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Himgor [来自:东莞市]:大岭山镇西正路82路邮政银行私占道路停车位,请有关部分查收!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核查,邮政局门前占道的车位,是镇邮政局和镇交警大队沟通下进行围档的,用于市民电动车上牌照检验临时停放点。同时,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已对邮政局周边商铺的占道物料进行清理。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33
、孙生007 [来自:东莞市]:长安镇箕岗南路幼儿园旁边烧烤档造成空气污染、占道经营。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过核查,长安镇箕岗南路幼儿园旁边烧烤档存在占道情况。长安分局执法人员督促店主自行清理占道物品,并对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店铺安装符合环保相关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之后加强对油烟管道及净化处理器的清洗,避免造成油烟扰民的情况。店主表示积极配合整改,目前正在加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执法人员随后在28日,29日夜间对该店进行复查,未发现占道经营行为。长安分局执法人员将会继续加强巡查跟进处理。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32
、王小姐 [来自:东莞市]:望牛墩下漕官派村市场附近整条道路边放满垃圾桶、自行车、铁马霸占停车位,移开杂物停车霸占车位村民大吵大闹,霸占近一公里没有一个停车的地方,多次反映无果,村干部不作为,2年内多次反映投诉并没整改。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核实,该路段存在有物料、自行车乱堆放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村民进行教育劝告,并末收乱堆放物料。随后执法人员多次至现场“回头看”,发现一次清理一次处理。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31
、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刘局长及各位领导,你们好!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们了。记得2021年11月份也是在该问政平台反映:景湖春晓25座三单元102业主与东莞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202业主协商同意情况下,2016年中私下串通违法搭建钢架结构雨棚。2021年11月份在刘局的亲自督导下给予拆除,可是不到半个月,102业主又盖起来了,附图为证!2022年大半年来,再次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多次反映,可是收效甚微,执法局的同志也去过现场多次,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最近给的答复是至少还要六个月,这哪是为民办实事呢?不得不麻烦刘局麻烦各位领导,给予关注,谢谢!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查,位于东城街道东泰社区景湖春晓小区25栋C102单元,确实存在违法搭建钢架玻璃雨棚情况,东城城管分局已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因当事人再次重新搭建钢架结构雨棚,东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对其发出调查文书,但当事人一直未到分局接受询问调查。鉴于以上情况,东城城管分局已对该住户的违法搭建物进行立案处理,并发函到东城规划所进行认定。目前案件在跟进中。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30
、lsq1322@126.com [来自:东莞市]:反映长期占道经营多年情况,特别风大飘大上东国际小区内,占道经营餐厅(东北私房串南城店)(牛多多)下田墩祁房坊16羽毛球錧铁皮建筑内,我路过看其一家清洗桌布,我反映两次12345政府热线,得不到解决,希望得到解决,谢谢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过核查,下田墩祁房坊东北私房串南城店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铺负责人收拾占道工具还路于民。为进一步跟进该投诉,南城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巡查该位置, 未发现该店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南城分局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如市民发现占道经营的情况,可及时南城城管热线22905433进行反映。
-
29
、柚柚225 [来自:东莞市]:投诉大岭山镇杨屋村中惠沁林山庄二期景林苑商场商铺四楼顶违建几百平方的铁皮房,(具体位置是中惠沁林山庄二期入口左边商业大楼,投诉综合执法队回复内容是已贴了封条,已断水电。实际情况是,违建者立刻撕了封条,每天扔旧在里面居住,煮饭吃,没有断水断电。?违建者说投诉没有用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核查,大岭山镇杨屋村中惠沁林山庄二期门口商业楼三楼楼顶有一钢架结构搭建物,该搭建物于2017年4月份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报备手续,大岭山城管分局对该搭建物进行了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处理。
经函询镇规划所,该搭建物未有任何报建手续,大岭山城管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理,目前,该案件仍在跟进中。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8
