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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讨厌的房租发票 [来自:东莞市]:地税最大问题就是办事速度太慢,基本就是等一个月或几个月由其注销、变更。更可恶的是房租发票问题,现在企业不管变更还是注销都是卡在房租发票地方,因为租时房东不给开发票又不提供相关证件,由于历史问现在基本上都没办去代开,为什么税局自己不监督房东,等最后让企业来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纳税人办理注销前应及时办结涉税事项,如清缴欠税、验销发票、结报税收票证等。税务机关在受理注销业务后,办结的时限是:定期定额纳税人5个工作日、其他纳税人20个工作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接受商品和劳务支付款项可索要发票,查账计征的纳税人应在支付租金时取得发票作为合法凭证记帐。未取得租金人票入账的,将影响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列支,可能出现补交税款及行政处罚的情况。建议纳税人在支付租金时应及时取得租金发票,以免影响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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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服务挺好的 [来自:东莞市]:地税服务挺好的,就是比较忙,建议增加人员。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随着近年来东莞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迅速增长,纳税户数量较快增长,整体涉税业务量也急剧增加。在每月的征收期,尤其是15号的前几天,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人较为集中。
我们对办税服务厅门前压力大的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接下来也将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
首先,创新办税手段,主要是加大智能化办税力度,推广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等便民措施,引导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使纳税人在家里、在公司或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即可办理部分涉税事项,突破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第二,加强办税秩序管理,克服集中办理人员过多的问题,比如采取错峰办理、预约办理、预受理等多种方式来为办税服务厅分流,减轻门前压力。
第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使其更适合实际工作需要,同时在政策范围内合理增加税务人员,尤其是为门前办税服务补充力量,从而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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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新办一间公司,打算去办理纳税登记,是否一定要做实名认证?国税跟地税是否两边都需要实名认证?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未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仍可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过渡期结束后,即自2018年7月1日起办税人员办理实名办税业务范围事项时,须完成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
(2)对已在国税部门办理实名身份信息采集认证的办税人员,实行实名身份信息共享互认,无需在地税部门重新办理;
(3)①电子办税渠道
办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推荐使用电子办税渠道。
方法一:使用手机打开微信,关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在“微办税”,进入实名办税页面。
方法二: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模块,通过扫描地税实名认证二维码,进入微信实名办税页面。
②办税服务厅
办税人可通过地税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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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 [来自:东莞市]:我原先跟爷爷一起住,按照遗嘱继承了他留下来的一套房产,原先已经交纳过契税,变更房产证信息时,需要交纳契税吗?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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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家里有一套房产,作为个人出租住房给公司员工作为宿舍,请问需要交纳什么税,应该怎么样纳税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出租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承租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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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dan [来自:东莞市]:我想问问:研发失败所发生的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点第(四)项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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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骥 [来自:东莞市]: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想问在地税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可享受?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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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买了个住宅,新楼盘的,120平米。房产证写我和我女朋友名字。听说买房契税有优惠的。我是第一次买房,我女朋友有一间了,我们一起买契税有优惠吗?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以双方各自家庭为单位分别认定纳税人是否符合规定的优惠条件,并按每个家庭所占该共同购买房屋的份额适用相应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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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已经子地税交了契税,但是还没有去办房产证,由于房子与开发商描述的不一致,想跟开发商解除合同。如果可以顺利解除合同,这种情况,能否退还已交的契税?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交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交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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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名大四学生,现在计划毕业之后,开一家奶茶店之类的,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 “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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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家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的财务人员,我公司每次都经过环保部门检测处理过的污水达标后才向外排放,不用缴纳排污费,但我公司是环保税纳税人,要申报环保税吗?我们公司属于环保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要专门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吗?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税收减免: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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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地税局有关领导,我个人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几年前在莞城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一不动产,当时我已缴交清所有费用给开发商,同时该公司也已开具地税局的发票给我,但由于开发商原因该不动产不能成功交易,开发商也不同意退款给我,请问我现时手上的发票的税金能否退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有关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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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姐 [来自:东莞市]:听说现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我现在准备购买一份商业健康保险,那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有什么优惠,怎么样申请?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自行购买、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扣缴义务人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应将当期扣除的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金额填至申报表“税前扣除项目”的“其他”列中(需注明商业健康保险扣除金额),并同时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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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 [来自:东莞市]:东莞二手房产转让税费为什么和其他城市不一样?个税严格按差额两成执行,其他城市都按总价1%执行,现在东莞三价合一,有的房子税上百万,吓死人!何时和其他城市一样收?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以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
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等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且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应按转让收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核定征收率(目前为2%)。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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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in [来自:东莞市]:关于贴印花问题.现在网络申报,印花税并不是经常发生,小规模企业一般是三个月报一次税,但印花税,每月报税,基本上是零申报.可以不可以如果每个季度第一第二个月未申报的话是是同零申报. 对于本企业,比较经常申报印花税,因为签订合同不集中,当然有签合同,以往规定缴税后帖印花 [2018/3/15 12:32:07] >> 详细
回复:您好!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地税函[2005]50号)文件的规定,设置使用《东莞市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各类应税凭证的登记,简化印花税征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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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 [来自:东莞市]: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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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姐 [来自:东莞市]:2017年土地所用税减少了,之前多交的能不能退?今年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可以到主管地税分局申请退税或者抵税。《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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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姐 [来自:东莞市]:境外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已经在国外交纳了,是否需要回来申报?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取得境外所得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完成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如在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期间结束境外工作任务回国,应当在回国后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有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中国居民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能提供境外税务机关镇发的完税凭证原件的,准予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抵扣。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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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高新技术的资格续期预缴税率是多少?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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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 [来自:东莞市]:生活垃圾和污水需不需要征缴环保税?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个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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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住房契税减免要什么条件?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提供资料可在东莞市地税务局官网“办税指南-税收优惠-减免税备案-契税减免税备案”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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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2018年1月开始征收环保税,那些企业、那些人,要缴纳?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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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组 [来自:东莞市]:公司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能享受什么优惠待遇,新的一年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最快得知公司被评为什么等级信用?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首先,恭喜您公司取得了A级纳税信用,这是对你公司依法纳税的充分肯定。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通过信用级别评价确定激励对象,给予A级纳税信用企业多种税收便利,降低守信纳税人交易成本,增强守信纳税人获得感,打造诚信纳税“金名片”,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简单来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予以下激励措施:
1.享受税务机关社会公告表彰,我们将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放宽发票领用;
3.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等优质服务;
4.税务机关主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A级纳税人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企业,提供“银税互动”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
5.享受我省31个部门提供的守信激励措施,比如“银税互动”、“税保合作”金融贷款等。
刚才您说在银行享受的优惠措施,正是税务机关与银行部门之间共同推动的“银税互动”服务项目,更多的详细的资料可以关注“东莞地税”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以及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查询。
税务机关会在每年的4月评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对外发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税务机关按分级分类原则,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逐步开放B、C、D级以及M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今年,我们将在4月上旬完成2017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在4月下旬正式对外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查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第一种是关注“东莞地税”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东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查看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同时也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评价指标扣分记录;最后还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可以详细查询了解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评价指标扣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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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姐 [来自:东莞市]:公司核定征收印花税需要什么条件? [2018/3/15 12:28:10] >> 详细
回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纳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纳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企业不可以自己选择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