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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普惠性的奖励吗? [2020/6/10 15:27:52] >> 详细
回复:今年高企申报面临疫情影响,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成本都会相应的增加。市科技局在市政府的大力引导支持下,今年在高企申报中给与企业一定的优惠补贴,设立6000万专项资金来支持企业申报高企。第一方面,从资金方面来说,如果申报高企成功了在市层面会有补贴3万元,同时我们鼓励相关镇街给予配套支持至少3万元。也就是说一家企业申报高企成功后会有至少6万元的奖励资金。第二方面,对申报成功的高企还有学位的支持,申报高企成功后,连续五年,给予高企所在镇街的一个学位支持。第三方面,企业申报高企成功后,可以享受科技金融方面的政策例如贴息贷款,科技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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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来自:东莞市]:高企融资目前有哪些政策?高企贴息政策现在还有吗?如果有具体的贴息政策是什么? [2020/6/10 15:26:11]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市有设立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政策依据为《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和《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东科〔2020〕25号),政策还在执行中。具体的贴息政策是:试点银行对政府部门推荐企业(目前为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发放信贷产生的利息,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贴息补助(近期的贴息比例在25%~30%之间)。每家企业每年可纳入最高贷款额度1500万元(18年起倍增计划企业最高可纳入3000万元),每家倍增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其他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贴息时间为企业结清一年期信用贷款及利息后开始按季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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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市科技局对应的镇街单位有什么称职可以评选?获得职称资格有什么待遇变化?能否通过以考代评获取对应称职资格和待遇?怎么申请以考代评的职称? [2020/6/10 15:26:11]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项工作非我局职能范畴,建议您咨询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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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怎么申报?需要什么条件吗? [2020/6/10 15:26:11] >> 详细
回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及申报流程:
(一)认定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与认定具体要求参照每年省科技厅发布的指南执行。基本条件如下: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2. 在粤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广东,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广东,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 1 年以上。
3. 具备以下研发条件。
(1)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2)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
固定场地。
4. 具备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
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
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入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
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入和用人机制等。
5. 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认定程序
1. 申报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根据每年申报指南,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填写、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和提交申请。
2. 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书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部门)审核后,提交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受理后,纸质申报材料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
3. 形式审查。省科技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 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上评审、书面评价、现场考核和组织论证等多种形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评审论证。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评审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
5. 结果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评审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对认定机构进行公示。
6. 报请审批。通过评审和公示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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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认定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2020/6/10 15:26:11] >> 详细
回复:认定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我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另外,境外高端人才认定及个税补贴将于7月1日正式受理,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的人才作为高端人才的条件之一,只要同时符合其他基本条件,就可以申报个税补贴。详细政策在科技局官网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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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 [来自:东莞市]:请问科科普类项目是在科技局申请吗?如果要承接科普活动应该怎么对接的上? [2020/6/10 15:26:11] >> 详细
回复:科技系统和科协系统都有科普类项目。就科技系统而言,目前东莞市科技局暂无科普类项目可供申报,广东省科技厅每年都有科普类项目可供申报(包括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科普示范社区建设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等),但今年广东省科技厅暂时未发布相关申报指南,请关注广东省科技厅官网发布的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东莞市科技局官网也会第一时间转发相关通知,届时请按要求申报相关科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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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ga [来自:东莞市]: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配套有什么条件? [2020/6/10 15:26:11]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国家、省项目配套资助采用事后无偿资助方式资助。获国家立项项目须及时向市科学技术局备案,并应在项目验收后18个月之内提出配套申请。
(一)对于市内单位牵头承担的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市内单位获资助总额超500万元的,在项目验收通过且在东莞落地转化后,市财政按照国家到位金额不超过1:1比例对市内单位给予资助,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于市内单位参与并牵头承担子课题之一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市内单位获资助额度500万元及以上),在项目验收通过且在东莞落地转化后,市财政按照国家、省到位金额不超过1:0.5的比例给予资助,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于市外单位牵头承担的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如同意来莞实施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莞使用上级资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给予配套资助。
(四)市财政配套资助加上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50%,同时,市财政配套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金额的25%。
(五)如上级和市政府对国家、省项目配套资助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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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姐 [来自:东莞市]:我们是一家生产新材料的企业,听说市里有一家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那我们企业与实验室有哪些对接的渠道方式? [2020/6/10 15:24:26] >> 详细
回复:企业与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对接方式有:1.通过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官方网站了解,这是信息公布的官方渠道,可以了解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最新消息,官网网址:http://www.sslab.org.cn/;2.通过市科技局了解,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是专门对接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科室,可以通过平台科获取相关信息,联系方式,胡先生,2283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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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是什么项目,什么单位可以申报? [2020/6/10 15:24:26] >> 详细
回复: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全称是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一般)项目,其中,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有市财政经费资助,市社会科技发展(一般)项目无市财政经费资助。申报单位原则上是我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其中社发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社发一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学士(含)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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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020/6/10 15:24:26]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16〕18号)第三十五条“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三)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数据不真实”、《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第三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单位5年内申报财政资助资金的资格,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等规定,对在验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取消单位和相关人员一定期限内市科技项目申报资格,并将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列入科研失信记录纳入科研失信联合惩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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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什么企业有资格申报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2020/6/10 15:24:25]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项目支持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重点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十大产业取得技术突破。面向市内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放申报。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项目落户要求。项目立项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须在东莞设立科技型企业或由东莞联合单位承接项目具体实施及产业化工作,再签订项目合同。
自筹经费比例。项目资金包括承担单位的自筹经费与市财政的项目资助资金,其中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包括项目前期投入(指项目申报前两年的投入)和项目新增自筹经费(指项目申报至项目合同结束期间的投入)。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其中项目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项目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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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买科技保险有什么补贴,补贴比例是多少 [2020/6/10 15:24:25] >> 详细
回复:经认定的在我市辖区范围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合作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投保重点引导类险种(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一般引导类险种(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A款-研发中断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投资损失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给予重点引导类首年60%,以后年度30%;一般引导类首年40%,以后年度2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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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今年高企申报有什么普惠性的奖励? [2020/6/10 15:24:25] >> 详细
回复:(一)首次晋级奖励
《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东府办〔2018〕74号),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的,市财政可按照企业首次晋级年度本地形成的地方财力比上一年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下一步计划:待《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出台后,将加快拨付高企首次晋级奖励资助,预计今年8月份完成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次晋级奖励项目资金的拨付。 (二)保障义务教育
《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45号),切实保障高企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入学指标,高企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给予认定资助奖励
根据我市保企业、促服务、稳增长专项资金方案,市财政对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企每家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奖励。鼓励各镇街(园区)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
(四)各镇街(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资助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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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来自:东莞市]:关于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补贴,请问申报指南大概什么时候出?如何申报? [2020/6/10 15:24:25] >> 详细
回复:由于系统不断完善和测试,申报指南预计6月下旬至7月初发布。我们将采取全程网办的形式受理,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首先需要申请人(本人)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进行实名认证,市税务局获得该外籍人员授权后将从省税务局导出其纳税数据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已设置好公示自动计算补贴金额。代缴义务人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具体以出台的申报指南为准,到时可登陆市科技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