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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来自:东莞市]:反映沙田镇村民办了报建手续,空置两年没建,转手出售,现私自占用他的土地新建房子。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一、关于反映的转手出售土地的问题,请向沙田自然资源分局提供具体地块的位置或出售人的相关资料,以便执法人员核实处理;
二、关于反映的私自占用土地建房的问题,《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粤府函【2020】84号)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非法建住宅的行政处罚权由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议向沙田镇人民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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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 1、厚街栅侧生产队买的地建了房子,现时能否领取房产证?2、厚街桥头继承了一套旧房子能否申请重建?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您好,关于第1个问题,如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请您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证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到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关于第2个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18号),目前我市已经暂停了农民宅基地报建业务。另外,农民住房报建、拆旧建新属于住建部门职能,建议待新修订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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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城有一套80年代的房子,能否通过危房进行改造新建房子?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根据《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第六十二条第七款“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规定,宅基地使用的相关问题,建议咨询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18号),目前我市已经暂停了农民宅基地报建业务。另外,农民住房报建、拆旧建新属于住建部门职能,建议待新修订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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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生 [来自:东莞市]:在石碣镇 明珠东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无法过户。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您好,经调查,石碣永乐街12栋(明珠东区12栋)石碣永乐街12栋(明珠东区12栋)落幢宗地为集体土地 ,属于不动产登记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范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三、统筹兼顾、分类处理。3.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因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在上级部门未出台政策前,暂缓办理。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要求镇街组织土地、规划、住建、不动产登记、村(社区)和开发建设单位深入调查土地来源、土地征收补偿佐证资料情况以及核实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相关资料情况,找到相关依据后再重新上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该群众,并解释说明清楚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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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来自:东莞市]:有两块地,一块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写了村委名,地上厂房发了房产证,写了公司名,现在想将土地转让到公司名下,应该如何办理呢?另外一块地,办理了集体土地证,写了村委名,地上厂房没发房产证,但是公司建设的,也是想将土地转让到公司名下,这又应该如何办理呢?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不是集体土地转让业务,而是集体土地流转业务。1、对房产登记在企业名下,属于房产登记、土地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时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对目前土地登记在村集体名下的,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补办流转手续,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出让到企业名下。具体请查阅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712728.html)及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dg.gov.cn/jjdz/zwgg/content/post_330844.html)相关规定。2、对地上建筑物没有登记的,建议按照已建房屋补办手续有关要求处理,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按照流转办法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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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东莞 [来自:东莞市]:南城总部基地片区目前基本建成,差不多20多栋的超高楼宇,可以说是目前东莞最具现代感的片区。建议把东莞南城总部基地纳入东莞市中心城区“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范围。希望对南城总部基地片区的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规划设计设施,包括公交首末站、慢行系统、城市家具、道路绿化等等,打造成为“CBD的姐妹”片区。 另外,宏图路作为连接东莞CBD,南城总部基地和行政文化中心的主干道,投入使用时间已经比较久,请问是否有对宏图路进行城市品质提升的升级改造计划?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感谢网友对于东莞市中心城区“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南城总部基地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1、关于范围调整。“一心两轴三片区”范围是行政文化中心区、两轴三节点地区、东莞国际商务区、黄旗南片区、三江六岸片区,这是市委市政府2019年3月8日成立中心城区建设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所划定的中心城区重点战略片区。其范围的调整,需要按照程序提请市政府决策。
2、关于南城总部基地建设问题。南城总部基地是中心城区7平方公里中央活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北部的东莞国际商务区仅一路之隔。自2009年市政府正式批复片区控规并启动开发建设以来,该片区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一期、二期的开发建设工作,三期为城市更新项目,正在推进中。建设品质效果,应该说,代表了近年来的东莞城市建设的较好水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驻,相信公交首末站、慢行系统、城市家具、道路绿化等等公共环境设施会越来越好。目前,“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指挥部谋划了一条8公里长的城市中央绿轴(慢行东莞大道),由黄旗山-行政文化中心-国际商务区,一直延伸至南城总部基地,将打造成为一条高品质的景观慢行公共空间带。
