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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生 [来自:东莞市]:强烈建议办居住证的照片,直接调用身份证照片,拍照劳民伤财... [2020/9/30 17:20:06] >> 详细
回复:感谢您的建议。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要求,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我市居住证业务办理沿用省公安厅业务系统,该系统无法提取居民身份证照片用于办理居住证。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向省公安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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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市民 [来自:东莞市]:你好,请问麻涌公安分局村级辅警转岗为镇级辅警工资是多少钱一个月?社保每月缴费多少?还有住房公积金买多少呢?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根据《麻涌镇村级辅警分流转岗实施方案》要求,于2020年8月1日对符合条件的村级辅警转岗到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镇级辅警,村级辅警转岗后与镇级辅警同工同酬。现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辅警工资根据辅警的工作岗位、每月的值班值勤、绩效考核等情况有所不同。分局辅警全年工资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其中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按东莞市有关缴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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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生 [来自:东莞市]:目前新的入户政策出来了,因为我个人原因没有办理居住证,导致我目前出现这样一个尴尬局面:我1.2015年有房产2. 东莞理工2012年毕业,一直在东莞工作,2013年开始有社保,目前因为小孩上学原因不能入户东莞,原因就是没有居住证,请问如何解决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9月1日起施行新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新办法已不设申请人需持有效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建议市民关注“莞家政务”公众号,查看办事指南“市外迁入-人才引进”,在“预约办事-在线预约”中预约办理。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满足以下五种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在本市缴纳社保满半年的;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3.在“莞e申报”或“二标四实”系统自主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
4.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5.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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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 [来自:东莞市]:东莞什么时候正式出台并执行电动车管理方案?电动车现在禁是禁不了啦,各地马上改变了管理方式,改为上牌登记的管理方式,东莞也出台了方案,但还并未落实,东莞也变成了珠三角大湾区最后一个还没有落实电动车管理上牌的地市,希望相关部门加快落实电动车管理方案呀。另外,如果管理方案正式出台,请问在管理上有那些手段能保证新政能有落执行呢?对那种超标的三轮车(由于车身大,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会对行人有较大危险性,如果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又会与法律相违背)有什么措施可以有效管理呢?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1、《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时间、立法进度
2020年1月4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做好<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的意见》(东常办[2020]2号)文件,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为东莞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预备项目,现市人大已将该项目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预计2021年可以出台落地。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由我局牵头开展该立法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立法工作开展顺利,我局即将于2020年10月15日举行《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将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车辆销售、蓄电池回收、登记上牌、上路行驶条件、通行规则、停放、充电等管理事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听证完毕后,我局将按照立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2、如何推动《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
(一)广泛宣传
我局将结合“一盔一带”活动,对《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立法进展、重点内容进行大范围、全覆盖的宣传,正确引导企业规范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群众规范骑停电动自行车,并对诸如“佩戴头盔”“登记上牌”“安全充电”“规范出行”“有序停放”等具体多个事项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指导,争取在《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落地实施前,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的宣教工作做细做足。在《条例》实施后,我局将会持续把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的宣教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二)严格执法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严查不戴头盔、逆向行驶、冲红灯、违法载人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的行为,维护合规电动自行车合法权益。实际上,我局目前已经按照“一盔一带”活动的工作要求,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
