过消防视频,说逃离火灾现场用湿毛巾捂鼻子是错的吗?需要怎么做? [2019/11/22 9:48:11] >> 详细
回复:湿毛巾捂口鼻的做法是大约100年前从美国传来的,当时美国的建筑物高分子材料少,有毒烟气少,用湿毛巾捂口鼻可以通过。现在的建筑材料发生变化,内部有很多有机高分子化合物,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像“一氧化碳”是不溶于水的,无法被湿毛巾过滤,所以,使用湿毛巾捂口鼻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但是,消防部门曾经做过“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穿过浓烟”的试验,发现该方法虽然有局限性,但在烟气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湿毛巾可以起到抵挡刺激性气味和镇定头脑的作用,也能让人的呼吸频率更加平稳。
总的来说,湿毛巾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形,但有胜于无。在高温和浓烟条件下,湿毛巾确实起不到多大作用,但在火灾初始阶段或者等待救援时,湿毛巾还是有一定帮助的。当然,正确的做法是尽量不穿过浓烟,寻找能够安全逃生或等待救援的地方。从专业消防的角度来说,建议市民家中准备一些灭火器和逃生面罩等专业器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