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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来自:东莞市]:目前东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首套(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为90万,二套(再次)为50万,想部下是否有可能恢复到2020年之前的首套(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为120万,二套(再次)为80万,甚至更高金额?像我知道有些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不区分首套或者二套,而是采用同一个标准的贷款政策,感觉东莞现行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有点偏低,后续有可能会调整提高吗?盼回复,谢谢!!!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我市目前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90万元,二套50万元,贷款额度是与周边城市相当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资金来源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以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个贷款率85%设为临界点,我中心当前个贷率为85.69%。我们会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情况,适当调整。
因此,我市在制订公积金贷款政策时,既要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又要防范贷款风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府〔2020〕16号)规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积金贷款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最高贷款额度、制定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定及其他交办事项、开展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和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
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我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包括资金流动性的变化等,也会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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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交了三年公积金,现在想贷款10万,无抵押物,可以吗???如果可以怎么办理?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的长期住房储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作他用,所以使用范围必须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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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 [来自:东莞市]:工厂按1720给我缴纳公积金,从2018年8月到现在才共缴纳7千元。我工资每月4500左右,也就是说没有按我的实际工资来缴存公积金,能要求工厂按我实际工资缴纳并补缴之前差额部分吗?该如何办理?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投诉维权。因我中心并不掌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与工资情况,所以我中心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需审查相关的职工劳动关系与工资资料,调查、核实单位需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及缴纳金额。职工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需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职工追缴维权指引。感谢你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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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市民 [来自:东莞市]:目前东莞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一个家庭才50W, 现在东莞的新房价至少200W以上,可否提高贷款额度?谢谢!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我市目前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90万元,二套50万元,贷款额度是与周边城市相当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资金来源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以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个贷款率85%设为临界点,我中心当前个贷率为85.69%。我们会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情况,适当调整。
因此,我市在制订公积金贷款政策时,既要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又要防范贷款风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府〔2020〕16号)规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积金贷款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最高贷款额度、制定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定及其他交办事项、开展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和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
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我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包括资金流动性的变化等,也会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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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 [来自:东莞市]:很多公司都是按最低的标准交住房公积金,只有300块每月,按现在的房价,买房根本就用不上,交了等于没交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投诉维权。因我中心并不掌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与工资情况,所以我中心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需审查相关的职工劳动关系与工资资料,调查、核实单位需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及缴纳金额。职工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需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职工追缴维权指引。感谢你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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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来自:东莞市]:二手房商转公申请已通过,但2022年开始实施与银行签的电子贷款合同迟迟没有下来,同贷已经过了2个星期还没有动静,已超出正常时间范围,这会严重影响未来的规划,为什么实施下来会如此慢,请问是否能加快与优化,谢谢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目前正在积极与银行协调中,请耐心等待,给您造成不便深感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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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yer [来自:东莞市]:社保都是每年六七月动态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什么时候公积金也能参照社保调整最低缴费基数?很多公司都是按照最低1720的最低标准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本不按员工实际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贵单位有哪些方式(除开员工自动举报外)来监督企业按实际工资来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系统和个税系统里面都有员工工资等信息,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不要说什么住房公积金中心和社保个税系统无法连通,都是政府单位,难道这个很难吗?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数据的互通不是技术上做不到,而是个人工资、社保、纳税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没有法律和当事人授权是不能直接查询,职能部门也不会泄露。如果住房公积金由税务机关代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社保的缴费基数下限由省人社统一确定,而国家、省没有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只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确实有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公积金的情况,在2021年我们统计当年新开户企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平均月缴存额为611元,接近本市社平工资的水平。下来,我中心将继续深度参与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单位为职工依法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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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虾 [来自:东莞市]:我的公积金原来在广州的,现在在东莞上班购买,如何转到一起?原来广州购买的可以取出来么?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您在我市设立公积金账户符合广州转出条件后,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资金转至我市后,按照我市的提取规定进行提取。我市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增设电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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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仔 [来自:东莞市]:我自己现在正常缴纳公积金快3年,我老婆之前缴纳过5年,但这2年因为实业后停缴了!请问是否可以夫妻公积金贷款,还是只能个人贷款?如果只支持个人贷款,那我老婆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件对于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根据您的描述,您配偶处于失业停缴状态暂不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要求。您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配偶不参与额度计算,在贷款成功发放正常还款后,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均可参与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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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草 [来自:东莞市]:请问现在自建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是否可以优化手续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装修不属于可申请提取的情形,建议您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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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来自:东莞市]:我们公积金停止购买了,怎样可以取出来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审批,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增设电梯提取。如您已离莞到他市就业,您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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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子 [来自:东莞市]: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及生产劳动力不足,国家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鼓励生三孩,问题养育,就学及住房等问题需给予重大政策支持。 就东莞来说,市公积金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否在住房贷款上给予支持?如目前首套(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为90万,二套(再次)为50万,是否恢复2020年之前的首套(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为120万,二套(再次)为80万,甚至更高金额?