3、关于“三轮车”的管理措施
一种是由动力装置驱动的,有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总体来说,此类车辆属于机动车(三轮汽车或三轮摩托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九条)。驾驶该类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机动车要合法登记上牌,二是驾驶人须具备驾驶资格。另一种是人力驱动的三轮车,此类车辆属于非机动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也就是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各行其道。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一)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进行处罚;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可以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九)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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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务工者 [来自:东莞市]:在大朗长富路(富民中路到松佛路间那一段),所有的交通信号灯都是箭头号的,但是没有右转信号灯(一般在箭头号的地方,会有一个右转的黄色箭头,让大家可以右转)让很多车不敢右转,请问,如果不设黄色右转灯,是否可以将此信号灯变成圆饼形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圆形的信号灯在红灯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右转的。现在不是圆饼形的,也没有黄灯右转灯,造成很多右转的人不敢右转,影响交通通行效率,希望交警能重视并落实呀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由于信件反映路段只有两条车道,根据实际情况,大朗交警大队已落实制作“红灯可右转”交通指示牌,将不日内安装完毕,加强指示提醒作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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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来自:东莞市]:黄江环城路只设立警示牌,没看到禁停标志,黄江交警说去年和今年污水管道施工、和标线老化造成道路标线不清晰。这个不是1天2天的问题,天天知道抄牌违停,就不去处理道路标识问题,摆明就是给陷阱老百姓踩。黄江交警是故意不更新道路标线,每天多增加一些收入吗?我就是这样被黄江交警坑了,哑巴吃黄连。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9月29日黄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安排专人与投诉人电话沟通,特别是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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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桥头镇建威制衣厂一个叫刘**在7月上旬的一个晚上因醉驾被桥头交警查获,不用拘留15天和只惩5000元,驾驶证只扣1年。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2020年7月8日23时52分桥头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桥头镇桥光大道真功夫路段执勤时,现场查获粤SJ25G7号牌的小型轿车,轿车驾驶员为刘某锋(建威制衣厂员工),现场呼气测试仪检测结果是107毫克/100毫升,抽血检验结果114.8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经审查,我局已于7月9日立案侦查。
因刘某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7月9日在刘某锋交纳5000元保证金后,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已于7月16日吊销刘某锋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该案件将移送检察院,并依法追究刘某锋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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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东莞市]:罗沙路罗沙市场路口斑马线的行人、电动车、单车不定时出入,导致机动车礼让行人十分被动,还容易造成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而被路口的违章摄像头抓拍,十分不合理,行人、电动车、单车是动态的,违章抓拍是固态静止的,而且有时是行人、电动车、单车突然走出来,所以机动车十分无奈,日日经过塞塞塞,又容易被不合理的摄像头抓拍违章,建议该路口设置行人红绿灯,控制行人、电动车、单车的行走,方便机动车驾驶,又安全又可行,何乐而不为,为何非要建个人行天桥,罗沙市场是老人家的聚集人,人口密集,建人行天桥让老人家通过等于叫罗沙市场倒闭!!!这路段真需要解决,建议该路口安装一个行人红绿灯~~~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经了解,东莞市交警支队曾多次组织各部门、行业专家等到罗沙路罗沙市场路段现场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于2019年将包括莞城罗沙市场路段等13处行人过街集中的点位,报送给东莞市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建设人行交通信号灯。罗沙路罗沙市场路段经过系统论证,已经纳入到第四批东莞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治理中,目前已经完成了信号灯的图纸设计,预计于今年内动工。
至于该路段目前实施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如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是骑行状态,突然冲出路口导致机动车礼让不及的,系统并不会采纳该抓拍图片,而机动车驾驶员也可仔细察看相关图片中的要素并提出申诉;而行人、推行状态的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横过道路时,因速度较慢,机动车驾驶员行至该路段时,应慢行并仔细观察,注意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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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恐惧症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近期似乎没有什么最新消息了,这个条例是否已经正式生效?如果没有,还得等多长时间?我现在所住的城区片某城中村偶尔还能看到少量犬只随意走动,没有人看管也没有拴狗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危害周边居民安全。我所住的出租屋最近几天就有住户不文明养犬,虽然是圈养但是在有人经过门口的时候,稍有动静就会狂吠,扰民不说还会惊吓到其他租客,希望任何不文明养犬行为能够重拳出击,加大巡查力度,严惩不文明行为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目前《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市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并送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待省审核通过后依法颁布实施。