、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寮步镇万科东新翡翠松湖(御珑庭)6号门附近。对面松湖生活超市门口夜间经营烧烤档,怀疑无证照经营。户外烧烤,油烟非常呛人;占道经营;经常营业到凌晨三四点,喧哗吵闹发酒疯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同时,寮步镇万科东新翡翠松湖(御珑庭)小区自由商铺招商一家烧烤店,出现一模一样的情况,做成大排档,油烟、噪音、垃圾,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小区居民多次报110,警员到达现场都无法劝阻和制止,民警告诉我们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找城管;我们找来城管,明明是占道经营,城管只做简单交流,没有任何改善,小区商铺城管说他们不管,与其沟通油烟之类,他说不归他们管,让找环保局;找到环保局,环保局说油烟这些他们不管,让找城管;来回踢皮球,找到小区物业,小区物业说这是地产的,他们不管,地产直接不理会!烦请有关部分可否一次把两家烧烤摊都取缔!已经严重影响了生活和睡眠。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核查,寮步镇万科东新翡翠松湖(御珑庭)6号门附近确实存在占道经营问题。寮步城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道路上的烧烤档档主进行教育,责令自行整改,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随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巡查,该情况仍存在,下来,执法人员将对该道路上的占道经营者进行小微执法和法制宣传并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7
、拒绝油烟 [来自: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华科城后面的桥附近有很多流动烧烤档和奶茶车,每晚喷浓烟,占道经营,顾客喝酒,容易打架,使散步的人呼吸不畅,餐厨垃圾和塑胶袋垃圾、餐具垃圾到处放,有些还直接倒进河里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道滘镇昌平村华科城后面存在多个流动摊位进行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前期依法依规对流动摊主进行批评教育并劝离。经多次劝导教育,仍有摊贩占道摆卖,道滘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近期对该地点占道摆买的摊贩进行两次小微执法,立案查处。同时,将该路段列入重点巡查路段,从8月初开始每天18时至21时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值守,防止再有摊贩乱摆卖情况发生。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6
、旧房子 [来自:东莞市]:目前东莞有很多旧的房子,想拆旧建新困难重重,一到刮风下雨就成了水濂洞,又不准人家在上面搭个铁棚挡雨,真的叫人怎办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如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房顶搭建棚属违法搭建行为。如果出现楼顶漏水,现已有较多科学经济的补漏防漏措施可选择,建议选取不涉嫌违法违规的方式予以解决。
此外,老旧房屋拆旧建新按农民房安居管理办理执行,建议进一步咨询所在镇街的相关部门。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5
、张 [来自:东莞市]:东莞塘厦沙湖综合市场,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结构,造成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根据《塘厦镇农贸市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关于明确塘厦镇2022年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市场名单的通知》要求,沙湖社区农贸市场纳入2022年品质提升农贸市场之一。
经核查,东莞市德宏综合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竞得位于沙湖松山路1号农贸综合市场,合同期3年,中标方按照市场监督局和沙湖经联社关于《东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建设标准和《东莞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的管理工作规范对农贸市场进行品质提升改造。
目前市场进行内部档位的装修,没有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情形。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4
、sa [来自:东莞市]:投诉南城区宏远路三街6号老地方餐饮店等餐馆:下午及夜晚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夜晚经常将风扇、凳子和吃饭的桌子等私人物品放置在机动车道路边、占满人行道。油烟噪声长期扰民,投诉长期无人管,且燃气使用瓶装液化气,听闻未有送气人员安全检查,无防爆型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隐患严重,违背城市管理局对燃气安检方面规定的要求,请求予以治理,根除此类扰民现象,还附近民众一个安全文明的用餐环境。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过核查,该路段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铺负责人收拾占道工具,还路于民。关于燃气使用,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店铺有安装燃气报警器,对于市民反映送气人员未有安全检查的情况,南城分局将加强与燃气公司沟通,并要求送气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南城分局继续安排该片区的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教育劝导,同时到该店铺进行“回头看”。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3
