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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生 [来自:东莞市]:我有如下问题:1、为什么在工厂打工的一定要停了村里的社保而在工厂买? 2、工厂给我们买的社保不是按我们实际工资额来买,人社局会管吗?怎么管?管了会落实吗?实际工资四千多。 3、工厂给我们买的公积金也是按最低基数买的:1720元*5%=86元?基数能否按我们实际工资额买吗?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来信人表示有劳动关系由公司只参加工伤保险,养老医疗保险由居委会参保,已跟其解释清楚,有劳动关系需由公司为其参保所有险种,问题二已告之其如果公司没按实际工资参保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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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您好,我从事旅游业6年,公司在我在职而且是在孕期期间并没有为我购买社保公积金,从2020年10开始至2021年6月份社保公积金全部由我个人支出。公司没有承担一分一毫。孕妇在在职期间没有基本工资也没有帮买社保公积金,曾多次向公司反映无果,望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得到帮助。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用人单位方面了解来信人工资及参保情况,告知来信有关处置程序,来信人表示明白并会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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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员 [来自:东莞市]:本人也是老聘员,最美的十几年青春都奉献给社会事业,换来的每个月四千来开工资,不够人家的公积金多,所谓的进升就是每三年加二百多的工资,想过换职业但这年纪难啊,这工资确是生活有点艰难,希望各位领导换位思考,帮帮忙!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水平,适时调整聘员工资,2021年1月起已全面提高了各类各级聘员工资水平。聘员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考取职称、技能证或提高学历,争取聘任到更高类别的岗位上来提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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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人 [来自:东莞市]:本人在2012年至2014年在东莞常平袁山贝永泰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上班,现己离职,其间公司没有帮我购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只购买了医疗和工伤保险,曾找公司要求补缴在职其间的养老保险,公司予以拒绝。去常平人社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也是说只能与公司协商解决,公司不愿解决导致事情一直没有办法解决,请东莞人社局领导帮助我向违法企业追缴我的养老保险,因为他们故意漏交养老保险己经给我遭成了很多方面的损失。对于这种故意漏交养老保险的行为希望人社局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帮助违法企业故意给员工漏交养老保险的公司经办人员,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震慑作用,才能更好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常平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已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企业表示愿意配合协调处理,分局工作人员将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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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gongk [来自:东莞市]:本人是富士高有限公司装配二科高级主管 一:2021年3月22日,新增两条产线生产公司最难做机型,没有助拉,内招没人做,外招又招不到人,没有助拉协助没产出没有效率可言,向上司要求协助没有结果,就在公司项目群出209拉两助拉年后因工资低自离,已开单内招和外招,内招没人做,外招上周一人面试合格没来上班,产线没有助拉协助对产出/物料管控影响非常大。公司高司以本个发以上招聘言论推脱本职管理责任,再加一条接手新机型工作拖廷记以第一个严重书面警告 二: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未合理安排及监督员工作者,给与第二个严重警告处分。原因:一個測試員工拋機,206拉焊錫工位沒裝抽煙管。拉長/員工例會已宣導不能拋機,,實際從視頻看该員工真沒有拋機,只是放机放重了一点,结果只记主管严重书面警告,没有对经理拉长员工进行任何处罚,目的针对性很强。 三:2021年7月5日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诽谤及制造事端者,处以严重警告处分。是和高层爭論第二個警告員工拋機時,說了高层作為我們上司对待此事不公平不客觀沒有良心,結果警告处分 公司7月15日以三个严重书面警告变相辞退本人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虎门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公司方组织协调,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一致,来信人已向虎门分局申请劳动仲裁,分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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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 [来自:东莞市]:市人社局领导:您好!本人在聘员岗位上做了10年,在工作期间任劳任怨,认真工作,随着社会的进步,工资待遇方面却一直固步自封,以当前的工资待遇水平,生儿育娃不敢想象,买房更是不敢想象,基本的家庭开支都难以维持,从这个留言页面多条问题都能看出聘员工资待遇方面存在有大问题,希望各位局领导能从实际出发,请不要忽视问题,重视聘员,提高聘员的工资待遇,从而让广大聘员们能更有动力地为人民、社会作贡献!谢谢各位领导!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水平,适时调整聘员工资,2021年1月起已全面提高了各类各级聘员工资水平。