《条例》中针对不使用牵引带、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遗弃或虐待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设置了专门处罚条款,对违反养犬义务的养犬人依法进行处罚。通过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切实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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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后 [来自:东莞市]:东城实验中学门口都是禁停路段, 但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还经常有人停车(车主不在车上), 请求加大执法力度, 减轻交通压力和还城市文明, 方便家长接送小孩. 另请求宣传非机动车道作用, 叫人们不要在非机动车道上步行/溜狗/逗留......, 以便城市更加文明, 交通更安全.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东城实验中学门口对出道路为学前路,双向两车道,西接振兴路,东连学星路。道路两侧有新世纪星城、嘉荣购物广场、东城中心小学、东城实验中学以及沿街商铺、食肆,人流、车流相当密集,每到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接送车辆骤增,道路行车缓慢,尤其今年东城实验中学和东城中心小学共新增招生名额800人,学前路车流量超出负荷。
为规范行车秩序,减轻交通压力,东城交警积极协调各部门、制定有力措施以缓解道路拥堵情况:
1、对东城实验中学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核查,翻新道路标线,增设“禁停”、“学校区域”等标志牌,施划“护安护畅”安全区域,确保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设施齐全有效。
2、与学校、停车场方进行沟通协调,并由学校通过温馨提示等形式倡导学生家长往学校侧门两边的塘边头停车场、丽欣家园停车场分散停放车辆、接送学生,减少同一时段同一路段的家长车辆,从而缓解交通拥堵。
下一步,东城交警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调配铁骑警力向东城实验中学路段倾斜,突出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进一步强化学前路、学星路、振兴路的巡逻频次,及时疏导交通拥堵,同时积极纠正查处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提升通行效率。同时组织人员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大对周边商铺、小区、学校的走访、宣传力度,倡导附近的车主、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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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牌的无奈 [来自:东莞市]:小车被异地套牌多年,现有异地套牌违章记录,报案多年但一直无法捉获套牌车,今次异地套牌违章记录是现场执法的,有驾驶人身份信息、证件信息、现场录像,为何不捉获此人了解套牌情况,请问如何解决! 该案件发生于2020年5月28日15:37在清远区域二广高速2439公里0米套牌车现场被交警查罚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现有现场执法的有力证据(现场执法查罚录像过程、现场驾驶者身份信息、现场套牌车辆等人证物证),希望引起高度重视来抓人抓车,并不是核实后消除套牌违章记录,公安部门核实被现场执法的当事人信息是否真实。 [2020/9/30 17:19:05] >> 详细
回复: 一、车主本人带上车辆有效证件并驾驶涉嫌被套牌车辆到东莞市内各交警大队进行报案。受理的大队将根据车主提供线索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由于问政人没有提供车辆及违法记录的相关信息,建议到就近交警大队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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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来自:东莞市]:位于厚街镇中心小学旁,厚悦文创城楼上的菲尔斯特健身房收取了大量健身卡会员费,在未通知,无任何告知下于2020年9月8日准备直接歇业跑路,在偷运器材的时候被盈丰商住中心物业发现,物业扣押了健身器材。健身房会员于2020年9月9日到厚街虹桥派出所立案,建立退款群,相关登记处理做了一天,要求健身房老板退款。在派出所签订保证书后,健身房老板蔡庆山承诺于14号早上9点半-10点半处理退款或者转会,由于有厚街派出所及文创城招商作保,会员们当晚离开健身房。2020年9月14日,会员来到健身房,健身房就让做退款登记(说要清算,两天内办理退款)等到11点半仍未处理后,大部分会员相信派出所选择先离开。但是时至今日,结果根本没处理,文创城和派出所就给健身房搬走器材,放走了老板。退款群也被私自解散。找厚街市场监督局回复只能拉黑健身房。重新找回派出所,健身房老板以各种理由不到派出所现场处理?本来器材、人在,都是很好处理的事情,结果被他们一放,投诉退款都无门。请问我们的退款该如何处理,请相关部门督促。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2020年9月8日,群众报警称厚悦文创城菲尔斯特健身房在未告知会员的情况下歇业跑路。接报后,民警赶赴现场处警,由于聚集会员人数较多,民警立即组织菲尔斯特健身房法人代表蔡某山、厚悦文创城负责人及会员代表进行调解协商,并达成口头协议:于9月14日上午9时30分,由菲尔斯特健身房为会员办理转至位于明丰广场5楼的力美健健身俱乐,同时在厚悦文创城周边、菲尔斯特健身房门口张贴公示和发通知告诉会员。
2020年9月14日,大部分菲尔斯特健身房的会员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但部分会员可能存在仍然不知道健身室倒闭或对处理不满意等情况,法人代表蔡某山也表示如有会员前来健身房会妥善处理好后续退款工作。由于该事件涉及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建议如未得到合理处理或不满意安排的会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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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 [来自: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斑马线不合理!稻花村和菊香苑小区门口斑马线不合理A(在商铺门口,有台阶,无法上下),请重新规划或者增加多一条B处。请实地考察,杜绝浪费公共资源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感谢市民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交警部门派员实地查看,元美中路稻花村和菊香苑小区门口道路是一条约300米路段,而市民建议设置斑马线的B处离元美中路与石竹路交汇路口相距约100米,对刚刚起步加速通过交通信号灯路口的车辆影响较大。
此外,在道路两边都有商铺的B处设置斑马线,会让横过道路的人流较为陆续分散,对该路段正在行驶的车辆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不利于道路通行效率。而在道路只有单边商铺的A处设置斑马线,虽然未能让部分群众直接横穿道路,但能令到准备横过道路的行人提前观看路面状况,并让行人更加集中地横过道路,有效减少横过道路行人与正在行驶车辆的交通冲突,对道路通行效率较为有利。
