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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先生 [来自:东莞市]:南城街道小区内,把原来规划的网球场改成了篮球场,造成噪声扰民,市自然资源局已发了整改通知,却迟迟落实不了整改。市自然资认为这是市住建局的责任需要查处,市民在12345上投诉,市住建局却认为是市自然资的责任。两部门扯皮、推诿,致使噪声扰民得不到有效处理,请市住建局回应当初规划的好的住宅,是否需要维护公平、公正。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您所反映的“规划的网球场改成了篮球场”问题,涉嫌违反规划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内容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应由自然资源局认定,同时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相关问题执法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请您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相关问题。
二、您所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相关问题执法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请您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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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松山湖金地青云境,何时全面复工,目前很多消息在说该项目烂尾,我们作为业主如何来保证我们的权益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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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姐 [来自:东莞市]:2024年1月购买了松山湖金地青云境,从最初关注其销售情况,销售完了,还要关注其施工情况,至今还是漏风框架构,施工进度缓慢,与开发商承诺的施工进度比严重滞后,每天都是表演式施工。期盼政府为民做主,有力监督金地集团,确保品质施工,按质交付。谢谢!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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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业主 [来自:东莞市]:寮步银湖花园一期主体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协调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测,是否符合安全居住标准,图片只是其中一点,许多混凝土柱子里面的钢筋锈蚀严重,混凝土已风化,强度严重减弱!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您好!“寮步银湖花园一期主体存在安全隐患,钢筋锈蚀、混凝土风化严重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邀请技术专家,联合寮步住建部门、寮步房管所、良平社区、物业管理公司、银湖花园一期有关业主到现场核查并召开协调会议。针对银湖花园一期商住楼项目现状,我局已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与业主沟通,组织力量检查或修复受损构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物业单位承诺积极收集业主反馈的质量安全问题,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维修。对于业主提出的安全鉴定事项,我局将督促房管所按照《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导社区组织业主进行共同表决。
下来,我局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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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松山湖金地青云境做为明星楼盘,广受大家关注,这么多业主都在担忧该楼盘的按期和按标准交付问题,而“两会”上号召的“好房子”标准如何在东莞能落地,监管部门如何做为才能避免监管失控,杜绝开发商“表演式”施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能给出详细对策和落实时间,谢谢!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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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牛马之一 [来自:东莞市]:本人举全家三代之力于2024年3月购买松山湖金地青云境楼盘,截止2025年3月18日,该楼盘依然是购买时的框架,毛坯都算不上,还有半年就要精装交楼了,这一年来“零星小雨”般的施工,没有明显进展,请问城建局领导如何监管金地开发商不会延期或烂尾???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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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 [来自:东莞市]:松山湖金地青云境,均价4.5万,动工至今两年,现在还是毛坯结构,施工进度缓慢,与开发商承诺的施工进度滞后了好几个月,每天现场只有零星的一些工人在施工。希望政府能与金地集团约谈,确保他们增加施工人数,保障业主权益。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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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 [来自:东莞市]:松山湖金地青云境项目已全部售完,按合同2025年11月30日交付,现在工地还是主体完工,主体都没有竣工验收,每天才100多工人在施工,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不能如期交付。现在开发商回复要精品慢慢施工,春节前在松山湖综治办的协商就是一个空话,承诺的施工时间节点都没有对现,找各种借口推迟。请问住建主管部门如何监督金地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要让不良开发商把东莞原本就脆弱的房地产市场拖到出现“烂尾楼 ”,打击全市人民的信心,相信主管部门也负担不起这个责任 [2025/3/28 17:10:58]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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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24年6月买了东莞松山湖金地青云境,当前进展缓慢几乎停滞,还是去年购买时的几栋水泥结构。开发商承诺的交付节点一再延后,与购房时的宣传进度大相径庭。与管委会和住建局沟通过,但是没有明显进展,仍然在摆烂。请问领导,这个楼盘何时全面复工?11月30日能否保质保量交付?住建局如何履行保交房监管职责?如果最终没能按时保质交付,追究谁的责任?怎么保障我们这些一心扎根东莞的购房者的利益?这能否退房和获得利息赔偿?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四、相关退房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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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飞燕 [来自:东莞市]:东莞松山湖金地青云境,原 定的交房时间是2025年11月30日,
按目前的施工进度,实际施工和进度表严重对不上,进度缓慢, 作为业主很担心房子的交房情况和质量,
那边整体房价都不便宜,在楼市如此不景气的情况下买房,大家都是背付了大额的银行贷款.