聘员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考取职称、技能证或提高学历,争取聘任到更高类别的岗位上来提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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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路上 [来自:东莞市]:人社局领导同志好!我现想向人社局领导同志申请补交1992年一月至1993年四月的养老金,希望人社局领导同志批准,感恩不尽. 我于1991年参加单位工作,而且有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于1993年四月开始帮我买养老保险,单位现已经不可能帮忙补交1992年一月至1993年四月的养老金了,无奈只好求助 人社局了,但是2010年6月以后离开单位的,人社局又不能自费补交,请求人社局领导同志帮忙解决关于补1992年一月至1993年四月的养老金问题.感恩不尽.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由省级统筹管理。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89号)的有关规定,养老保险补缴需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再前往人社局提交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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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来自:东莞市]:聘员难做,工作量大、待遇低、责任重、生活压力大,而且出问题时往往是担大责任的人。难怪坊间传闻“做多错多”,希望人社局重视提升聘员待遇,合理分配工作量。就写到这里,要去做兼职养家了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水平,适时调整聘员工资,2021年1月起已全面提高了各类各级聘员工资水平。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确有工作需要,在工作量大的岗位上招聘市场竞争激烈的专业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同意后,适当提高薪酬标准。聘员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考取职称、技能证或提高学历,争取聘任到更高类别的岗位上来提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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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来自:东莞市]:作为一名老聘员,深知所谓的同工同酬是不可能的。但随着社会的生活水平增加,这么低的工资很难养家糊口,希望人社局的领导们能做到为群众办实事,深入了解聘员的工作、生活问题,我们在机关、基层认真工作,贵局也出台了关于购买企业年金的文件,但现实上单位有帮我们买,有重视过我们吗?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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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 [来自:东莞市]:2021年初生婴儿社保医疗报销问题: 已办理好社保卡,并缴纳社保费,但到东莞人民医院报销时却被告知1,4,5,6月都已扣除,缴纳社保费成功,唯独2,3月显示欠费,被告知要回到中堂社保局核查,核查结果显示东莞市大部分初生婴儿社保都存在此问题,要等待市局解决。了了无期的等待,报销期限却临近。 请问为什么出现这种问题,是否存在技术问题,还是刻意不让报销?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医保问题,不属于人社部门负责,建议向市医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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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feel [来自:东莞市]:人社局的领导:代扣社保费用能否科学合理点,第一,能否定个代扣时间,第二,若可以的话让我们自行上网点击扣款,如税所扣税一样,因为我们的账不是时时有钱,要等上级拨款才能,第三,不要乱扣社保款项,我是做财务的,现在我们的单位五月、六月的社保费还没有扣完,就扣了七月的,导致五月、六月的部分社保费至今还没有扣,搞得我们的五六月的财务账还没有结。希望人社局的领导能多为我们想想,科学合理代扣社保费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税务部门作为社保费的征收机构,目前我市社保基金中心每月传送应缴社保费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征收代扣。经向税务部门了解,税务部门有提供门前扣等多种途径,也可以要求税务部门按费款所属期先后来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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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来自:东莞市]:我想请市局明确下,非编聘员有对口职称能不能聘用,多年来不涨工资就算了,为什么对口职称都不聘用,聘员就活该永远那个工资?请明确指出非编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能聘还是不能聘,谢谢!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有关规定,不同类别的聘员应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或技能证要求,如取得职称证书,具备聘用至该岗位的基本条件;另外,各单位普通聘员员额的具体数量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提出方案,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确定。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类聘员的员额数量,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能证等证书的取得情况以及人员的工作表现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对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聘用。