接下来,交警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该道路的交通设施问题开展进一步调研,促进交通设施的规划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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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 因为交通违法扣分需要科目三考试, 去年年底去预约考试 几次都没有合格,我以为是自己对考试系统不熟悉我就认真学习认真领悟再约考。突然而来的疫情让考场停考差不多半年,今年开考我就预约考试,然而在考试的过程中我发现我没有违规系统却判不合格,我就有疑问,随车考试的民警就带我到申诉室耐心查看视频, 确认是系统误判之后帮我申请重考也是不合格。我接着预约考试,在考试中也是有同样的误判,考试民警查看视频确认误判之后帮我申请重考,反复几次都是一样,考试民警当时也联系了技术工程师反应情况,工程师回复说也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可能是达到重考上限,当天也没有办法再考试了,没办法再申请重考之后留了考场电话民警让我回家等,他把情况向领导反应。至今我电话联系考场回复说还没有恢复考试,咨询车管所几次他们说不知道怎么办,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说等通知。等了几个月可是事到如今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还是不能约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今天我想咨询一下交警支队领导,车管所对企石深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系统什么时间可以修复?什么时候可以约考?因为这个考试系统毕竟是去年八月初才投入使用,如果一时半会解决不了技术问题,车管所考虑过考试民警人工监考吗?期待领导们能及时为我们解决这个难题。谢谢!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首先,由于系统问题导致市民无法顺利完成科目三考试,东莞车管所深表歉意。
东莞市企石镇深巷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以下简称企石考场)最后一次考试是2020年7月23日,至今两个月未能开展考试。经核查,因企石考场考试系统发生故障导致误判率过高,按规定需进行整改后才能开展考试。故障发生后,考场系统建设维护方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系统进行分析,对考试路线的电子地图进行修改,修改后使用考试车辆进行测试。目前,已经基本测试完毕,预计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修复。
另外,关于市民提出是否考虑转为人工监考的问题。我市水濂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考场原是采取人工监考,自2019年7月企石考场采取计算机评判后已不再使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已停止水濂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考场使用人工监考的权限。
鉴于考试系统于近期即将完成修复,即日起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工作日内直接到东莞车管所一楼6号窗口进行预约国庆节后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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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宾 [来自:东莞市]:东城区柏洲边松岭街、柏涌街、书香里、丰源巷、车源巷、科甲巷等出租屋、非法么托车多、、出租主不申报莞E网、什么人可以住、局长重视、突击清查村内有出租屋、处理不规范房东、使社区治安秩序混乱不堪忍受有所好转、谢谢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于2020年9月28日9时35分通过电话拨打号码22258131,联系人李某,经电话了解,此地方为私人住宅并不是出租屋,没有找到李某这位群众,屋主姓钟,所以暂时没有了解到莞e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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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少君 [来自:东莞市]:您好,没有居住证,身份证外省的,掉了,补办身份证需要居住证,但是办居住证需要6个月,而我现在急需身份证.目前在一个美宜家门店上班,请问,怎么样才能快速的补办身份证呢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我市已实行异地居民身份证业务无差别办理,市民可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或任意镇街(园区)公安综合办证窗口办理补领业务,需提供(广东?东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无须提供居住证。建议市民关注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在“预约办事-在线预约-户政业务”中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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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生 [来自:东莞市]:电信诈骗犯罪手法来来去去就是那几种(甚至可以说换汤不换药,最常见的就是冒充公检部门说受害人在异地犯罪,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但上当受骗的人却依然不少(有些是大学生,有些甚至是退休教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公民的防范意识不强还是有关部门的宣传不足?我看倒不像,一些上当受骗群众的学识不低,而且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的信息亦可以从电视、短信等渠道得知,但依然有群众上当受骗。就算是有真正的警察上门制止,到头来却反被受骗群众认为是假的。另外,一些诈骗犯罪份子却能准确无误的掌握受害人的详细个人信息,这就令一些群众深信不疑地上当受骗,但这些个人信息是如何落入犯罪份子手中呢?是不是有人非法倒卖个人信息?是从哪里倒卖的?公安部门可以从这方面下手,同各单位部门合作,防止有人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公民的个人信息。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事件导出不穷,因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引发的一系列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和负面舆情事件逐年成增值趋势。
我市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以打击侵公黑灰产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犯罪人员。2020年,我市打击侵公黑灰产犯罪破案数、抓获人员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提高,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防范宣传工作,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以市联席会议名义要求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工作和落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职责。
