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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魂 [来自:东莞市]:关于办税人员态度什么的问题,咱们大家也不要就个案说全体,我在东城国税办税,从给我们培训的漂亮女局长,到协每税员,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让感到温暖和窝心.一直想到阳光上来写下我的感动但一直太忙.改时间我去好好写下这些细微感动.这里讲一件事情,记得有一次我11:55分才从楼上办完事下来一楼代开发票,而且是好多份,当时我是抱着能开就开不能开下午再来的想法去的柜台.但办税员樊**并无一点不耐烦,并且当其它同事都陆续离开时我也说为了不影响她下班我不用再开时,她对我说了句话"开了票你好回去收款,现在做生意款不好收",当时我的眼泪就在眼眶打转了,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当然因为我是女性,经营一间公司真是不容易,但这话从我们认为是来管我们的国税人员嘴里说出来特别让我有语言不能表达的情愫.因为银行下班网络特别慢扣款就慢,但她一直非常坚持到帮我开完所有发票,离开国税已经是12点16分了.这是我记忆非常深刻的时间.
[2012/12/13 23:59:24]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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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 [来自:东莞市]:营改增怎么开发票
[2012/11/21 16:26:22] >> 详细
回复:"“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开具国税发票,视开具发票的不同,开票软件的使用也不同,具体说来有以下几方面:(一)从2012年11月1日起,纳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并经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旅客运输服务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须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
(1)从事货物运输的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税控系统)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用发票)。(2)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使用货运税控系统:
一是凭在用的税控盘和报税盘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重新发行后继续使用。重新发行前,纳税人应先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营业税税款清缴、未使用完发票注销和税控盘、报税盘注销等手续;
二是向货运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买使用。
(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货物运输服务的,也需使用货运税控系统开具货运专用发票。
(4)原使用税控盘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货物运输业务的,可直接凭原有税控盘(含报税盘)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控盘发行、发票发售等业务后,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从事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一般纳税人,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试点纳税人须通过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开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现行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有“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普金发票打印系统”、“(税眼)防伪发票打印及验证系统”,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使用,并应按规定保存和报送已开具发票的明细电子数据。采用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开具冠名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延用原开票软件,但相关的开票软件使用说明需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可通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省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或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下载使用;“普金发票打印系统”可通过纳税人权益网站下载使用;“(税眼)防伪发票打印及验证系统”可通过广东亿业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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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姐 [来自:东莞市]: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问题
[2012/11/21 16:26:04]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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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 [来自:东莞市]:个体户办理营改增的过程非常麻烦
[2012/11/21 16:25:46] >> 详细
回复:我局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办税。如果纳税人对办税程序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我局网上税务学堂进行在线的视频学习,登陆网址为:http://kingread.com/nsrxx.php。为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我局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东莞国税信息网最新公告及下载中心了解更多关于“营改增”政策信息,也可以通过有问有答栏目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涉税业务。如纳税人对相关操作仍有困难的,可以直接到所管辖的税务分局,我局有专人指导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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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办了小规模纳税,没有及时注销被罚款
[2012/11/21 16:25:29] >> 详细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元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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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姐 [来自:东莞市]: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起征点的标准
[2012/11/21 16:25:10] >> 详细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从2011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增值税适用的起征点: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即使低于起征点,也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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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怎么知道店铺有没有办税务牌照及交税情况
[2012/11/21 16:24:04] >> 详细
回复:"可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网上办税->涉税查询->税务登记 模块自行录入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就可以查询纳税人是否已经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而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属于保密信息,未经纳税人本人同意不能公布。如果纳税人存在逾期未缴欠税,市国税局按规定进行发布。查询纳税人欠税信息的方法是登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政务公开->国税公告栏目查阅。在这个栏目还可以查到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也就是失踪户)的纳税人信息、失效的发票信息以及国税信用等级为A级(即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纳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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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营改增,咨询怎么办理税务登记
[2012/11/21 16:23:34] >> 详细
回复:"营改增个体户办理国税税务登记可在网上申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的网上办税服务大厅,进入“税务登记预申请”模块,下载和安装“税窗办税平台”,打印《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出来,并带上以下资料到国税分局即可办理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纳税人也可以不通过网上申请,直接携带上述资料到国税分局办税大厅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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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生 [来自:东莞市]:诸位领导们:我是一名企业会计人员,我对税局的作风,办事态度都有意见,你们天天嘴上叫着要减轻企业的纳税得担,为企业着想,但请你们好好想想,你们真的是这样做的吗?相反,企业的税越来越高了,增值税税负-税负是怎么出来的,今年的形势不容乐观,可你们工作人员口口声声的查我们的账,逼我们纳税,你们真的了解企业吗?我们要是都和你们一样天天做在空调下面,嘴上说说就可以赚钱的话,我们还有必要这么累吗?石碣国税的陈家浩,做为一个工职人员,他都忘记了自己的本职是什么了,他就是一个爷,他让我们搬离石碣,他让我们不交税就流失,这是他能说的话吗? [2012/11/20 13:24:09]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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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一般纳税人的有形资产租赁,涉及的进项税是怎么抵扣的? [2012/11/17 11:52:40] >> 详细