一般情况下,每年3月下发当年各单位的员额计划,如用人单位当年具有相应类别的聘用指标并存在空岗,需要招聘相应人员,且现任聘员符合该类聘员的基本条件,可申请报考相应岗位;如单位当年该类聘员的聘用指标已满,即使满足条件,也无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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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先锋 [来自:东莞市]:从2007年来东莞务工至今己有13个年头,由于此前对社保政策不了解,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在东莞常平和高埗的三家企业上班共计有将近六年的时间,其间企业只给我买了医疗和工伤保险,没有购买养老和失业保险。最近致电政府热线,咨询关于补缴养老保险事宜,得到的答复是由于东莞当时参保人数多,企业漏交养老保险,社保部门没能及时发现,如果要补缴可以和企业协商好进行补缴。然而打电话给这三家企业要求补缴,企业都以己经离职了,且过去时间太久不给补缴。去社保局窗口咨询答复还是说企业愿意补就可以补,企业不愿意补社保局也没有办法。对于违法企业故意漏交社保这一违法行为要眀确责任的话,个人承担35%,企业承担35%,作为当时征收社保的社保局也应该承担30%的责任。现在国家有政策可以补缴之前漏交的社保。希望社保监察部门能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对于企业故意欠缴公积金的,只要员工本人带相关资料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的,公积金中心都会受理并主动为员工追讨公积金,而且没有时间限制,最早能追讨1999年的公积金。在此我希望社保部门能借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好作法,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为我向违法企业追缴2007年至2014年期间漏交的养老保险。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由省级统筹管理。你提到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其补缴做法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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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七夕前脱单 [来自:东莞市]:水乡片镇街聘员待遇在东莞消费环境很难找对象,希望人社局加强水乡片镇街聘员之间情感交流,丰富业余生活,促进聘员成家立业,扶持婚后生活。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我局鼓励用人单位针对聘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关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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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来自:东莞市]:您好,作为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是由于租用办公点是社区的,人力资源许可证明这个资料社区和房东不给盖章,导致没办法办理,请问领导,这块有什么灵活变通的方法吗?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理顺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要求,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要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且需要提供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书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我局正抓紧时间制定《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实施方案》,届时申请人承诺已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人社部门将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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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仁 [来自:东莞市]:非常感激镇街一些年龄较大的在编、公务员领导为社会作出的贡献,但是毕竟年纪较大,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在管理岗位,难免出现思维混乱及体力跟不上情况,导致发出混乱的管理指示和工作,恳请人社局建立健全临退休人员岗位优待政策,设立临退休过渡期,减少临退休人员工作量及管理职能,促进临退休人员顺利从岗位适应退休生活,给年轻人员工作锻炼机会,拓展年轻具有技术职称聘员晋升途径,活化工作环境。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你好,我局主要职能为人力资源管理及社会保障服务,你提及的建立临退休人员岗位优待政策非我局职能范围,你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向相关部门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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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3 [来自:东莞市]:本人于2019年11月份于东莞市南城育成职业培训学校(该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显示为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办理了健康管理师(三级)资格考试报名,原定2020年4月份进行考试,受疫情影响,延期至2020年10月进行考试,2021年1月4日查询成绩时显示考试通过,2021年7月份方收到育成学校寄送的资格证书。当时报名时候该机构工作人员明确说明通过资格考试后可以到人社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但是现在告知只有企业职工才可以申领该补贴,经询问工作人员,该项规定一直都有,但是2021年1月份后开始严格管理,现认为育成学校作为培训报考服务提供者存在未如实告知的失职行为。此外,当时本人以网络对私转账方式缴纳学费,该机构后续未提供发票收据或其他任何收费依据;经在天眼查网站查询,该机构营业范围不包含“健康管理师”的培训和报考,现认为该学校存在未依法办学、依法运营现象。恳请贵单位予以办理,严肃处理该学校违规办学,诱导报名的现象,并赔偿本人损失。