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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 [来自:东莞市]: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法规,社会保险部门有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稽查之职,请问:医保局对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是否有时效限制?东莞市医保局负责具体社会保险稽核是哪部门及联系方式?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医保部门对于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稽查没有时效限制,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查处是有时效的,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目前社保费征收机关负责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核和查处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的线索也可以向医保部门反映,医保部门会移交线索并协助社保费征收机关开展稽核查处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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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u1DALZ [来自:东莞市]:领导,你好,请问?1.东莞居民医保(2024年交511元)在定点社区门诊是否有报销待遇,如有报销比例是多少,门诊限额多少?2.东莞居民医保可以去上级医院门诊吗,门诊是否有报销待遇,如有报销比例是多少,医院门诊限额多少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不设起付线、不限报销次数、不单独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70%(已签约家庭医生按75%)支付。按规定到辅助就医点或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的,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类型、级别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35%到75%不等,其中,在定点医院的最高支付限额约937元(2024年度)。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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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来自: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不作为,未履行工作职责,对企业历史性欠缴社保费违法,东莞医保经办机构不稽核帮追缴,违反(劳动法),(社保法)粤(2013)189号文件,要求局信访处理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由于您来文中并未涉及任何指向性线索,且您的联系手机已暂停服务,我局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您核实具体线索。目前社保费征收机关负责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核和查处,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的线索也可以向医保部门反映,建议您就近选择我市任意医保分局反映情况,我们将移交线索并协助社保费征收机关开展稽核查处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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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 [来自:东莞市]:我已退休,现医保还在续买,但已转为异地就医,可以买“莞家福”吗?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只要是参加了东莞医保的参保人,都可以在“莞家福”投保期(6月28日前)进行投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也可以按规定享受“莞家福”报销待遇。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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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wang [来自:东莞市]:关于东莞医保门诊医疗转诊年度限额问题,众所周知,医疗费用已成为民众的一大负担。如今,去医院就诊动辄就要花费数百元,这让许多市民感到“病不起”。我本人也曾希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因为那里报销比例较高且距离较近。然而,必须承认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水平与公立医院相比确实存在较大差距。例如,我曾因咽喉痛连续三次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经过一周的用药治疗,症状不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最终不得不转至公立医院治疗。?针对东莞门诊转诊报销额度偏低的问题,很多市民都有所反应。我阳光问政平台医保局的回复中了解到,主要是从个人交费额与医保实际支出的角度来解释这一问题,但我认为这样的解释并不充分。我们生活在新时代,政府理应为人民谋福利,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政府公务员(有金卡、高福利、稳定的高收入)可能并没有亲身体验过我们底层老百姓在医院看病、购药的经济压力,我们只能精打细算地过着紧日子。东莞门诊医保报销已规定了分级按比例报销,也就不存在要求医保基金大包大揽,现有的报销制度根本做不到“避免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此,政府难道不应该从财政上加大投入扶持医保基金吗,减轻底层老百姓在医疗方面的负担。?在此,我建议东莞市政府应该增加医保门诊的报销额度,可以对标大湾区内的其他城市。此外,我还建议实行家庭医保额度共享制度。考虑到我家中有5口人(两大三小),当前的医保额度对于一人生病来说确实不够使用。如果能实行家庭额度共享,将能更好地满足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为了满足参保人便捷就医的需求,在“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基础上,为参保人新增一家辅点医院作为直接就诊定点,方便参保人就医。但是,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我们既要考虑群众的便捷就医,也要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需要对门诊报销设置报销额度,这也是符合国家、省规定,也是绝大多数地方的做法。因此,结合我市历史门诊就医数据,经过模拟测算后,对参保人在医院就诊设置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的限额,在社卫就医,东莞仍然坚持一直以来“不设报销封顶线”的做法。“医院就医”这个限额,与我市参保群众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希望您可以理解,医保待遇保障并不只有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这块,还包括了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及其他特殊情况保障等。因此,不是简单地说每年交了多少钱,就应该全部用在医院门诊,其他都不需要保障了。
参保人认为门诊保障不足,其实是还没有全面了解到我市门诊保障待遇。除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的医院门诊限额,我市门诊保障还有很多的待遇,比如:在社区门诊就医不单独设封顶线、国家谈判药品单独支付不计入门诊限额还有门诊特定病种保障。
对于“实行家庭医保额度共享制度”、将医院门诊限额家人共用的建议,是不符合医保统筹基金使用规定的,与“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违背。下来,我局将积极协同市卫生健康部门,提高我市社区门诊诊疗能力。根据政策实际运行情况,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逐步提高门诊统筹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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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来自:东莞市]:退休前医保一直有钱返还,为什么办退休后就没了?请及时处理,补发我的待遇。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 年《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东府〔2023〕60 号)
实施后,我市统账结合(建立个人账户)职工医保参保人的
缴费费率为单位 5.0%,个人 2.0%,总计 7.0%。根据《东莞
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
61 号)有关规定,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
数的 2.0%,也就是说每月划入个账的金额相当于我市统账结
合(建立个人账户)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缴纳的 2.0%。
参保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其职工医保
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可按规定一次性或按月缴费至规定年
限。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
休人员医保待遇;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
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但不计发个人账户。因为我市
统账结合(建立个人账户)职工医保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
龄后,个人缴费部分的 2.0%无需缴纳,也就是原本划入个人
账户的缴费无需缴纳了,因此也不计发个人账户,一定程度
上减轻了参保人的缴费负担,并让原本固定在个人账户中限