3、关于宏图路的改造提升工作。目前,“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指挥部结合华润置地万象府项目建设,已启动了宏图路商务区段的街边线性公园建设,下来将逐步向南、向北推广建设标准。同时,商务区内部第一批13条道路建设也将于年内逐步启动建设。随着商务区段的品质提升完成,将会逐步带动宏图路段的整体品质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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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 [来自:东莞市]:经查阅贵局职能介绍一栏,写得也是挺全面的,但为何对一些违章建筑毫无办法,任由一些农村的村民进行违法建设。确实有执法(不知是不是资源局的人),但力度不够,走一圈,又走了。等建好了,又说历史违留问题,不用处理,甚至有消息说会对一部份进行合法化,这样做对大部份守法的市民公平吗?对出现这么多的违章建筑,资源局就没有责任了吗?那是你们知道是哪个部门的责任吗?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根据职能划分,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近年来,我局通过综合运用排名通报、警示约谈、信用惩戒、移送追责四把“利剑”,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打击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我市自然资源违法形势总体向好。
一、关于土地执法流程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查阅资料、要求被检查对象作出说明、现场勘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没有规定强制措施或者手段保障调查权、制止权的行使。实践中,对于那些不听劝阻的违法者,依照现行的法律,只能进行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交代后果,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待事后经法定程序落实处罚措施,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裁执分离”机制,法院再裁定给属地镇街(园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二、工作举措
(一)对于新建的“两违”由镇街政府组织联合执法拆除。为有效打击“两违”,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遏制在初始阶段,我市2016印发实施并于今年修订的《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明确了对于正在建设的“两违”,由镇街(园区)政府通过联合执法快速拆除。
(二)对于已建成的“两违”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于已建成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既违反《土地管理法》,同时也违反《城乡规划法》(违法建设由城管部门查处),而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粤府〔2008〕100号)等规定,供水、供电部门也不能供水供电。目前,对于已建成的违法用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均抄告城管、供水、供电等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部门,共同制止“两违”,努力为我市“品质东莞、湾区都市”建设提供良好用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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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来自:东莞市]:根据物权法152条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现东莞暂停报建房屋已久,请问我们的宅基地何时可以有建造房屋的时间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根据《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第六十二条第七款“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规定,宅基地使用的相关问题,建议咨询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18号),待新修订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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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来自:东莞市]:东莞土地确权在进行中,请问我市这次宅基地全面确权的范围包括什么内容。如未建(但报建暂停)的空宅基地及几十年的危旧屋,与新建多层面积的混凝土房有什么区别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1、关于宅基地全面确权范围,我局印发《东莞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中有明确规定,现提供该文件供您参阅。
2、关于“如未建(但报建暂停)的空宅基地及几十年的危旧屋,与新建多层面积的混凝土房有什么区别”问题,我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现正研究制定中,拟于近期印发,请留意该政策文件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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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 [来自:东莞市]:我公司早年间购买了原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广信大厦(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广信大厦)部分楼层写字楼,并取得正规房产证,在实行不动产登记管理以来就一直拖着无法办理换证及登记,经多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部门咨询,等到的回复是房产信息与土地信息不一致,所以,目前除了不能正常进行交易外,连银行抵押融资贷款都不行,这样给企业的经营及资金周转带来了很大困难,期望政府、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相关部门能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这些中小企业能早点走出困境!谢谢!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一)根据《关于明确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函》(东房函[2011]119号)文件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房屋需办理抵押登记的,必须在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取得一致后才能办理。因上述房产的权利人为黄国璋,落宗土地的权利人为东城区岗贝居委会,房地权利人不一致,因此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二)该项目需通过办理集体土地流转出让或国有土地出让手续,解决房地权利人不一致的问题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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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tzhw [来自:东莞市]:关于东莞原政府宿舍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合法交易后无法入户及交易的问题,推行不动产政策之前东莞政府允许此类房产交易,发放正规房产证,开具正规购买发票和土地出让金,政府也赚到了税收,为什么实行不动产登记管理之后就一直拖着不让入户和交易,小孩无法享受良好的学习环境,回复总是:“宿舍落幢宗地为集体土地 ,属于不动产登记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范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三、统筹兼顾、分类处理。3.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因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在上级部门未出台政策前,暂缓办理。”既然不合理当初又为何要开放交易,不允许交易自然无此历史遗留问题,合法交易的房产理应享受到该有的合法权限,贵局何时能解决这些因为政府政策不规范,导致此类购房者权益无辜受损的情况,期望政府能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安心做一名新莞人,谢谢!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我市于2016年6月30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在统一登记实施前,由于房地分设管理,导致项目建设的土地、规划、报建、登记等环节衔接不够。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是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登记的程序、主体、对象、内容及所需的申请材料发生变化,导致部分楼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您咨询的“东莞原政府宿舍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合法交易后无法入户及交易”的问题,现红山市政府宿舍和东城莞翠邨市政府宿舍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因您无提及不动产具体地址,故无法为您查询对应项目的具体情况。