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经查,东莞市南城育成职业培训学校,2016年设立,属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4419062160362,办学类型有:(中级、高级、技师)电子商务师;(高级、技师)理财规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南城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已联系培训学校负责人,学校表示与黄先生自行协商处理。7月15日上午,学校负责人与黄先生协商一致,黄先生表示满意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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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曾 [来自:东莞市]:期望人社局对聘员、在编人员的待遇、工作量、责任开展“望闻问切”时深入内部调查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我局正联合编办、财政等部门调研编外人员情况,通过完善编外人员“进退流转”等人事管理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力度,提高编外人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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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与责任并存 [来自:东莞市]:对镇街的顶层领导同志有岗位轮换制度,在一个岗位做满若干年限就会调整平调或升级,但是底层的聘员调换岗位很困难,在一个岗位做十年,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待遇低,领导不重视,难免会对工作产生厌倦情绪。给贵局建议:1、出台聘员轮换部门岗位制度,做满若干年就自动调整部门和岗位,为工作注入动力;2、根据技术职称调整聘员的部门及岗位,合理运用聘员技能提升待遇;3、合理分配聘员及在编人员的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待遇越高,责任越大,对应工作量,实行在编人员工作问责制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3号),招聘单位招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之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园区、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总量控制的财政供养人员之间进行流动的,经招聘单位讨论同意,可以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如单位同意,可进行人员流动。此外,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聘员分为六类三十六档,不同职称、学历、技能证的聘员可聘任至相应的类别,对应的工资待遇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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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 [来自:东莞市]:在基层做聘员工作多年,基层工作人员中聘员占比很大,在现时东莞环境,待遇方面,给我们很大压力,而且内部分工差别巨大,聘员和在编人员工作量差距大,无论文书、调查结果的责任都是聘员,平时聘员写的报表给上级批示,上级批示通过,但是当出问题,明明有上级批示的文件,他们把责任推给聘员,难道他们批示时不看内容,难道越高工资,工作量越少,责任越少,这只会降低基层聘员工作动力。希望贵局深入调研水乡片镇街各部门聘员与在编人员的工作量、责任、待遇,促进调整各人分工,压实在编人员责任,提升聘员待遇,丰富聘员业余情感生活,同时把调研报告及计划公布在贵局官网。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我局正联合编办、财政等部门调研编外人员情况,通过完善编外人员“进退流转”等人事管理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力度,提高编外人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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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阳光同行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本人是新莞人,在此向各位领导反映一个社保方面具有社会性的问题。例如:家父80年代末便到东莞工作,应该算得上是第一批进城务工人员,对于东莞来说应该也是第一批新莞人,为东莞建设多多少少也贡献了一份力量。可在那个年代对于社保意识大家都不强基本上都没参保,直到2000年左右东莞基本上也都是以自愿为原则参保。而现在社保已经成为打工人的标配,可第一批的新莞人为东莞奋斗了近30年面临着退休,而之前又没有购买社保,或者说已到退休年龄了却又因参保不够15年的硬性条件,导致为东莞建设奋斗了近30年退休了却无法享受养老待遇。恳请各位领导适时调研,是否可向老一辈进城的务工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毕竟为他们为东莞奋斗了几十年,却不能享受到东莞的养老待遇,从感情上真的很难接受,谢谢。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国家的退休养老政策是: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2.到达法定退年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或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目前各地均按照此政策执行,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也将积极研究,适时向上级政策制定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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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路上 [来自:东莞市]:90年代的社保退保后请给予宽容照顾 我是从94年就在广东省惠州市仲凯高新区的外资企业上班,单位有缴了社保。但在04年离职时,我跟从其它人的做法,在当时的惠州市社保局把社保退了。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企业职工,离职时不用退社保,且全国统一社保号。我当时离职后来了广东东莞,从当时了解到的,以为是离职去外市(地区),已缴的社保没用。当时采取从众的做法是错误的,但当时的社保办事人员,也没有做正确的宣教才是,一去办理,即退了所缴的社保。现在看来,很是后悔。现在国家层面都在讲“我为群众办实事”,能否关爱这部分早期的社会财富创造者,给我们在社保制度上多点宽容,让我们补缴以前退掉的已拿走的个人部分,哪怕是追缴因此产生的利息都可。如没有以前的这些年份的社保,就有可能满足不了最低15年的社保缴费年限,或是今后的退休保障基数很低等。 