、506902548@qq.com [来自:东莞市]:东莞南城联益村口,长年地摊占道经营,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之前多次有打12345投诉,一直得不到解决。想问一下,南城联益村口占道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合法合规,那请贵局规范一下,让大家都有出入方便?如果没有合法合规依据,那请贵局依法处理。十多年的顽疾,附近居民苦不堪言,请你们现场去调查一下。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过核查,该路段存在摊贩占道摆卖的情况。对此,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摊贩收拾占道工具,还路于民。为进一步跟进该投诉,南城分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投诉点进行集中整治。南城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发现占道经营情况,立即进行清理,还路于民。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2
、还路于民 [来自:东莞市]:2018年至今多次投诉东莞市桥头镇宏达路南五巷16号莫某占用公共地方封巷自用妨碍我们后排居民出入,2020年也落实回复说会拆除,但至今该违建仍然存在,求求各位领导,请为民做主,落实拆除。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对于上述情况,桥头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涉事双方当事人进行整改,恢复原貌(拆除围蔽的铁皮以及恢复原有水沟)。若双方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整改的 ,桥头分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拆除整改。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1
、王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是阳光假日39栋住户,关于我们一直投诉东泰社区嘉荣广场三楼的制冷风机和楼下餐饮企业排烟管产生很大噪音扰民,这个噪音持续时间一天到晚。前期我们业主9月初反应給城市综合管理东城分局要求嘉荣购物广场降噪处理,也得到分局回复说会责令其限期整改,可是时间过去这么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住户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在“噪音法”的施行下尽快落实好,换我们一片安静的环境,同时给社区带来和谐的家园。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核查,嘉荣广场三楼楼顶原有的楼顶广告牌,由于设置时间较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东城分局已对其进行拆除。由于广场与居民区距离较近,少了楼顶广告招牌阻隔,楼顶冷却塔以及制冷风机等设备产生噪音近期相对较为明显。执法人员现场对东泰店嘉荣购物广场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规教育,向负责人发出《乱排放社会生活噪音类》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尽快安排专业人员对制冷风机设备进行检修,和通过加装隔音设备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目前,嘉荣广场向东城分局提交了情况说明,按流程逐级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下来,东城城管分局将继续派员加强对该场所的日常巡查,同时,责成东泰社区加强属地管理,落实后续监管,防止噪音扰民。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20
、sam?市民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 市城管局刘局长,你们好!
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们了。我们多次投诉,都没有解决,实在心灰意冷!
2021年12月份在阳光网反映:莞城体育路25号6座商铺紫棠阁负一楼开设后门,在莞城城管分局领导亲自督促下,在2021年8月11日把该违规开设的后面封堵,业主们一直表扬你们为民办实事。(上次处理你们都粘贴一下封条,然后把门封堵)可是不到1个月,紫棠阁又重新开设后面,附图为证!再次向莞城城管分局多次反映,可是收效甚微,执法局的同志也去过现场多次,每次官方回复都是非常漂亮,看起来真人 “市民开心”。不得不麻烦刘局麻烦各位领导,给予关注。开设后面,建设部门已经给出明确的回复,是改变了房屋结果,存在一定的影响,并把事项转交给到莞城城管。在此,恳请,刘局、陈局给予处理。在此,非常感谢你们!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核查,莞城体育路25号君御旗峰小区6座紫棠阁负一楼开设后门的情况属于改变建筑外墙立面,与原规划设计不符,今年8月莞城城管分局已对开设的后面进行了封闭处理。由于当事人存在再次使用该后门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铺负责人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封闭该门口。目前,该门口进行上锁封闭,计划在10月18日实施封闭,莞城城管分局将保持跟进。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9
、陈宏达 [来自:东莞市]:樟木头帝豪花园今年元旦被黄*明及谢*盗伐老树近百棵,目的是大肆违建附件中的9栋大别墅,众所周知,依据民法典,小区内土地属于业主共有,滥伐林木是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以上事情东莞市城管局一向知悉但依然保留这9栋违建大别墅,请问贵局是否存在贪腐分子参与了帝豪违建的利益分成?如果存在,这种恶劣事件不当得利由少数贪腐分子拿走,黑锅却贵局来背,身为局长有义务查明事实以澄清污名。实名问政人:帝豪业主陈宏达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投诉已收悉。经樟木头城管分局函询镇自然资源分局,问题反应的土地权属是樟木头镇百果洞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并不属于帝豪花园小区用地。樟木头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该9栋房屋,均未发现新增违建行为。而该9栋房屋是否违建房,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
另外,砍伐现场位于位于五栋私人别墅外道路两边绿化带上。目前,樟木头城管分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8
、杨生 [来自:东莞市]:大岭山杨屋村【KK宠物俱乐部】涉及违建,违法用地
地址:大岭山镇杨屋村杨兴路18号
问题1:该会所附近为马山保护区,该项目是否具有合法用地手续?