以更好的符合东莞房价实际,让更多的东莞人在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时,在住房上收到来自己政府的政策支持,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住得起改善房。谢谢!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房住不炒是社会的讨论热点,房地产的话题一直是我们关心的话题之一。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我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包括资金流动性的变化等,也会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个贷款率85%设为临界点,我中心当前个贷率为85.69%。我们会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情况,适当调整。其实我们还有公积金组合贷,在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时,利用商贷作为一种补充,建议申请人了解一下组合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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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 [来自:东莞市]:我是新莞人,新市民,相信东莞像我这样的人很多。在东莞安家就面临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但因为缴存时间短、账户金额少,公积金至少要买3年才能贷够90万。能否出台个贷款政策专门针对新莞人的。另外因为没有结婚,虽然还款能力足够,但是缴存基数低,怎么都不符合公积金贷款供收比要求,希望政策放宽些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们适时调整供收比。目前我市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职工可在符合自身条件情况下申请最长的贷款期限缓解供收比问题。我市目前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90万元,二套50万元是与周边城市相当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我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包括资金流动性的变化等,也会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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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i [来自:东莞市]:请问何时优化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优化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之间建立托管账户或者什么账户,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条件符合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直接放款至托管账户,并告知银行可以办理相关抵押注销、抵押登记或者第二顺位抵押手续,全部办妥后,抵押手续反馈给公积金中心,这时,托管账户资金就可以直接划给商贷银行。中间,群众只需提交一次申请,所需费用为零.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定及其他交办事项、开展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和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及第八条“职工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六)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积金贷款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必要时可采用保证或其他担保方式”。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供申请人灵活选择,即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且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是在我中心审批通过后,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为申请人偿还原商业贷款,注销商贷的抵押登记,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笔贷款的抵押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风险并为申请人提供贷款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商贷、注销抵押登记(全部结清)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等相关服务手续,因此需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担保并产生一定费用。若不想由担保公司代办,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我市是广东省较早探索并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城市,相关做法被外地借鉴,我市也一直致力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便利度。今年5月28日起,凡在我中心合作的商贷信息互通银行(目前共15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商贷数据后,可减免申请所需资料;8月16日起,优化了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流程,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不再需要分两步来办理,而是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再去原商贷银行办理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12月30日起,商转公先还后贷可在线申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按程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管委会决策和市政府审议同意后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目前仍在有效期,我们应当遵照执行。 一项政策的出台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事实上您提议的做法我们也专门做过探讨,并且东莞市也尝试过与银行合作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但考虑到普惠性、公平性等问题最终未能达成共识。当前各种技术条件日新月异、信息共享快速推进,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将注意收集各方意见,为管委会不断优化政策进行准备,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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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123 [来自:东莞市]:本人在东莞上班,并在东莞通过商业贷款买了新房,但住房公积金是在深圳缴交,请问是否可以在东莞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商转公,另外商转公对当前还款金额和个人收入有没有具体要求?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关于异地贷款增加户籍要求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39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和主要以下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住房套数认定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贷款的申请已取得原商业银行的同意。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供申请人选择,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为保障资金安全,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若不想由担保公司代办,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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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妹妹 [来自:东莞市]:在困难面前,越显家庭支持的重要性,成家立业,现在是业立家成,而且我市疫情已过去,希望领导多组织单身群体举办线下活动,给年轻人一个温暖的家,面对种种困难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超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对口的职能部门作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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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现代结婚一般需要买房,一般女方需求,希望住房管理中心帮助年轻收入低群体提供优惠政策,助力早婚早育 [2022/1/13 11:28:38] >> 详细
回复:您好!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住房公积金是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公积金层面分为三个层次:①个人具有购房能力的,支持其购买住房;我们的贷款的额度、受理条件相对周边城市来说是相对宽松的,而且贷款的额度计算是一个很科学的公式,并且向低收入者倾斜,其中收入调节系数中,低收入的系数会比高收入的取值高。②个人不具备住房能力的,支持其租赁市场租房,确保正常生活。我们中心一直都为租房提取提供便捷渠道,例如个人网厅、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等等均可办理。③增加低缴存额全额提取以及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金据实提取两种提取方式。详情请致电12345热线了解,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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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小姐 [来自:东莞市]:个体工商户能不能缴交公积金? [2022/1/13 11:27:26] >> 详细
回复:您好,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8]116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设立证明材料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供)。单位设立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单位经办人带齐所需材料选择一家我中心的归集银行进行单位账户设立,单位账户设立后再为单位职工设立个人账户设立,为方便日后业务的操作,建议同时开通单位自助服务,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正常缴存单位可无偿使用证书密钥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单位自助服务“证书版”可实现开通使用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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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 [来自:东莞市]:商转公的问题。 [2022/1/13 11:27:26] >> 详细
回复:您好,经电话了解,您咨询的是商转公贷款额度,目前我市目前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90万元,二套50万元。您办理了逐月划扣业务,如有申请公积金贷款意向,建议取消逐月划扣,公积金账户余额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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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公积金还商贷有什么手续? [2022/1/13 11:27:26] >> 详细
回复:您好,经了解,您在我市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商业贷款银行是广发银行,办理提取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① 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② 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2、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原件(借款人签署)。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您可携带上述材料提前通过i莞家预约至我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或通过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厅进入途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审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身份验证后进去网厅按提示操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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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还房贷的问题。 [2022/1/13 11:27:26]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了逐月划扣,截止至2020年8月停止划扣,希望继续提取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在以下三种情况自动终止:①该笔贷款已全部结清,②累计提取总金额已达到贷款本金,③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您的情况属于第二种,累计提取总金额已达到贷款本金,如您希望继续提取公积金,请参考其他提取方法,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审批,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增设电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