想请问政府部门如何履行相关监管职责,如何让广大业主放心?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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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青云境业主 [来自:东莞市]:松山湖青云境项目,2024年10月售罄清盘,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长达近半年时间怠工,开发商承诺的各项节点已全面逾期,至今未见大规模复工及材料进场,松山湖住建局不作为,专业性堪忧,声称该行为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不予受理。对于业主们要求的监管账户信息公开,仅以一句“因故”就打发我们要延期进行答复。内行人均清楚该高精装标准楼盘按现状无法在合同约定的2025年11月30日保质交付,请住建领导予以重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开发商表示项目有充足的预售款监管资金保障项目完工,如期向业主交付。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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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松山湖金地青云境截止到3/18,已经经过业主两次上访确认,现在的结果均未按时完成前两次的计划,持续延迟,到底是在表演施工还是真实施工,具体何时全面复工?2025年11月30日能否保质保量交付?住建局如何履行保交房监管职责?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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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洁 [来自:东莞市]:东莞松山湖金地青云境11-30交房,但是目前施工人员寥寥无几,何时全面复工?11月30日能否保质保量交付?住建局如何履行保交房监管职责?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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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松山湖青云境楼盘为何总处于停工状态?何时能真正复工?开发商提供的项目进度表都不能按时完成,开发商是否能按期(2025年11月30日前)按质量交楼?业主楼款是否已被开发商挪作他用?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开发商表示项目有充足的预售款监管资金保障项目完工,如期向业主交付。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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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境业主 [来自:东莞市]:东莞松山湖金地青云境自24年8月至今缓建这么久,施工节点多次延期,不兑现承诺,请问①该楼盘是否可以2025年11月30日保质保量交付;②市住建局如何履行保交房监管责任。((备案名:松山湖御府))楼盘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红棉路和礼宾路交汇处东南侧。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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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心如仙痕 [来自:东莞市]:目前《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每完成增设一台电梯给予补助不少于 10 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 5 万元,属地园区、镇(街)财政补助不少于 5 万元。该实施细则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目前改细则相关加装电梯的补贴时间是否会有延期?相关细则有没有后续的优化?
目前国家在大力支持超过20年以上楼龄的小区做改造优化,东莞市政府目前有基于《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做研究优化吗?请给出明确答复。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按照我市工作安排,《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到期后拟不再延期,计划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并实施,使用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补助。目前我局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解决新旧政策间衔接问题,近期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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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生 [来自:东莞市]:大岭山镇商住小区“领尚天地”和“领尚广场”是同一个开发商,物业管理都是莱弗士公司,开发商拥有“领尚广场”的物业,开发商对商住小区“领尚天地”的事物有投票权,领尚天地的业主是否对“领尚广场”的事物也有投票权呢?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投票权的问题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大岭山镇商住小区“领尚天地”由金亿利(东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领尚购广场”为“领尚天地”的商业部分,同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红线图范围,其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进行划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和《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维修、更新、改造、增设设施设备及建筑物、构筑物等仅涉及部分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由该部分业主共同决定。某事项如同时涉及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应由两部分业主共同表决;如仅涉及其中一部分、与另一部分没有直接关联,则由所涉及部分的业主共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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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这两年两会关于住宅的热话都是围绕着安装电梯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石龙镇裕兴路金沙湾花园金柏苑29-36号于2021年9月申请加装电梯,本次申请已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安装,当时已通过了东莞市住房建设局的审批,并在小区的公示栏以及该栋楼层的楼梯进行公示,但是公示期间,石龙镇住房建设局以有住户反对为由,禁止该栋想安装电梯的住户进行安装电梯的想法,但是石龙镇住房建设局当时负责管辖老旧社区安装电梯部门的主任并没有向该栋想安装电梯的住户们出示反对用户提供的反对信息,仅说该住户以安装电梯遮挡光线以及隐私为由拒绝,同时当我们请求该主任帮忙找该反对住户协商时,主任仅以简单一句还是您们自己协商吧,就拒绝了我们,后来我们就请求了居委会帮忙协商,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只负责粘贴公示文件,不负责协商,请问东莞市住房建设局负责人您们是不是也仅负责通过审批,不理市民是否能增设电梯成功,每年等到两会会议的时候就虚报增设电梯数量数字进行上报,其次我很想问您们公示老旧居民楼可以增设电梯前是必须得到安监、消防等多过部门的通过确认后再出公示文件,为什么出公示文之前没让分局到该栋楼进行调查,同时想请问为什么我们已经有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了,连我们想进行下一步安装都多方阻挠,分局反对后是否有向您们市局回复该项目是否有进行下一步安装,市局您们是否知道该项目最后受到阻挠而停工,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单位,是仅负责出公示文件,后续一概不理吗?为什么市局同意的项目,镇街某主任却有否决阻挠权,同时根据民法典的内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既然我们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为什么这么多年还是不能进行?