问题2:会所内建设了游泳池,是否合法?
问题3:部分地块做了硬化,是否有报建报批手续?
问题4:经营范围是否有宠物会所资质?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大岭山城管分局函询镇规划所,该建筑物所在地块属农林用地。关于该会所附近为马山保护区,该项目是否具有合法用地手续问题建议向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咨询。关于该会所内建设了游泳池,是否合法、部分地块做了硬化,是否有报建报批手续等问题,建议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咨询。关于经营范围是否有宠物会所资质问题,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7
、ling [来自:东莞市]:2022年8月1日出台的《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请问2019年因为突然暂停报建,导致报建手续未走完,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列入违法建筑黑名单的自建房,如何符合暂行办法的补办用地审批条件,是否能移除黑名单,允许通电?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关于该信访问题已收悉,一、《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其中第七条规定了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要求。如对“如何符合暂行办法的补办用地审批条件”存在疑问的,依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建议咨询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二、如补办审批后,建议向属地“两违”办申请移除黑名单。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6
、CC [来自:东莞市]:在东莞自建房违建的黑名单中,有的真实是农民唯一住房,符合一户一策,面积不超140方,不占用耕地,不占用公共区域,建筑层数不超6层,不是小产权房,自住,由于各种原因,报建手续不齐全或被恶意投诉等等原因被列入黑名单,停水停电,无家可归,请问城管局能否对这样的自建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否按照在东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东莞市违法建设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解除停水停电处罚,还他们一个家。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查,《东莞市违法建设处罚规定》已于2009年10月28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9年东府令114号)废止。符合条件的建议按《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报建审批以消除违法状态。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5
、jh020 [来自:东莞市]:刘局长你好,反映一下石龙镇王屋洲村近两三年来村内的村民自建房楼顶出现大量违法搭建铁棚和违法加建楼层,现在还有小部分人继续违法抢建.(保守估计全村约有170间存在违建问题)在石龙镇城管部门投诉后,只是有人来拍照,之后又不了了之.(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些违法搭建铁棚和违法加建楼层的人有村干部在内所以当地不处理,不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希望局长重视..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核查了解到,涉及王屋洲村的“乱搭乱建”情况共22宗,已拆除2宗,11宗均是因为居民房房龄较长、楼顶出现开裂渗漏现象而搭建的小型雨棚,9宗正在核查中。石龙城管分局将加强对辖区的管控查处力度,杜绝新增违建、乱搭乱建行为发生。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4
、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恬一水围坊六横巷2号屋主在房屋旁边的空土地上违建房屋,该土地没有证,屋主没有报建任何手续,私自违建简易房,2022年9月向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反映,村委回复上级部门信息是:屋主关门建,城管不敢破门入。在2022年10月11日该屋主仍然在加建,越投诉违建越高,望领导加以重视及处理。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关于胜和恬一水围坊六横巷2号涉嫌违法建设的情况,前期,南城分局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屋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屋主自行整改。经过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该工地现场已停工,未发现有复工的情况。南城分局将继续跟进该。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3
、东城老司机 [来自:东莞市]:东城蔚蓝星湖星慧庭9座2A业主,违法搭建钢架结构防盗网,不知道物业为什么不加以阻止并拆除。同时,整个蔚蓝星湖就只这个业主违法搭建钢架结构防盗网。甚至在东莞的绝大多数的业主都遵守这个规定,为何这个业主却能享有特权呢?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经核查,东城街道星城社区蔚蓝星湖星慧庭9座2A单元阳台安装的不锈钢防盗网,已投入使用。业主考虑到房屋在二楼,为防止小孩攀爬及防盗等安全问题才对阳台安装防盗网。 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回函,防盗网属于房屋附属防护设施,不属于建(构)筑物,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2
