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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来自:东莞市]:供电局领导好,本人在住宅小区购买了一产权商铺,是住宅底商,一个09年左右的老小区,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现存在实际困难,请领导解难: 1、现在实体店铺经营难,大家有目共睹,本来就难,现我们小区物业还不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我们电费,商业用电是8毛一度左右,物业收取我们1.3元以上一度。上年一个夏天的其中一个月我们正常交给供电局3000多的电费,物业称有电损2000多元,所以我们要交5000多电费。我们小区有好几十家商铺,各个商铺都要交这么个电损,有的深圳人买进了的,人家都没听过什么是电损,为什么东莞有这个的。我们有保留收据,收费名目。 2、疫情期间,有一个月没有经营,关门完全没有营业,物业居然收我们800元电费,再加上1000多管理费,一个月不经营都要交两千多,然我们实体经济怎么做?商铺商家苦不堪言,很多转让。 3、因为业主对物业很大意见,前年刚成立业委会期间,在业主群中,我听到业委会有人说我们商铺交的是民用电费,但是物业收取的是商业用电,而且商业用电后再加价收取我们,这种行为实际是可以判刑的,我看过相关新闻。这些都是可以查处的。 国家明文规定不能加价收取水电费,面对物业这么加价收取电费,供电部门有没有监管措施?怎么监管,怎么处罚?我们可以不交电损费吗?因为物业管理费已经包含损耗了,国家的电费定价已经把损耗计算在内,而且电损不可能这么高的,我们要求只按照我们电表用多少电就交多少电费。 要是我们不交电损费,物业断我们电,我们可以投诉供电局吗?会怎么处罚他们?怎么举证? 要是我们要求一户一表,怎么申报?供电资产接收标准是什么?费用大概在什么范围,落后街镇的1000户左右的住宅小区,商铺也就是200户左右,商业面积在25000平左右,这样的小区,申报供电资产接收,整改大概多少钱,费用由谁负责?怎么推动这个工作好? 之前我看过莞城金碧华府商铺供电资产接收的案例,目前政策越来越透明,信息越来越发达,推动我们小区一户一表我相信不难吧?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原西北局答复我做了完善(参考去年塘厦小区答复):
您好,根据群众您所反映的情况,同时您也在阳光问政平台留言并提供了小区地址(东莞市中堂莞都可苑小区),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核查。
1、经了解,中堂镇莞都可苑商铺报装户名为东莞市莞都可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商业用电专用配电站供电,按一般工商业电价0.6752元/千瓦时收取电价,如果物业公司私自加价收取电费,属于违规行为。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了转供电主体必须按照省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和电费方式解决。对于私自加价收取电费的此类违规行为,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反映处理件,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转供电加价行为查处工作。区局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管理方,转达商铺客户的诉求,我局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取证和技术指导工作。
3、关于住宅小区资产接收问题,由于住宅小区的供电设施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按法律规定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经一半以上产权人同意,住宅小区可以将供电设施的资产移交给供电局,但需要符合相关安全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就可以移交给供电局。在资产移交给供电局后,供电局会负责日常的运维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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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科 [来自:东莞市]:你们供电局处理停电的效率真的有点慢,有试过停电一两个小时都没来电的,这样对生活影响太大了。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你好,我们供电部门是不会在未通知客户情况下对客户停电的,但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导致客户断电的情况确实存在。通常在了解到用户断电后,我们会立即第一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用户故障情况,并派出运维人员进行故障排查,但受天气、环境、故障情况和处理难度影响,复电时间会有差异。鉴于我市已步入雨季,在这里提及一下地下电房的危害:1.住宅小区配电站用户密集,重要性程度高,如遇到洪涝灾害会影响大量居民用电,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2.地下配电房抢修属于有限空间作业,不便大型运输设备进出,复电时间相对较长。3.曾受内涝影响的设备寿命减少,有潜在隐患。历史上曾发生多起地下电房被水淹的情况,以近期2020年5月22日恶劣天气为例,两百年一遇暴雨,东湖花园等11个小区地下配电房曾遭水淹没。例如,塘厦镇东郡小区(用户电房)地下2层被淹,外部电网恢复耗时17个小时,小区地下层排水耗时约2个星期。因设备短时无法修复,我局协调应急发电车保供电。因涉及设备修复责任问题,业主与物业未能就费用问题达成共识,最终业主请施工队使用烘干设备的方法恢复送电,整个复电过程耗时一个月。西城楼大街(用户电房)地下两层被淹,外部电网恢复耗时19个小时,地下电房抢修耗时11.6天(抽水耗时5.7天,抢修复电耗时5.9天)。我们供电部门将会持续加强停电管控,在今年6月3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的2020年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会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会中,公布了2019年东莞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为2.56小时/户,同比下降32%,供电可靠率在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迈进全国地级市行政区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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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功 [来自:东莞市]:您好,有些村那些电力线路乱拉乱挂情况,对市容市貌影响比较大,而且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问供电部门有没有注意到上述情况?有没有相关的处理措施或计划?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非常重视电力线路乱拉挂的情况,并一直致力于整改、处理。目前,造成架空电线乱拉挂的主要原因分为以下两类:(一)第一类是线路施工和运维管理不够完善,造成架空电线乱拉挂。(二)第二类是架空电线本身按规范布线,但由于通信网络线路攀附或缠绕其上造成架空电线乱拉挂。
