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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来自:东莞市]:自从楼市调控以来,全国各省市都纷纷出台了宽松公积金政策,东莞由2021年1月开始个贷款逐月下降,请问东莞公积金何时才能放宽,更好满足刚需者需求。恳请考虑!谢谢!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我中心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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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树下喝茶 [来自:东莞市]: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的可贷款总额度和利率什么时候可以调整,我的公积金贷款使用一次,我老婆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我们结婚后,导致她的公积金也算二次使用。现在商贷银行的利率都接近公积金了,我们在东莞只有一套房,因为置换满足不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求,可贷款的总额度太低,商贷利率又那么高,公积金里面的资金又使用不了,不敢用,防止可贷款的总额度又不够,现在生活成本又那么高,麻烦帮忙解决一下,不然被房价捆绑的生活,哪里可以提高消费水平。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对可贷额度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发布。如中国人民银行对二套房贷款利率有调整,我中心会及时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我中心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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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生 [来自:东莞市]:评为副高两年多了,聘了也一年了,公积金基数一直未调整,请问公积金是一年一调吗?原有的公积金差额能否补?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但不得超出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上下限范围),职工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如单位存在不按实际工资导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建议您根据工资变动的实际情况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您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公积金办事窗口现场维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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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来自:东莞市]:夫妻两人共有两套房,其中一套是商品房(夫妻两人共有),另一套属于集资房(本人的个人名下),小孩已满18岁。请问这种情况,本人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及公积金贷款用于再购买一套商品房。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与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及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等有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使用两次,已使用两次贷款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再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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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 [来自:东莞市]:请问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可以上调吗?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上限太低,对于置换需求的人作用太小。希望可以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并允许存量贷款调增。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对可贷额度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我中心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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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来自:东莞市]:为什么物业管理费提取公积金要取消,名下有房确实每个月都要交管理费。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精神,我市于 2020年10月19日起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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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 [来自:东莞市]:你好领导和主持人,我的商业贷款用等额本金方式已经还了89期,还有211期,还有不到62万元,公积金已经交了好多年,2017年取过一次1万左右装修,目前账户上余额还有4万多一点,公积金基数是7000元,我想做商转公可以吗?需要怎么操作?最长贷款期限还有261期。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如果符合商转公贷款的相关要求的话,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有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先还后贷可通过我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或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申请。由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根据您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在我市的住房套数、供收比等情况,建议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看公积金贷款条件和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后续可致电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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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呀 [来自:东莞市]:现在国家都在鼓励老百姓买房,银行也在降低贷款利率,请问下公积金额度和利率什么时间调整》特别是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对于目前的东莞房价来说,太少了。请问贷款额度什么时间调高??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的对可贷额度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发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按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和五年以上3.575%执行。我中心2022年10月已发布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的相关通知。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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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厚德务实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公积金中心领导:?你们好!?目前了解到,东莞二手房商转公的执行政策还是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银行贷款合同金额孰低的70%作为商转公最高可贷金额”,?由于过于严苛的限制条款,让我们2018年购房或者更早一些的购房者无法真正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实惠和较大支持力度,因此特向公积金中心及领导提议,2023年商转公最高贷款额政策是否可以考虑放宽标准??比如按如下规则实施: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或银行贷款金额)超过90万(备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最高为90万),则商转公最高可贷金额按90万执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低于90万,则商转公最高可贷金额按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作为标准.?盼复为谢!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目前认定商转公贷款的房屋总价的方式: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取信息互通获取的房屋交易价、原商贷借款合同显示的房屋总价、贷款申请表填写的拟抵押房屋总价三者中的低值。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我中心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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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直k8F6u [来自:东莞市]:我想咨询一下,深圳购买的公积金可以转到东莞公积金账户吗?该如何办理。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职工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市。线上办理途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线下职工可到我中心各归集银行网点提供身份证资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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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LONG [来自:东莞市]:请问什么时候东莞会恢复执行首套120万贷款额度,二套90万贷款额度的政策?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对可贷额度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我中心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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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来自:东莞市]:目前东莞现在商贷银行的利率都很接近公积金了,请问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会相应下调吗?还有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今年会作调整吗?因现在执行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确实有点低了,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起不了多大作用的。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按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和五年以上3.575%执行。我中心2022年10月已发布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的相关通知。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中心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当前也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对于广大网友对可贷额度的呼声我们也在密切留意中,我们会及时结合实际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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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 [来自:东莞市]:本人在望牛墩有一宅基地,并在该宅基地上建有自建房三层。日前我前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用于该房屋装修。工作人员告诉我,我持有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里面登记有本人宅基地面积,并没有登记本人该自建房面积,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问,该宅基地已证明产权属我,红线里的房屋为什么就不是我的?这还需要证明吗?如何办理该奇葩证明?本人后续也咨询村委会,村工作人员告知我找住建局,住建局告知我不能办理,要找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我没有该项业务办理。多部门推诿,没有正面解决问题。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清晰告知我办理途径。我瑾希望提取我的个人公积金用于我个人的宅基地房屋的装修,希望能得到公正有效办理。 [2023/2/23 15:23:34] >> 详细
回复:您好!建房提取适用申请人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继承、赠予方式取得产权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装修或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在建住房办理提取所需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本市建房的可由《农房建设批准书》原件代替上述两证);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建房发票原件;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薄原件;6.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不需提供)。房屋已建好的提取所需资料:1.不动产权证权属证书原件;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建房发票原件;4.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薄原件;5.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不需提供);6.《授权用证或信息获取知情同意书》(通过数据互通的需提供)。建房提取并没有要求不动产权证里面登记自建房面积,但必须是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由于不动产权证已合并,因此如申请人提供的为证明产权属性的不动产证,证件上应注明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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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来自:东莞市]:咨询提取公积金还房贷,要提交什么资料。 [2023/2/23 15:22:37] >> 详细
回复:您好!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本市商贷互通类)所需资料: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另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2.借款人签署的《授权用证或信息获取知情同意书》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建议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大厅或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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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 [来自:东莞市]:原工厂买了公积金,工厂倒闭了自己也全部提取了。现在的新工厂没买公积金,怎么处理。 [2023/2/23 15:22:37]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投诉维权。因我中心并不掌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与工资情况,所以我中心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需审查相关的职工劳动关系与工资资料,调查、核实单位需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及缴纳金额。职工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需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维权投诉-职工追缴维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