此外,警方提醒:
1.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在购买房屋、登记快递信息等过程中,最好使用另外一个手机号码,便于和日常生活分开,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受到骚扰和侵害权益。
2.根据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以购买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为了提升业绩购买或销售公民信息的行为 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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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 [来自:东莞市]:你好,请问家庭需要分户怎样办手续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办理条件:我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在同一家庭户中的配偶、子女须一并分离出来。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家庭分户。
所需资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结婚证、分户地址房屋的二维码门楼牌照片(可出示手机照片或图片打印件)。有随迁人的还须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收养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书、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随迁人居民户口簿、随迁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上的提供)。
办理方式:建议市民可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办事指南“家庭分户”,在“预约办事-在线预约”中预约到公安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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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现在怎么没动静了,强烈呼吁《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尽快推进,早日出台!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目前《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市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并送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待省审核通过后依法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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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生 [来自:东莞市]:希望交警开通随手拍举报交通违章.现在国内很多二三级城市都有了,唯独东莞不行.随手拍非常有利于促进文明行车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感谢市民的建议,我支队已连同相关部门着手随手拍相关工作,目前处于前期内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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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 [来自:东莞市]:东莞环城东、南、西、北路、东部快速等上下班时间经常拥堵,怎样有效解决拥堵?值得思考:1、在以上路段出现了小事故、小故障怎样快速引导车主驶离?2、在以上路段右转出口驶离主路的,怎样让车快速通过?3、车越来越多,以上道路已经不能满足交通需求,能否让以上路段中间的绿化带减小,扩大车道来解决车辆快速通行?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期将突破340万,而通车里程近几年累计增加不到100公里,供需不平衡是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从交警部门的职能来讲,规范行车秩序、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是缓解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
一、1.之前东莞交警做了许多道路轻微事故处理方面的宣传,从2019年11月1日起,每天早上7时30分至晚上7时30分,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110接警人员会告知报警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快速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
由于环城路、东部快线等快速路车速较快,若发生轻微事故,车主要提高注意力,打醒十二分精神,首先要做好防护设施,自行拍照后行驶到安全地方,双方在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情况下使用“广东110”处理;
2.若有争议,在拍照留存好证据,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的情况下,拨打122等待交警部门派员协助处理。
现在,市内各快速路段从早上7时到晚上8时,都有铁骑队员巡查,再加上早晚交通高峰期,环莞快速入口、环城南、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等几个市民反映较多的拥堵点,都有铁骑和交警值守,基本上可以做到快速发现、处理路面轻微事故、坏车等突发警情。
二、行车秩序管控方面,客车货车的时空分离是缓解通勤压力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设置小客车专用道和限制货车通行。目前,环城路、东部快速已设置小客车专用道,交警部门将加强专用道执法,保障专用道功能。在限行方面。市公安局7月21日发布了最新的限行通告,8月25日起,在原有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核心控制区范围内高峰时段限行重型货车的措施,现已实现电子警察执法。