这部分退保的人员,不在少数。我在此向国家层面的部级单位提出,也希望能关怀这部分早期的参保人员。谢谢!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的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养老保险缴费不能退保。目前国家暂未对曾经退保的社保缴费进行补缴作相关规定,因此退保后再将对应缴费年限进行补缴的行为依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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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毛屋 [来自:东莞市]:本人年过50岁,在内地购买社保17年(含视同缴费年限5年),后改制下岗过来东莞至今已买17年社保(重复购买年限5年),户口现迁往东莞,我以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需要在哪里办理,内地还是东莞。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万江人社分局已电话联系来信人进行解释,来信人可以选择将内地参保年限转入东莞,符合退休条件时在东莞办理退休,也可以通过咨询其内地社保部门是否符合在内地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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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姐 [来自:东莞市]:你好!做为政府机关的一名聘员,一直在认真工作,吃苦耐劳,但整体工资水平一直很低,承担同样的工作,比不上在编人员的一半工资,相对于目前东莞的整体消费水平,就连基本的家庭开支都已近很难维持。毕业充满为人民服务的抱负和理想,多年工作与待遇磨灭理想,年纪大离职在外难找工作,导致不得不分心利用业余时间提高其他收入,影响聘员正常工作,也是无奈之举,聘员吃饱睡好生活好,才能更好更专心为人民服务。请贵局从同工同酬方面考虑,提高普通文职聘员待遇,特别针对有技术职称的聘员,应该合理利用技术职称人员,多提高待遇,期待局长能为我们带来福音,谢谢! [2021/7/21 11:20:12]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水平,适时调整聘员工资,2021年1月起已全面提高了各类各级聘员工资水平。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确有工作需要,在工作量大的岗位上招聘市场竞争激烈的专业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同意后,适当提高薪酬标准。聘员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考取职称、技能证或提高学历,争取聘任到更高类别的岗位上来提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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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来自:东莞市]:在工厂上班,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是否有赔偿。 [2021/7/21 11:19:19] >> 详细
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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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先生 [来自:东莞市]:马上要退休了,社保还差几个月才够15年,怎么补缴。 [2021/7/21 11:19:19] >> 详细
回复:已电话联系参保人,告诉参保人可以个人参保,以哪种形式参保。哪些人员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范围:1.具有我市户籍且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市外户籍且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本省户籍累计缴费满5年、省外户籍在本省累计缴费满10年且在莞累计缴费满5年;4.在我市灵活就业并办理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5.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条件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一)微信小程序办理:个人可登录“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直接办理,点击个人身份增员。二)前台办理: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东莞社保”小程序“灵就人员绑定社保卡代扣社保费”功能,绑定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保费的扣费账户,即可线上签订扣费协议,无需再到银行和税务窗口排队办理社保缴费手续!注:目前该功能仅适用于持有“广发银行”和“东莞银行”两家银行社保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有其他发卡银行社保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将在后期陆续体验到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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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姐 [来自:东莞市]:咨询补缴社保的条件与政策。 [2021/7/21 11:19:19] >> 详细
回复:经与参保人电话联系,补缴时间段为东莞市邮电局,属于中央行业,应该到省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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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先生 [来自:东莞市]:在公司工作4年,一直没有购买社保,曾经投诉到东城社保局一直没有处理。 [2021/7/21 11:19:19] >> 详细
回复:经了解,公司由于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问题未能及时为其补缴,现还在想办法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员工工资问题及社保问题,分局监察员电话联系投诉者,并告知其处理情况,投诉者表示理解,也愿意给时间公司筹集资金处理,后续情况分局继续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