用于医疗消费的资金回到参保人“口袋里”灵活运用。待缴满
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个人账户会按照
退休人员标准划入 2021 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
2.8%(即 149.9 元)。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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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来自:东莞市]: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中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东莞的个人先自付比例是20%,惠州河源珠海中山佛山等地都是5%,都比东莞低,东莞医保局后续是否有相应调整?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目前,我市执行省统一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药品分甲、乙类,甲类药品按省规定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我市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政策与其他地市有所不同,不完全是20%,实际上是有0%、20%两种,例如用于抢救、重症患者的人血白蛋白、用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帕利哌酮注射剂等重点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为0%,其余药品是20%。
下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探索研究优化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您的建议我们也将认真研究,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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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医保梁先生 [来自:东莞市]:你们答应了说让我成为东莞市第一个补缴医保成功的员工,结果等了15年了,你们都还没有能够补缴成功,请问一下什么时候落实。我只希望这个事情快点结束 [2024/5/30 15:49:24]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3月中旬,对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局已积极研究,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由于2024年东莞市刚完成征收模式转换(人社代征转换为税务征收),医保平台承接的业务功能模块仍在不断完善中,因此,有关功能模块需上级部门评估及技术部门进行开发和测试,需时较长。待系统配置完成后我局将第一时间通知留言人。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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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 [来自:东莞市]:3月份医保打电话给他叫他补缴医保,去了东城医保局,他们说系统有问题补不了,到现在还没给他答复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4年3月中旬,对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局已积极研究,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由于2024年东莞市刚完成征收模式转换(人社代征转换为税务征收),医保平台承接的业务功能模块仍在不断完善中,因此,有关功能模块需上级部门评估及技术部门进行开发和测试,需时较长。待系统配置完成后我局将第一时间通知留言人。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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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先生 [来自:东莞市]:退休后异地居住医保就医报销问题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市民蒲先生在退休后希望返回老家四川省生活,希望咨询异地就医相关事项,我局工作人员向市民详细解答了异地门诊、门特报销比例,额度,及办理注意事项问题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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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 [来自:东莞市]:异地就医问,在大岭买了社保,定点在广州,现在不能直接报销?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核,市民钱先生于4月18日变更门特定点至广州市医院,5月14日在广州门特定点医院就医,现场无法直接结算。但由于市民未保存报错截图,我们无法根据报错信息排查原因,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知钱先生其备案信息正常,可正常在定点医院就医结算,如此后再次出现无法结算问题,需及时联系该医院医保办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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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爸今年6月够60岁了,听说现在医保需要做退休申报,请问要怎么样去办理?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前退休的需额外提供人社的养老退休核定表)到全市任一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填写《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件事申报表》,选定退休后待遇享受险种(单建统筹或统账结合),经医保工作人员核实如未缴够医保规定年限,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选择按月的持医保的核定结果到税务部门办理继续缴费手续,选择一次性缴纳的由医保经办部门直接办结。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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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定居在韶关,今年体检发现有糖尿病,门诊限额已用完,请问下我应该怎么办?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提交资料办理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备案,可以选定一家韶关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办理途径:1、在韶关当地定点医院就医,申请办理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2、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资料申请;门特认定通过后,可在选定机构就诊享受门特就医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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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工作,我父母在老家湖南省湘潭市参保,父母从老家过来东莞这边帮我带小孩,请问我父母能否在这边直接看病报销?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父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在我市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啦。
如果参保地规定门诊费用必须在选定医疗机构才能报销,那么您父母还需要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办理门诊选点手续,成功选点后就可以在我市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啦。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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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 [来自:东莞市]: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到湖北省武汉市,在武汉医院办出院时电脑发生故障,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2024/5/30 15:47:1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异地就医人员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当医疗机构在办理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时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医疗机构会马上通过电话、qq或微信工作群等途径与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反馈。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报错反馈后,将立即排查发生故障的原因并进行处理,在故障处理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医疗机构为您办理医保结算。如系统故障短时间无法修复,医疗机构会跟您解释原因,待系统故障处理后联系您办理医保结算。
如果您在系统故障修复前需离开就医地,可先现金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后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或我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前台线下申请零星报销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