三、道路改扩建不属于交警部门职能,请转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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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 [来自:东莞市]:东莞环城东、南、西、北路以及东部快速每天上下班都是非常拥堵,能否限制一下货车通行时间以有效解决拥堵?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期将突破340万,而通车里程近几年累计增加不到100公里,供需不平衡是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从交警部门的职能来讲,规范行车秩序、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是缓解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行车秩序管控方面,客车货车的时空分离是缓解通勤压力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设置小客车专用道和限制货车通行。目前,环城路、东部快速已设置小客车专用道,交警部门将加强专用道执法,保障专用道功能。在限行方面。市公安局7月21日发布了最新的限行通告,8月25日起,在原有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核心控制区范围内高峰时段限行重型货车的措施,现已实现电子警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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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宝 [来自:东莞市]:运河路梨村桥段早晚高峰塞车非常严重,有时从运河东调一个头到运河西要20分钟以上,本人总结了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1、从花园新村方向往高步方向必须走掉头车道,然后绕兴隆街小路进入红川路,因此大量车辆塞进狭小的兴隆街。2、第一幼儿园早高峰接送车辆临时停靠路边引起一定阻塞。综合来说,主要原因还是第一点。建议解决方案:调整运河梨村桥交通运行方向,交通疏导功能由主要疏导高步往花园新村方向,改为主要疏导花园新村往高步方向,禁止车辆从高步方向直通花园新村方向。这样调整的好处是:1、梨村东江大桥方向过来的车辆本来就有多个方向可疏导交通压力,包括东江大道至红荔路,往花园新村的交通通过光明路运河桥疏导。总体不会对这个方向的交通流量造成明显影响。2、运河东路车辆可通过左转车道进入运河梨村桥,并直行进入红川路。大大疏导了花园新村往高步方向的交通压力。 请贵局予以考虑采纳。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感谢市民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部门将联合辖区大队,落实人员前往红川桥路段进行勘察调研,根据市民反映情况及提出的意见方案,结合调研结果考虑可行性。感谢市民对交警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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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违停视情况罚款50--200元,但是东莞违停,只要被开单,不管情况在轻微,都是一口价200。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二十三)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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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 [来自:东莞市]:希望东莞借鉴深圳的管理方式;在凤岗官井头龙平西路沿线,拉客拉货等车长期占用人行通道,甚至连公交站都是霸占(部分公交车无法进入站台),虽然凤岗远离东莞市区,希望能够加严管控。 [2020/9/30 17:19:04] >> 详细
回复: 对于车辆违停问题,凤岗交警大队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每天派员加强辖区路段(包括龙平路)的路面巡逻管控,依法查处违停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9月28日,凤岗交警大队在辖区共查处违停交通违法行为20964宗。
针对龙平路特别是公交站路段违停问题,凤岗交警大队近日多次派员加强该路段路面巡逻管控,对在违停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下一步,凤岗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龙平路路段巡逻管控,依法查处违停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警务室民警在重点时段,加强交通秩序乱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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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 [来自:东莞市]:非法集资,在东城桑园报了案,有两个多月了,想咨询一下进度。 [2020/9/30 17:17:42] >> 详细
回复:2020年8月7日,东城分局桑园派出所接报警人任某报称:其于2018年9月11日在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其在该投资平台投资19899.27元,直至2019年9月11日,其发现其在“爱钱进”的理财资金无法提取,于是报警求助。后经我局侦查员核查发现,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北京东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民警已将报警人反映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了笔录,并告知其有协查通知第一时间联系其完善相关资料。后民警拨打北京经侦支队电话核实,北京警方称现已发协查到各级公安机关协办。经向市局经侦支队了解,市局暂未收到北京警方下发的协查,故暂未能按照北京警方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协办。
2020年9月29日17时10分,民警致电事主,已告知报警人任某我局暂未收到北京警方的协查,如收到协查会第一时间通知其过来制作笔录,完善相关资料后将统一把案件材料寄给北京警方。任某对此表示满意,该所将继续跟进该案进展,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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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先生 [来自:东莞市]:电信诈骗,6月份在石碣报了案,想咨询进度。 [2020/9/30 17:17:42] >> 详细
回复:2020年6月8日,石碣分局接来信人报案称, 2020年4月份,一名自称是东方财富的客服电话联系其投资股票,来信人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了一个“大業证劵”的 APP进行股票投资,期间被骗人民币价值约281000元。
接报案后,分局立即对涉及该案的可疑银行卡号进行紧急止付冻结。调查发现来信人被骗的钱已经被多个账号转走,该案的资金流水仍在追查中。
石碣分局对该案高度重视,接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并将案情上报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研判目前,分局专案组已落实相关侦查措施,争取早日取得进展。分局将安排专人与来信人联系,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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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来自:东莞市]:电信诈骗,在plus token和网信两个平台投了50万,在松山湖报了案,一年了,想咨询进度。 [2020/9/30 17:17:42] >> 详细
回复: 杨先生于2020 年1月17日第一次到松山湖派出所报案称:其在plus token平台上被诈骗约35万元人民币,并未提及其在网信平台上被诈骗事宜。自松山湖派出所受案至今8个多月,分局政工部门、松山湖派出所已多次回复其相关疑问,该案件嫌疑人因涉及江苏省盐城市的一单传销案已被抓获,该案在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起诉阶段。松山湖办案部门主动联系了江苏省盐城警方,但江苏省盐城警方暂未接受该案。同时办案部门也告知杨先生可自行到江苏盐城市相关部门报案处理,但杨先生表示不愿前往。现该案相关卷宗扫描件已于2020年9月26日交市局刑侦支队五大队反诈中心,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