今年两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城市更新的改造范围,东莞市石龙镇黄洲金沙湾花园小区是2000年以前就建成了,同时已有前期的公示文件存在,请问市住房建设局是不是应优先考虑协助市民安装电梯呢?希望市住房建设局能对增设电梯受阻给予明确回复并帮助协商,同时为市民解决困难,让市民尽快成功安装电梯!!!谢谢!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市电梯办负责政策制定宣传、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镇街(园区)电梯办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增设电梯审批工作由镇街(园区)电梯办作出。
经了解,您咨询的金沙湾花园金柏苑29-36号加装电梯项目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方案公示,公示期间因其他业主提出实名书面反对意见而中止。接到您的诉求后,2025年3月21日石龙镇电梯办与您取得联系了解诉求,解释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及规定,并与当时提出实名反对意见的业主沟通联系,当时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依然反对加装电梯,该加装电梯项目业主间意见分歧仍然存在。
按照《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异议的业主自行协商。经自行协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请求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参照城乡社区协商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我局已协调石龙镇电梯办积极配合协商工作,推进金沙湾花园金柏苑29-36号加装电梯项目,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协助的可与石龙镇电梯办联系(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0769-861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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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谢岗镇新青村27号。本人祖屋从2021年被认定为D级危房状态,急需获得报建改建、重建。去年市住建局在9月7日回复:目前报建审批政策正在调研解决路径。现在已经过去半年,请问现在政策出来了没有,还在研究当中吗?多年来多次回复正在研究路径,现在研究到哪里?我的建设权利怎样实现,生命财产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您反映祖屋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东莞市危房和断壁残垣整治工作指引(试行)》,建议您立即停止使用该房屋并在明显位置悬挂危险房屋标志。您可以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网-工程项目审批-农民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报建(网址:https://zwfw.dg.gov.cn/aplanmis-mall-new/rest/main/toIndexPage?#/farmerGuide)。您可以联系谢岗镇人民政府了解相关报建手续(咨询电话:8763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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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来自:东莞市]:我是东城花街18号百合苑的业主,在7、8、9栋附近如此小的范围内同时设置废品回收站、顺丰快递站和菜鸟驿站的规划合理性表示质疑。这些设施不仅功能重叠,且集中设置在7、8、9栋居民楼附近这么小的范围内,给7、8、9栋及周边住户带来了严重的噪音污染和生活困扰。这些设施的设置没有经过了小区业主的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小区内公共设施的设置应当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但在此之前我们并未收到任何通知或征求意见。鉴于上述情况,我恳请相关部门对废品回收站、快递站和驿站的设置进行重新评估,并考虑将其迁移至距离居民楼较远的位置,以减轻对居民日常生活的负面影响。此外,快递车在小区内乱停乱放,货车随意在小区内行驶,同时“倒车请注意”提示音整天无时无刻在小区内循环播放,以及暴力装卸货产生的噪音等问题,已经多次引发业主的投诉,但物业管理方尚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强烈恳请物业协调快递站关停快递车提示音,请回应后续如何跟进处理?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东城花街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诉求人反映花街18百合苑一楼商铺于2007年交付给产权人,根据《民法典》第272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规定,相关业主将其自有产权的商铺自行出租给顺丰快递、菜鸟驿站和废品回收站,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范围,是一般的商业行为。但由于2023年3月顺丰快递进驻花街18,导致噪音扰民,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堑头社区、东城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分别于2023年6月20号、12月20日和2024年8月先后三次对相关商户的噪音问题进行协调。最后商户同意:顺丰快递进车装卸货物由以前的下半夜,改为晚上12点以后至早上7点前不能进出车辆和装卸货物,同时,为保证能达到预期效果,物业公司安排保安24小时对商铺周边加大巡逻力度,并自费6000元安装道闸系统,安排专人负责道闸开关对快递货车进行管控,如发现扰民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督促物业公司配合东城城管、经发等部门加强管理。如您认为相关商户侵犯您的相邻权的,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关于“噪音污染”的问题。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制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行为。关于诉求中反映“噪音污染”的问题,建议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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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 [来自:东莞市]:关于道滘镇五福里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建规改变小区用地,将竣工图为停车场的位置硬化地面改成广场安装千瓦球灯日夜对外开放变成事实球场严重扰民事宜达6年之久,经过前期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终在2025年2月11日,在道滘镇房管所的主持下招开了相关的会议,会议由道溶镇房管所、规划所、村委会,住建局、业委会,物业公司及业主共同参于下,会议各部门给出的意见是:1规划所表示并未经过报建批准应恢复停车位,2.房管所表示要求物业首先撤掉广场的桌凳,再由业委会向业主宣传,以便后期恢复停车位,3.业委会表示无异议;4.村委会和住建局无异议;5.物业同意房管所意见并当天将桌凳撤往一边。当时开完会感觉非常有效,应该很快可以解决问题,但至今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却至此之后再无下文。请问已经有明确意见却没有执行要找哪个部门,如果现在接手的部门没有执行力老百姓要怎么办。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您好!关于反映道滘镇五福里小区存在违规改变小区用地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向属地了解,涉事用地区域原规划为器械停车库,2016年期间,开发商将小区4栋与5栋之间约10个器械停车库的涉事区域改建为公共活动广场,涉嫌改变规划用途,该问题属于自然资源部门及城管部门职责。据了解,2025年2月份,道滘镇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业主代表召开讨论会议。