、新河北路居民 [来自:东莞市]:市城管局的领导们好,我是莞城东北新河北路的居民,居住在新河北居可以用苦不堪言来形容,白天路边的宠物店各种的臭气熏天,狗屎随处可见,晚上各宠物店的猫狗整夜整夜的叫,一家店比一家店传出的声音大。想问问,是否有办法可以解决这个严重的人畜共居民生问题呢?宠物店是否有政府统一规划在专用的场所去经营?或是把居民移居到其他位置,整条新河北路让给宠物店??恳请领导们重视,尽快解决,感谢!感谢!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关于反映的莞城街道新河北路路边的宠物店各种的臭气熏天,狗屎随处可见的情况收悉,莞城城管分局已多次组织管养公司对该路段进行清洗,并要求环卫工人加强对该路段地面的保洁清洗工作;关于晚上各宠物店的猫狗整夜的叫的情况,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对于销售场所的开设以及是否存在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问题,建议向公安机关咨询。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1
、小市民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龙光君御旗峰6座商铺41号,每日上午7左右就会闻到一股异味刺鼻的卤水味。下午3点至6点同样的味道也开始飘出来啊。卤水异味每日都会持续7-8小时,简直住在这个小区的居民都不可生活啊,每天7-8小时的卤水味。市民都知道熬制卤水需要好长时间,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关于反映莞城街道龙光君御旗峰6座41号店铺异味的情况收悉,根据职能分工,城管部门负责餐饮场所排放油烟的管控工作,投诉所述异味问题非排放油烟问题,建议转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10
、孙 [来自:东莞市]:各位城管局领导你们好,反映塘厦镇林村罗山路车辆乱停放和占道经营比较严重,今年大家都很困难但是也不能随意占道,还是要整治一下或在不影响的地方集中摆卖。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塘厦城管分局多次组织林村社区工作人员及特勤人员,对塘厦镇林村社区罗山路段进行夜查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现场约谈并教育了多家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店铺负责人和流动摊贩。随后,执法人员多次对该路段进行巡查整治,目前流动摊贩已撤离,商铺占道物品已搬回店里。
下来,塘厦城管分局要求林村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向塘厦城管分局反映,塘厦城管分局将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执法,共同整治,维护塘厦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9
、王先生 [来自:东莞市]:龙光君御旗峰6座商铺41号潮作卤鹅店,?天天早上6点多就会闻到一股异味刺鼻的卤水味。下午3点至6点同样的味道也开始飘出来。整个小区正门都可以闻到由其负一层地下车库、电梯都是臭味,住在5-6楼都闻到。晚上该店也开始熬制卤鹅,晚上都飘出气味,我们小区多次反馈给到物业及莞城城管局,基本都没有效果。 住在这个小区的居民,每天一起床就闻到这个气味,不可以他挣钱,我们住户活受罪,请问这种也算环境污染吗??先表明一下,我在阳光网,看到龙光小区住户投诉,我也要站出来。因为我们都是住在同一屋檐下,把这个困扰了我们3-4年的问题。感谢主持人、感谢城管局同事!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关于反映莞城街道龙光君御旗峰6座41号店铺异味的情况收悉,根据职能分工,城管部门负责餐饮场所排放油烟的管控工作,投诉所述异味问题非排放油烟问题,建议转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8
、新莞人 [来自:东莞市]:万江石美下蓬庙鸬鹚窝两村,本来村里公共停车位就少,晚上回来基本路边都是停满。但村民还用垃圾桶、水桶、转头、雪糕筒等设置路障,拦住路边公共空地,注意不是他们门口,是村道两边公共空地,只给自家车停,其他人挪开路障停车,这些人就用车顶在别人车头不给出。。。设置的路障五花八门,影响市容,阻碍出行,损人利己,奇怪的是,根本没有人管,村民随意可摆放杂物霸位。 [2022/10/20 15:49:40] >> 详细
回复: 经查,万江街道石美社区下蓬庙和鸬鹚窝村村内公共停车位及道路旁空地存在被周边居民用杂物、雪糕桶等霸占车位的情况,万江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责令其对杂物及雪糕桶进行清理,现场已清理完毕,车辆可自由停放。随后,执法人员多次到石美社区下蓬庙和鸬鹚窝村进行巡查,发现占用停车位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已作出清理。接下来,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再作进一步跟进处理,落实属地社区做好属地管理工作。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
-
7
、U.M.A.L.E [来自:东莞市]:序言
关于做好户外广告安全的工作,经过城管部门的努力下,相关工作逐步在有序地进行中,大家的努力有目共睹,也取得了一定的良好发展和管控。规范申报目的是好的,但是在一系列的工作流程下还略显生硬、不够细致,在民生方面,由于宣传、信息办理沟通不畅,给商家、生产单位带来不小麻烦,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下,生意本来难做,商家为了顺利开张,在户外广告环节上,又给相关部门阻止,开张日期只能延后。
问题如下:
1、户外广告申报窗口太少:1、“东莞数字城管”已注销,无法查找到相关办理手续的窗口;2、政务平台,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的网页申报;3、12345政府热线网页端,只能在线填写咨询,获取相关办理信息、流程,得到答复的时间较长,效率不高。
2、全市的中小型户外广告申报流程能否统一标准或某区域补充标准?