关于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已明确指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涉集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楼盘与现行登记政策不符,在缺乏上级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暂无法办理。
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全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接下来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按照保障合法权益、尊重历史事实、准确厘清责任的原则,形成处理方案,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及时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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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宝 [来自:东莞市]:在一些微信公众号看到东莞大道鸿福路口处要建设多条空中不行连廊,作为东莞慢行系统建设的重点工程,但没有见到主要新闻媒体对此进行确认。但就这个选点来说,本人认为有欠考虑。首先此区域看似高楼林立,实际道路过于宽阔,而且容积率也不高(跟广深CBD对比),这些连廊跨域的道路数量不能跟密度大的CBD相比,实用性不大。另外,此区域已经建设了庞大的地下商业系统,行人完全可以通过地下系统在各大综合体之间穿梭,这个连廊更像一个显示宏大建筑的面子工程, 本人对慢行系统的一些建议:1)落实减少车辆在人行道停放的措施(这方面要向一线城市、发达城市学习);2、新建普通建筑(非综合体)应临街建设,不应红线内缩,可减少行人与建筑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提高建筑临街商业价值。3、运河两岸应多建设直接跨河跨路步行连廊,它所提升的效能将比在鸿福CBD锦上添花来得有意义。比如宏远金丰段、可园中学段、光明市场连接凤来路(这条连廊非常有意义,目前很多老人家都是兜一大圈去买菜,另外,在西城楼附近建设一条人文连廊,将大大提升该区域的人文和商业气质)、新楼桥段,而且这些连廊再配合一些老莞城的文化点缀,相信能够很好地成为既实用又具备景观特色的文化新地标。 [2020/9/9 16:26:14] >> 详细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
一、关于立体慢行系统的选点问题
“东莞大道-鸿福路路口”建设多条空中步行廊道是构建“东莞8公里”城市慢行主轴和 “一主三副五环七园”的城市慢行公共空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专业设计团队对东莞大道-鸿福路路口及周边248公顷范围的大数据分析显示,每天有约100万人次活动在该范围,人群量大、密度高,人群年龄段以年轻人为主,活动范围大,但活动轨迹被东莞大道和鸿福路打断。同时,该路口是东莞中心城区最繁华的商圈之一,国贸城综合体、台商大厦、第一国际等商贸中心密集,也是市民出行活动最为密集的区域,人车冲突情况严重,亟需增设立体过街设施连接最具人气的商业办公和绿地公园,以缓解行人过街压力。
东莞市中心区核心地段立体慢行系统设计方案以“中心城环”和“智享绿链”为理念,规划了4组连桥,连接市民服务中心、国贸中心、“台商-农商”商业办公集群、第一国际商住集群等重要城市公共与商办服务空间,向北延伸到黄旗山城市公园,旨在打通鸿福路口四个象限、并链接鸿福路口与黄旗山城市公园的空间联系,将鸿福路口片区打造为充满活力的高品质城市核心区域,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安全、优质的出行环境。系统内设有丰富的垂直交通、风雨连廊、观景休憩、功能服务、安全管理、节能环保等设施,多维入口推动交通重构、主题通廊促进城景互融、地标连桥展示形象提升、多元功能激发活力绽放,是欣赏东莞中心城市繁华和自然景致的城市阳台。
8月31日东莞市中心城区“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现场指挥部召开了《东莞市中心区核心地段立体慢行系统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分别邀请了来自上海、广州、深圳在规划、交通、建筑、桥梁、结构、施工等领域的7位知名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专家高度认可方案的设计成果,认为在该范围建设立体慢行系统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且二层连廊具有地下通道不可比拟的特点,如旅游观光、休闲健身、跑步骑行、安全开放等,为市民提供多种过街选择。
二、关于人行道停车问题。东莞市中心城区“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现场指挥部正同步开展地面层城市慢行空间提升的工作,包括对道路停车品质提升、公共空间优化、慢行系统优化等。具体项目有“东莞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和“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圈及周边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等,加强街道形象感,完善街道衔接与慢行网络,创造友好的街道空间。其中东莞大道品质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东莞大道、体育路、旗峰路、簪花路、石竹路、丽峰路、美峰路等城市道路慢行空间及旗峰公园正门广场公共开放空间的品质提升工程建设,计划于今年10月动工。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圈及周边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石竹路、元美东路、朝阳路、曙光路、阳光路、稻花路等街道慢行空间的品质提升工程建设,计划2021年初动工,重点针对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整理提升。
三、关于建筑红线退缩问题。根据我局7月正式印发的《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汇编(2020版)相关内容,目前允许骑楼紧邻城市道路布置,鼓励宽度在30米及以下、偏重生活性功能的商业建筑采用骑楼的形式进行建设,从而实现恢复舒适宜人的城市步行环境,改变路边只能设置停车场的现状情况,达到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建筑临街商业价值的目的。
四、关于连接运河两岸步行连廊问题。目前莞城街道正展开莞城城市设计工作,将结合莞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慢行系统,通过激活老城区的文化基因,全力打造“可憩、可赏、可游”的东莞历史游径新名片。目前正在开展慢性系统周边历史资源活化工作,例如:东莞记忆项目,依托中兴路-大西路骑楼街,结合新建岭南建筑博物馆、复建道生园同可园博物馆形成联动,打造最具东莞特色的东莞名片;莞城粮仓项目,通过微改造及城市更新实现产业升级,推动莞城旧城及东江沿岸品质提升;鳒鱼洲项目,采用1.5级开发模式,利用现有工业遗产进行改造,活化东莞工业历史遗产,打造具有工业特色的文创园;滨水岸线示范段建设建设,滨水岸线示范段是慢行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已完成滨水岸线示范段一期样板段建设工作,预计2021年春节完成建设。
运河两岸现状已有光明路—北正路、平乐坊路—运河东路、振华路—迎恩门城楼、东莞市人民医院西南门—莞城文化广场、可园北路—向阳路等多座桥可供行人通行,约 200米设置一座桥梁,基本能满足周边居民日常使用需求。莞城运河河面较窄,平均宽度约50米,增设跨河步行道需从历史人文、城市风貌、土地权属、交通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下一步莞城街道将结合莞城城市设计工作,对运河两岸增设跨河步行连廊及打通光明市场接凤来路的可行性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