会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会议要求和自身职责,立即配合关闭涉事区域增设的照明设施,撤除相关桌凳,张贴“禁止吵闹,保持安静”温馨提示,做好文明宣传,维护小区环境,违建问题由属地规划部门指导涉事开发商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径向道滘镇规划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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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 [来自:东莞市]: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城市更新的改造范围。请问住建局对此是否有此计划?改造费用如何分配?何时开始实施?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城市更新方式主要三类,拆除重建、整治改善、保护与再利用。我局负责的老旧小区改造属于整治改善类,指在保持小区用地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微改造”。从2020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有意愿、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综合考虑小区实际情况及居民改造意愿,可适当放宽至2005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月印发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请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s://zjj.dg.gov.cn/zjj/ztzl/cxxx/gzxx/content/post_3792269.html),明确了对列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改造内容,按照改造实施费用的80%进行补助,对其他改造内容按照改造实施费用的50%进行补助。除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资金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筹、公共收益、企业支持等多渠道筹集。
若您居住的小区有意愿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居民需就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改造方式、实施主体、出资方案、改造后管理及维护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居民表决),建立资金监管账户,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居民按要求缴纳改造资金(除补助资金外),如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的,要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完成以上前期工作后,实施主体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并纳入我市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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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叶耀和 [来自:东莞市]:各位领导早上好!我们是南城区体育路边一个老旧小区,有27年楼令,是个老旧小区。供电供水,排水管网设施陈旧,地面长期积水,蚊蝇孳生,供水系统是二次供水,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经常发生故障导致停水。小区装有一台电梯,由于超期使用,经常发生故障,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曾经多次上阳光热线反映,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没解决实质问题。有关部门总是说没有申请主体,不能受理。本小区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物业公司,业主是希望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但是相关人员长期拖延不办,过去两年了一点进展都没有。恳请领导们体谅我们的困难,把本小区纳入旧区改造范围,解决自来水抄表到户,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问题。谢谢!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关于贵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经与您沟通,您居住的的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可对照《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详细请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s://zjj.dg.gov.cn/zjj/ztzl/cxxx/gzxx/content/post_3792269.html)。
关于您提到没有申请主体,无法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可以是小区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属地社区、业主委员会及第三方机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您可结合小区实际自行选择。
若您居住的小区有意愿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等工作,可联系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69-23309928)、南城街道房管所(负责电梯更新,0769-23297682)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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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哥 [来自:东莞市]:谢岗镇谢岗村委会属下红旗生产队原保管仓,泥砖墙瓦顶结构,仓库建成到现在超过五十年,长期日晒雨淋,墙体已严重损坏,靠跟一面泥砖墙已成危墙,整个保管仓库也属危房。危墙旁就是谢常路,时刻有车有行人经过,十分危险!望有关部门督促,将危墙危房拆除,为民消除安全隐患?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谢岗镇谢岗村委会仓库为危房,墙体已严重损坏,成为危墙,时刻有车有行人经过,十分危险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第一时间联系属地住建部门跟进处理。谢岗镇住建部门已前往现场核查,要求做好现场管控,落实房屋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现场已经在危房周边拉起警戒线,村委计划通过对部分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尽快拆除处理、对其他部位采取加固修缮等方式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预计四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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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 [来自:东莞市]:我想问一下,目前小区公摊面积高达25%,能否为公摊减少一些物业缴费呢?让业主只按室内面积缴物业费。另外,小区对电动自行车也没地方停放和充电,现在门外全是第三方运营的充电公司,今年来充电价格大幅上调,一问都是参照发改委,收费由服务费 + 充电费构成,现在明显是服务费高过电费3~4倍,故意降低充电功率,基本都限制在200W 左右。电动自行车要想充满电,时间明显被拉长,导致服务费是电费的3~4倍多,平均每小时电费由过去0.5元上涨到0.8元,涨幅超50%。小区公摊面积,要么用来出租,要么空置,能否要求社区划地配套建一些便利的充电设施呢?不能全部让第三方公司占地建了坐地涨价啊。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减少公摊部分物业费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发改〔2019〕496 号)第二条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直以来,市发展改革部门都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作为公摊计入物业费成本。因此,“让业主只按室内面积缴物业费”涉及物业服务收费成本制定标准的问题,建议向发展改革部门反映。
