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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帅 [来自:东莞市]:中交上航管网截污在长安夏边段上兴路,兴业五街,民兴路,锦厦段一龙路,石闸路,锦绣路,拖欠我们拉泥出土费用八十万,分包的华城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注销搬走,老板谭**与阮**以各种理由拖欠款项,现在希望各位领导主持公道,帮我们十几个兄弟讨回我们自己的血汗钱。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经核查,该工程属市住建局市镇两级监督项目,已转介事主联系市住建局工人工资专线(22671675)反映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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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 [来自:东莞市]:河长制度已经好几年了,但万江共联莲子坊村连接市人民医院的臭水河水质一直这么差,没见什么起色,外面的人看到就是臭水河涌,水退了整条河都是污泥覆盖,不清理就算活水流过也变死水。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万江共联莲子坊村连接市人民医院的河涌为我市原有10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之一的牌楼基涌流域支涌,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按“全河段、全流域、全天候、生态修复”的原则,从2017年开展整治,截至2019年底,牌楼基涌已完成“初见成效” 阶段工程措施,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牌楼基涌治理主要目标为稳定消除黑臭,实现“长制久清”。经联系相关部门了解,7月20日该河涌流域片区管网完善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已进场开始实施,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目前,由于流域片区管网系统仍未完善,导致部分时段仍有管网污水溢流河涌,造成整治效果不稳定,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完成牌楼基涌流域“长制久清”阶段各项工程措施,实现河涌稳定消除黑臭。最后,感谢您对水环境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水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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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生 [来自:东莞市]:东城区东泰花园5000户的大型小区,住户水表常有莫名多跑,又苦于没证据指证物业搞的鬼,请问:东泰花园何时可以抄表到户,谢谢!!!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根据《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贸易结算水表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用户和供水企业有保护水表的义务。若用户和供水单位因水表准确性发生疑问或纠纷的,可先协商解决;若仍存在争议,争议的一方可以向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检定。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则检定费用由用户支付;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则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支付。经我局调查了解,东泰花园是由市水务集团供水公司以总表方式进行供水,住户水量是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结算,因此,若住户对结算水表有争议的,可以提出将水表送至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定。
关于市民提到的抄表到户问题,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如需申请抄表到户,须由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供水企业对小区供水设施验收合格的,直接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则要由产权人对设施进行改造,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再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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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 [来自:东莞市]:你们好! 水价太高,是水的成本高吗?还是运营成本高?不知道我们用高价水是不是与水损有没有关?据我所知,现在东莞农村有很多盗水行为,以私接水表、私接暗管等方式。请问贵局有没有察觉?还是视而无睹?如果察觉有此情况,有没有研究过采取何种措施?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关于自来水价格的问题,水价的审核属于价格管理部门职能,涉及供水企业运营成本构成等因素,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关于盗水问题,目前确实存在部分用户私接水表、私接暗管、未经同意在市政消防栓放水、或在家中滴水等盗水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经证实,市水务局将严格按照《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对未经批准转卖和盗用城市供水者,有违法所得且可计算的,按违法所得3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按标的总额的3%进行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进行查处。为制止该类违法行为,市水务局一方面要求供水企业加强日常设施巡查和管理,鼓励增设管网在线监测系统等先进管理手段,对水压、水量实行在线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调查;另一方面,加大行业监管执法力度,一旦证实属于盗水行为的,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置。在此呼吁:市民要依法依规、文明用水;同时,若发现身边有违法盗水行为的,亦可致电属地供水企业或市水务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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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来自:东莞市]:请问局长,现时东江水务公司供应的家庭生活用水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饮食用水标准、家庭不用过滤是否可饮食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一直以来,市水务局始终将水质监测作为供水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抓严抓实。目前全市已建立企业自检和行业抽检相结合,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水质监测体系。全市供水企业每日要对供水水质进行自检,市水务监测中心每月定期对所有供水企业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并每月通过《东莞日报》和市水务局公众网向社会公示。根据市水务监测中心上半年对市水务集团供水公司(原东江水务公司)的供水水质抽检结果,出厂水水质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另外,自来水从出厂水到用户终端需经过长距离管网输配,为避免供水水质在输配过程中被“二次污染”,近年来市水务局要求供水企业大力推行市政管网改造工作;同时,为保障龙头水水质安全,也建议市民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供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更换老旧供水设施,及时清洗消毒水池水箱,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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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生 [来自:东莞市]:家里的自来水经常会流出一些杂质如泥沙,到底怎么回事?另外水费收费时为什么要搭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费?这不是搭车收费吗?记得以前是明令禁止那样收费的。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造成水质不稳定的原因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管网材质原因,镀锌管使用年限长,老化锈蚀,当管中自来水流速发生变化时,黏附在管道内壁的锈蚀物就会被冲刷落入水中所致。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更换供水管网。二是工程施工抢修的原因,若用户周边管网有抢修工程,在抢修完工后供水单位必须要先对管道进行冲洗,并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通水。在恢复通水后,用户末端打开阀门时,供水管道内的压力发生变化,容易将管道内壁的水垢、锈蚀物落入水中,这种情况用户可以拧开水龙头,放一段时间水后,一般情况会恢复正常。三是二次供水池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清洗,造成水质二次污染。