针对第一种情况,我们将加快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实施,加强巡视,对乱拉乱挂、偷电窃电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开展乱拉乱挂专项整治,建立与客户全方位沟通,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乱拉乱挂问题。对于属于用户资产的架空电线乱拉乱挂情况,我们将严格验收程序,促使电线布线整齐规范。对于第二种情况,我们将建议政府部门规范设计、下发指导意见,与供电部门联合整治乱拉乱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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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东莞 [来自:东莞市]:你好,请问南城街道高新西路的高压电塔能否埋地铺设?因为高新西路车道狭小,南城街道希望通过改造来扩宽车道,以方便附近市民出行。但是,由于高新西路中间绿化带有高压铁塔,因此不能顺利的推进扩宽车道的改造工程。请问供电局的领导们,为了方便高新西路附近的市民出行,能否配合南城街道尽快实施车道扩宽工程?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您好,经核查,客户反映的南城街道高新西路的高压电塔为110kV龙宏白线N8-N10,N9-N10为铁塔于1998年8月建设运行,N8钢管杆塔于2004年1月因公路建设改造过,至目前该架空线路已安全运行了21年。此段高压架空线路杆塔处于道路绿化带中间并已做防撞栏,涂防撞防光漆警示,不影响行车行人出入安全。经了解,该线路目前暂无改电缆落地项目。
南城街道如因扩宽高新西路车道需迁移位于高新西路中间绿化带的110kV龙宏白线N8-N10,按《中国南方电网输配电设施迁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应遵照相关建设法规要求取得相应建设批文后再向我局提出正式迁改申请,并按照“谁申请谁出资,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在迁改需求单位已落实资金的情况下,由当地政府牵头来函向东莞供电局商议架空线路迁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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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们村委会有人说供电局要征地建设铁塔,我想了解一下我家的房子和田,你们是怎么补偿的?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您好,《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粤府令第103号)对电网建设补偿范围规定如下:
第九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
(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
(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第十一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实行征地,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电网建设补偿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或扩将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补偿。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电网建设补偿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第十八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东莞市范围内电网建设补偿标准执行《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市镇包干结算标准规定》(东府办[2017]111号),其中第一类片区农用地综合平均价每亩12.05万元,第二类片区农用地综合平均价每亩10万元。
请东莞市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电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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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起个名! [来自:东莞市]:我发现最近一个月的电费比之前几个月多了好多,我家根本没有增加新的电器,我想申请复核,找你们谁可以帮忙处理?有没有政府方面的机构可以提供鉴定结果,这个更客观?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您好,供电局安装的电能计量装置是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安装前经过了严格的检测,可以向镇街供电服务中心申请验表,如果仍觉得验表结果不准确,也可以会同我局工作人员到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计量院申请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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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章 [来自:东莞市]:我计划开间五金店,听说现在报装用电不用钱的,是不是真的啊?我是用高压电还是低压电?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您好,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工商企业客户,我们供电局可通过低压进行供电,从供电街线至电表箱都是由我们供电局负责建设,实现客户接入电网“零投资”。
如果你具体不知道自己需要用多大容量,我们工作人员在现场勘查后会给你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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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名新莞人,我所在的出租屋,收的电费是1.2元/度。我明知这个是贵的,但没办法,我是一名外来人员,租的房。我所有的横沥镇,田坑村新城工业区,这里的出租房基本上都是1.2元/度。也有极少的收1.0元/度,2016年在裕宁工业区时,租的房电费是1.0元/度。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了转供电主体必须按照省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和电费方式解决。