二、关于第三方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机构服务费和电费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和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因此,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三、关于诉求中反映“社区划地配套建一些便利的充电设施”的问题。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由各镇街(园区)牵头推动各村(社区)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基本满足群众停放充电需求。建议向属地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牵头部门和村(社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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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姐 [来自: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昌隆街南一巷18号墙体高层水管断裂多月没人修理,粪水喷洒地面,大量积水,频繁产生落水噪音,雨季夏季即将到来,容易滋生蚊虫引发登革热疫情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根据职能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园林绿化、绿道、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请您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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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正好 [来自:东莞市]:请问松山湖青云境楼盘为何总处于停工状态?何时能真正复工?开发商是否能按期(2025年11月30日前)按质量交楼?业主楼款是否已被开发商挪作他用?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一、经查,青云境花园(报建名:松山湖御府)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户内砌筑抹灰工程已基本完成,幕墙样板层窗户已完成进场并安装完成,目前还有50吨型材料在加工场进行加工排产。批量精装工程在进行样板房施工中,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可以开始大面积施工,目前工地在建人员在200人左右。
二、前期金地公司己向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向业主提供,业主可按照该计划表时间节点,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对照监督。开发商表示项目有充足的预售款监管资金保障项目完工,如期向业主交付。
三、我局已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成立松山湖御府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专班,全力压实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对照工程计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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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怡乐花园霸道 [来自:东莞市]:我是东莞樟木头怡乐花园37A的新业主,现怀着极度不满和愤怒的心情向您反映我所遭遇的一系列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也暴露了物业管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违规行为。 首先,物业公司以我前任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恶意阻止我办理电梯控制卡,导致我无法进入自己的商品房。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的规定6,而且极大地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作为“中国潮玩之都”、“全国唯一的国家级举重专题博物馆所在地”的居民,我对东莞市一直抱有极高的期望,但此次事件却让我感到极度失望。其次,该物业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资质问题尤为突出。物业经理未能出示任何从业资格证书,并且这些证书也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违反了国家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的要求。此外,高层建筑内的消防监控室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根本没有达到规定的三班轮换、每班至少两名持证人员在岗的标准。这种情况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无视,更是对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漠视。另外,物业索要12000元违约金(远超本金8000元),显然属于《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的“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情形。法院有权将违约金调整至合理范围;更为恶劣的是,物业公司在面对我的多次交涉中态度强硬且拒不改正,甚至采取了更加极端的措施来打压我的合理诉求。他们态度恶劣,言语威胁,试图通过恐吓手段迫使我就范。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商业纠纷的范畴,带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严重扰乱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2025/3/28 17:10:57] >> 详细
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管理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电梯控制卡的问题
经了解,樟木头房管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已根据您提交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为您办理了电梯控制卡。
二、关于前任业主拖欠物业费的问题
经樟木头房管所多次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已与您达成一致意见,不需缴纳违约金。
三、关于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问题
2016年《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将物业管理师列入第六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2016年3月,国务院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取消了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的要求。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住宅小区物业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必须取证后上岗”作出强制要求。
四、关于消防监控室会员配备不足问题
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具体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相关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关于诉求中反映“消防监控室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建议您向市消防救援机构反映。
五、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差的问题
樟木头房管所已约谈小区项目负责人,要求对全体职工进行思想教育,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