按照《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二次供水水池(水箱)进行清洗消毒,清洗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若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清洗水池的,市水务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置。网友提到的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随水收费这项政策并非水务部门制定,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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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来自:东莞市]:你好,咨询下家族生活用水质量问题:坐标南城城市风景街片区,主要是觉得用自来水烧水喝,感觉水质还有些味道,故而很多家庭用桶装水来解决,那么贵局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持续优化提高水质问题呢?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一般情况下,市民提及自来水有一股类似于消毒水味道,这其实是余氯味。为确保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避免发生传染疾病,自来水在净化处理过程中会适量投加液氯或二氧化氯进行消毒。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要求,管网水中游离氯含量为0.05mg/L-4.0mg/L之间。若市民对余氯气味较为敏感,建议可将自来水放置一段时间后再使用,煮沸1-2分钟后再作饮用。下来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完善供水行业管理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严把水质管理关,加大水质抽检力度,加强供水各环节监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供水水质不达标或对供水水质安全造成影响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置,保障市民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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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横沥镇长巷村村,地名:高岭吓下面中心队鱼塘,近日被不法分子连日倒大量建筑余泥,到村里投诉无人管!!望领导们帮助检举,叫有力执法部门前来制止。谢谢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市河长办已联系当地水务部门,经横沥镇水务中心、镇农林水务局、属地村委会到长巷村高岭吓中心队鱼塘现场排查,该鱼塘边与企石交界有堆填渣土情况,由于项目未经审批,属地村委会日前已经责令鱼塘主停工。此外,该事项属于违法倾倒建筑废料行为,横沥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联系电话:82320881)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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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的自来水的溶解性总固体值大约是多少?有人说广东的水质都普通偏硬,这就是广东人易得结石的原因。不知此说话有没有道理。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 总溶解固体(英文:Total dissolved solids,缩写TDS),又称溶解性固体总量,测量单位为毫克/升(mg/L),它表明1升水中溶有多少毫克溶解性固体。TDS值越高,表示水中含有的溶解物越多。据市水务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市自来水中TDS(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介于80-180mg/L,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限值要求(溶解性总固体限值为1000mg/L)。具有一定溶解性固体含量的自来水容易被人体吸收,并能补充人体所需要的一些微量元素;同时还可以有效阻断人体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吸收,从而减少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另外,由于个人的体质、生活饮食习惯、生活环境等存在差异,结石的具体患病原因应以医生指导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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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收到户 [来自:东莞市]: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为何东莞市水务局拒不去监督执行该法务之规定,法治东莞为何没有去推动。 [2020/8/12 19:18:01] >> 详细
回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由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公共供水设施作为楼宇的附属设施,其产权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如需申请抄表到户,须由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供水企业对小区供水设施验收合格的,直接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则要由产权人对设施进行改造,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再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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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水表到户的问题。 [2020/8/12 19:16:29] >> 详细
回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由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公共供水设施作为楼宇的附属设施,其产权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如需申请抄表到户,须由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供水企业对小区供水设施验收合格的,直接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则要由产权人对设施进行改造,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再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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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怎么在网上查看水质质检报告。 [2020/8/12 19:16:29] >> 详细
回复:市民可登陆“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并在页面右下角“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栏中点击“城市供水”,即可查询我市每月的城市供水水质公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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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 [来自:东莞市]:表扬谢岗的水务局工作人员,工作很到位。 [2020/8/12 19:16:29]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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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内涝整治,感觉易涝点整治进度较慢,效果不理想。 [2020/8/12 19:16:28] >> 详细
回复: 2017年8月份,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市水务局印发了《东莞市易涝点整治近期实施计划(2017-2020)》,对全市131个易涝点分批次进行整治。截至2020年7月底,全市登记在册的131个易涝点已完成整治98个(其中工程整治60个,应急整治38个),在建11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未开工的21个,市政府同意暂缓1个。在推进整治工作过程中,确实遇到不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偏慢:一是整治资金较为短缺。经初步估算,131个易涝点整治工程总投资约34亿元,市、镇两级的财政资金压力较大。二是前期工作时间较长。部分工程由于涉及土规、控规等规划调整,导致前期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三是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由于易涝点大多集中在已建成区,实施整治工程涉及道路开挖、交通疏导、管线迁移等,难度较大、需时较长。另外,很多民众经常会提出,为什么这个积水点已经整治了,但有时还是会发生内涝积水,整治成效不明显。这里要解释一下,如果按照国家设计标准开展整治,会大大减少该易涝点的内涝次数,缓解积水内涝问题,但也只能保证该易涝点在设计标准内降雨不出现积水内涝,如遇到超标准降雨(降雨量超过设计防御降雨量),那么该易涝点也有可能会再次积水内涝。因此,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各实施主体通常根据设计规范要求,结合区域的重要性,选取科学合理的设计标准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