问题:每到一个镇区都有一套自有的办理标准,全市规范操作不够统一,比如南城区,在CBD商圈内,可以列举相关补充细节加以规范。
3、中小型户外广告申报如何界定?任一边不超7米面积不超10平方属中小型广告?
问题:现在的临街商铺单间门面宽度均超3.5-4米,单间商铺经营当然不会超过7米,但是一旦两间门面同时经营,招牌长度肯定会超过7米,即按大型广告审批流程来做?
4、任一边超过7米面积超过10平方属大型广告,就要提供蓝图?
问题:蓝图包含了哪些资料?蓝图设计单位必须是有设计资质公司和拥有设计执照资格人员盖章确认?同时,需要通过有审图资质单位上传?这里的流程太多不明确的东西,设计费用、审图费用奇高,给商家带来一笔不小的费用开支,当中的费用可能比设置户外广告的材料费用还要高。
5、以上的规范操作,给老百姓在经商过程中,设置了门槛的同时,同时滋生了一批从业于“户外广告审批”业务的人员,他们与城管队伍中的一些管理人员协作敛财,存在官商勾结的贿赂、腐败行为。
问题:1、莞城区湖南佬图文店,在社交软件大肆宣传,银行柜员机取现金时拍下视频,说这些钱是交给相关部门领导的,动辄5000至20000元;2、石龙、寮步均发生部分从业人员(东朋图文广告),在收到商家或中介的1-2万户外广告审批巨额费用后,出现跑路事件。一些人的灰色收入行为,会给城管队伍廉政管理上带来不好的形象,必须加强思想教育规范管理。
建议:
1、规范资料要求,简化办理流程,增加办事窗口(线上政务平台、公众号、城管窗口(建议一楼设置相关窗口,不要跑办公室看办理人员脸色,资料不齐全要跑四五趟);
2、效率提升,缩短办理办结日期期限,中小型广告3个工作日办结,大型广告7工作日办结为佳;
3、设计蓝图的门槛可否另外商讨流程,落实减少商家费用的支出。
4、规范城管队伍,外包人员、合同工、城管职工人员规范执法。 [2022/10/20 15:49:39]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是指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四米或单面面积大于等于十平方米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型招牌,是指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四米或单面面积大于等于十平方米的招牌”;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并在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之日起十日内,将设施具体位置、设置效果图以及设施设置人相关信息等资料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备案”。其中,我市范围内申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需到属地城管部门进行审批,相关具体流程及手续建议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目前,只有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需设置人向城关部门提交设施结构蓝图,建议设置人可根据实际门店设置需求,向属地城管部门选择申请审批或备案。
为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精细化管理提供规范化依据,前期我局牵头编制了《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等文件,自2022年1月起全面实施,我局初步构建成“法律法规—设置规划—技术规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通过压实办事时间、减少办事材料、统一标准流程、减少“跑动次数”等措施,我局前期已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时限从二十个工作日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切实提升我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审批便捷性。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城管分局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优化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指引编制,切实提升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水平,进一步提高并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如发现城管队伍中的一些管理人员协作敛财,存在官商勾结的贿赂、腐败行为,建议收集相关资料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在此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再遇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