我局对出租屋一般按居民合表电价0.6258元/千瓦时计收电费,如果房东私自加价收取电费,属于违规行为,可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反映处理,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转供电加价行为查处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取证和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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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feel [来自:东莞市]:在这里我很想向供电局领导说说,现在麻涌供电营业部服务态度很好,特别是有一个叫标仔的工作人员,每次我向95598反映用电问题都很快处理,值得点赞 [2020/7/9 15:33:07]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支持及鼓励。经了解,麻涌供电服务中心营业班技术员莫*标现负责处理95598客户诉求工作。工作中会遇到形形式式的客户及各种问题,该同志以专业的知识解答客户咨询;同时,处于客户利益进行思考,为客户制定合适的处理方案,能高效完成客户诉求处理工作。麻涌供电服务中心对该同志工作表示认同,并已开展公开表扬,希望其能继续发扬优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也要求全体同事向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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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 [来自:东莞市]:5月22日,红色预警大暴雨那天,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里面的电房被浸了,导致全小区停电两日,我想咨询一下,电房有规定或有必要装在地下室吗?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您好,配电室选址应遵循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2.0.1-2.0.6相关规定,比如“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等。另外根据《东莞局与规划局关于加强变电站、配电房防洪防涝风险管控的通知》、《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等相关文件,对配电房的选址有下列要求“居民住宅小区的开关站、配电站应按管理和性质的要求分室独立设置,并与周边总体环境相协调;原则上不采用全地下式,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配电设施必须要建在地上。当条件受限制时,必须采用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建设的,要进行充分论证,并取得市供电局同意”。目前新建小区的地下电房设置在我局均有相关严格审批流程,但对存量的地下电房,因涉及产权、规划审批问题,存在很大的整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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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是城区的,以前经常收到供电局的短信,说是要搞什么设备试验检修,转电需要停电,今年好像都没有收到这些信息了,也基本上没有短时停电,现在这些电力设备都不需要检修了吗?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您好,电网设备的周期性检修维护和基建工程,都是需要设备停电的。设备停电时,为避免用户停电,我们按照“能转必转”的原则,将相关负荷转移至其他设备供电。转供电分两种,一是停电转供,一是不停电转供,往年受到电网结构和设备状态的影响,我们大部分采取停电转供电的方式,需要先停电,再转移负荷,随着电网结构的完善及新技术应用,目前对具备条件的转电全部开展不停电转供电的方式,今年不停电转电的比例达到95%,极大的保障了客户的不间断供电,所以虽然有些电网设备停电了,客户是不会感受到停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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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姐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家窗户沿街一侧有低压电线经过,距离大概也就一米左右,离得这么近会不会放电伤人啊?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您好!按照《低压进户线、接户线及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规程》第4.3.8条规定:“接户线(或平行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以下数值:①与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为0.5米。②与下方阳台、屋顶的垂直距离为2.5米。③与上方窗户或阳台的垂直距离为0.8米。④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为0.75米。⑤与墙壁或构架的距离为0.05米。”架设低压绝缘接户线时,我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在安全范围之内的,请客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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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上次我家停电了,下午看到附近的电力工人已经干完活了,但是却没有及时给小区送电,这个是有什么原因吗?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客户你好,按照《东莞供电局配网综合停电管理业务指导书》规定,严控设备重复停电次数,原则上同一用户年度计划停电不超过2次。为减少停电次数,我们在安排设备停电时,会统筹安排停电范围内的多项工作同时开展,所以虽然您看到某一个地方的检修完成了,其他地点的工作仍然在继续,需要全部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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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现在想办理一个小工厂,大概150kW的容量。一般来说我们知道这种工厂要办理供电报装的流程是比较繁琐的,用时也比较久,请问下现在东莞局在办理报装业务有没什么便捷方式和相应优惠?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您好,为了优化东莞电力营商环境,东莞供电局现推行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实现办电零上门、零投资及零审批。
1、“零投资”:对于报装总容量在100-200千瓦的工商业用户,原来需申请10千伏专用变压器用电,需要对红线内自身的10千伏受电设施进行投资建设(例如变压器、高压柜等),现在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工商企业客户,我们供电局可通过低压进行供电,从供电街线至电表箱都是由我们供电局负责建设,实现客户接入电网“零投资”,为您节省一笔高压设备投资的费用。
2、“零审批”:为进一步精简用电报装流程,低压用电报装环节已压减至2个环节,取消报装审批环节,只需要业务受理、装表接电两个环节即可用电,实现“零审批”,方便客户用电。
