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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 [来自:东莞市]:1、东城岗贝市场综合楼,90年代建的马赛克外墙,墙面剥落厉害,三楼平台过往行人非常危险。2、该楼楼上是住户楼下菜市场,凌晨4点砍骨头的声音随墙体传到楼上,打扰居民休息,多次投诉无果。3、想表达的是:老化的外墙不修我们可以绕着走,但楼上住户楼下菜市场,这种极不合理的扰民设置能否整改呢,能否为菜市场另外找不在同一栋不影响居民的地方运营呢。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东城岗贝市场综合楼外墙剥落及噪音扰民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东城住建部门持续跟进处理。社区已于3月18日在岗贝市场三楼平台外墙剥落处拉起警戒线,并在周边张贴温馨提示,提醒住户注意避让,初步降低安全风险。由于岗贝市场综合楼无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条例,外墙等公共区域维修需全体业主住户共同承担,我局督促东城住建部门,协调岗贝社区,组织住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维修工作,以彻底消除外墙剥落安全隐患,我局也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有关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制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行为,建议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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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 [来自:东莞市]:蚝岗小区BCDE座是90年低建设的马赛克外墙,现在有二三十年,经常掉落以致车玻璃破损,经常为了停车纷争,非常苦恼,多次反应快达物流及在12345反映都说属于社区管没有指标,无果。请问南城蚝岗小区有没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外墙哪怕是不修复,能不能给我们楼下做一圈庶阳棚,业主很多出租,物业也不管理了,大门打开,就是请两个大爷回来收我们管理费。楼道是80年代的旧楼,网线纵横交错,水管断裂,地面不平左补右补,作为东莞市区的中心,连别人农村都比不上。请领导有时间过来看一下。帮一下我们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经我局现场核实,蚝岗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可按照《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详细请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s://zjj.dg.gov.cn/zjj/ztzl/cxxx/gzxx/content/post_3792269.html)。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要求南城住房城乡建设局迅速研究落实,并积极与您沟通联系,听取和回应您的诉求,并就我市现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若蚝岗小区确实有意愿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可联系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进行咨询了解相关申报程序,联系电话:0769-233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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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欢生 [来自:东莞市]:开发商不按图纸施工和住建局有直接关系吗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咨询的开发商不按图纸施工和住建局有否直接关系问题,我们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职能分工,我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包括对工程实体质量、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等进行抽查、抽测。建设工程按图施工情况是其中一项内容,我局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专此回复。
(联系电话:0769-2332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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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反馈南城鹏瑞天悦业委会会成立的问题 [2025/3/28 17:09:56] >> 详细
回复:经了解,南城房管所已对有关咨询事宜进行回复,由于鹏瑞天玥广场项目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如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小区户外文体设施、垃圾收集站、变电用房、污水处理设施等)均不能分割独立使用,因此,鹏瑞天玥广场住宅和商业不具备分割的条件,应属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如有疑问,可工作时间联系南城房管所,联系电话:2329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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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姐 [来自:东莞市]:反馈东泰花园电梯加装问题 [2025/3/28 17:09:56]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市电梯办(设在我局)负责政策制定宣传、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由镇街(园区)电梯办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关于您反映其他业主违法封堵公共自行车库并加装大门问题。我局经了解,该加装电梯项目从项目公示、联合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以及验收阶段、申请补贴公示等期间,未发现有发生违法建设问题。所以,其他业主封堵公共自行车库并加装大门行为涉嫌违法建设,东城街道电梯办已于2024年12月6日将此涉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线索移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建议您直接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反映相关诉求。
关于您提出其他业主损坏物品、侵害相邻权的问题。建议您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协商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业主的申请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有关规定推进相关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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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姐 [来自:东莞市]:反馈金地青云镜问题 [2025/3/28 17:09:56]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