3、“零上门”:我局也大力推行“零上门”,您办理业务报装,只需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南方电网95598)、掌上营业厅(南方电网APP)、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等远程渠道,都可以足不出户申请业务,我局会安排客户经理上门为您收取资料和办理后续的流程,实现“零上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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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先生 [来自:东莞市]:我买了一台电动车,我下载了你们那个顺易充,在东莞以外的地方能不能用?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您好,目前顺易充已经支持南方电网投资建设的充电桩使用,共覆盖五个省区,合计近4万个充电桩。(五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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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 [来自:东莞市]:高压线下面的地为什么不征收。 [2020/7/9 15:32:15]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很多居民都存在这个疑问,输电架空线路建设不对通道进行征地是有依据的。根据《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实行征地,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因电力线路建设需要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伐原有的种植物或者清拆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会根据东莞市的相关补偿标准对相关户主进行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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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先生 [来自:东莞市]:高压线原本在空中能否埋在地上。 [2020/7/9 15:32:14] >> 详细
回复:高压输电线路迁改落地需结合当地的城市建设规划和电网规划进行,一般是由政府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配合完成相关高压输电线路迁改。所以请跟当地政府部门申请。一般已规划建设的高压线路,都已经充分考虑到安全问题,预留了足够的隔离空间,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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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 [来自:东莞市]:变压器暂停,复电不做试验。 [2020/7/9 15:32:14] >> 详细
回复:您好,复电前的预防性试验是保障变压器和配电设备安全投运的必备措施,也是助力复工复产可靠用电的基本支撑。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防范电气安全事故,用户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误动作发生。对于变压器运行周期满三年以上的客户建议进行预防性试验,客户可自行选择具备试验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试验。请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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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 [来自:东莞市]:光伏政策补贴是什么样的情况、安装申请流程、维修情况。 [2020/7/9 15:32:14] >> 详细
回复:您好,1、光伏补贴分为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国家补贴方面,现时暂未收到2020年上级部门下发关于补贴相关政策性文件,2019年是对于纳入国家财政规模的居民光伏户,按0.18元/千瓦时补贴,但2020年政策未确定,具体以国家颁布的政策为准;地方补贴方面,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政策性文件为准,东莞市2019年已没有补贴。由于光伏补贴是属于国家相关规定,具体政策问题咨询东莞市发改局。
2、关于低压居民报装,低压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低压)》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
③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④ 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物业公司出具的开工许可意见。
3、光伏设备属于客户资产,若发生需维护修理等问题,请自行寻找有资质的工程安装公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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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城区安装充电桩问题。 [2020/7/9 15:32:14] >> 详细
回复:您好,居民用户报装充电桩资料:
(1)用户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军人证(现役)、户口簿、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2)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用户本人办理无需此项)
(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提供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房产交易办证回执,银行《按揭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政府有关证明,由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有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文件(其中土地开发证明、规划开发证明可作为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但不作为受理报装的前置条件)。
(4)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地下停车场等,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因为安装充电桩电表,需要在小区施工(挖路或者墙上打码),甚至部分小区的变压器并不是属于供电局产权,如果没有物业公司同意,供电局无法进入小区施工。所以需要住户和小区物业公司协商一致,由物业出具同意书,如果需要电力方面的技术支持,可以联系供电局客户经理协助。
(5)如用户仅租用车位,同时需提供车位拥有者的同意材料,如车位产权证明以及租赁(合同)协议。(如车位没有产权证明,可以提供车位购买(合同)协议,如因充电桩引起的安全问题,车位产权方、承租方、物业公司等需承担相应责任,避免各方责任纠纷,报装时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和车位拥有者的同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