回复:一般纳税人新购进的有形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根据票面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其他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也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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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来自:东莞市]:有很多虚开发票的人,这几年都收入很多成了爆发户,反而我们一些老老实实的做生意的,偶尔被人骗拿了几张发票,事后国税局又说是虚开的,但是发票又是真的,但是相关的税额又要我们补上。我们想知道到底如何去提高警惕,避免接受这些虚开的发票,因为根本从肉眼辨别不了,发票本身是真的。 [2012/11/17 11:11:52] >> 详细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一起联手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取得一定的成效,对多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责任人员已经处以严惩。
纳税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首先必须有真实交易才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如果没有真实交易而从非正当渠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将不但需补税、罚款,还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如果有真实交易发生,可以参考从以下几方面防范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要了解供应商的情况,要与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能力的供应商进行交易;二是要与相对稳定的供应商进行交易;三是双方交易要签订合同,完善交易的单据,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避免现金交易等等。
对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的规定,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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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 [来自:东莞市]:南城国税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定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亲自到场领取税务登记证,此做法有违反税收征管法,有部门设限,有关系的可以当场拿,有违反我们市政府提的效率东莞,请市领导查办一下。 [2012/11/17 11:03:27] >> 详细
回复:为营造法治、透明的办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我局严格要求按规定事项及流程办理涉税事宜。国税征管业务流程不要求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定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亲自到场领取税务登记证。如发生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我局征收管理科反映以便跟进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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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 [来自:东莞市]:国税的电话难打进去,可以和铁道部订票电话相媲美了。看运气。 [2012/11/17 10:52:54] >> 详细
回复: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税企沟通,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清晰的办税指引,我局陆续开设了东莞国税信息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企通服务平台,加强与企业的互动交流。其中,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2011年10月开通至今,已受理纳税人咨询业务达41705人次,受到了纳税人普遍欢迎,成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交流的主要方式之一。如果因线路繁忙等原因,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未能接听到部分纳税人的电话,纳税人可以通过东莞国税信息网有问有答栏目或税企通服务平台提出咨询问题,我们会有专人负责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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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 [来自:东莞市]:我觉得所谓的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真是一群常年坐在办公室里面,拍脑袋想出来的。真正到过企业工作的人都知道,你要开发票,就要加税点。说是税负减少,其实是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一个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往往达到了7%-8%甚至更高。 [2012/11/17 10:49:04] >> 详细
回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据测算,全市小规模纳税人有有9784户,按照现在改征后的,一年征收的增值税是1.69亿元,直接减少税收收1.3亿元,是实实在在的减税政策,减了一个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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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来自:东莞市]:企业办理涉税事情时,有时遇害上局领导开会或是外出下厂,企业就一天办不了事,要瞧运气好不好,如果好的话,第二天再来,不好的话,一件事情得上几趟税务局。 [2012/11/17 10:34:23] >> 详细
回复: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的涉税事宜基本上都通过办税服务厅来受理。我局将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有些审批业务如果遇到分局领导外出,分局会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和代收资料。我局根据群众的联系电话86632563尝试与其联系,但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局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因此。请群众尽快与我局联系,以便我局跟进相关情况,联系电话为2263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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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奈 [来自:东莞市]:世上最难看的就是横沥国税一些办税员的脸,我们是八辈子欠她的一样!态度非常差 [2012/11/17 10:22:41] >> 详细
回复:一直以来,我局都致力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务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由于群众反映的情况不详细,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局无法核实有关情况。请群众尽快与我局联系,以便我局跟进相关情况,联系电话为22630351。同时,横沥国税分局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办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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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 [来自:东莞市]:利局,你好,想反映一下开假发票的问题,我单位的传真机每周都能收到上百份开虚假发票的传真,希望税局能加强虚假发票的调查和查处力度。 [2012/11/17 9:39:08] >> 详细
回复:近年来,针对虚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的现象,由各级政府部门牵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多部门协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我局深入开展对企业的发票检查,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发票制假窝点的端点行动,配合电信部门开展发票违法短信的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基于各种原因,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向复杂化、隐蔽化、高科技化、跨地区化演变,虚假发票现象的治理还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进一步齐抓共管,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纳税人在收到出售虚假发票的传真时应提高认识,自觉抵制,意识到参与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和后果,不要参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可将收到的出售虚假发票的传真件汇总邮寄至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由执法部门进一步跟进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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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批发不间断电源电池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在营改增前,企业有技术服务收入,在地税门前代开发票,现营改增后,企业可否申请开具6%的技术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普票也可)? [2012/11/17 9:27:18] >> 详细
回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技术服务收入,可以按规定自行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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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sw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名代理记账人员,接触税局较多,东莞国税的各方面整体在上升,从窗口到专管员、股长、局长。在接触中,确实感觉到做为企业有时很难做,大家想想,新开业不到一年,要盈利缴企业所得税,这不是逼企业做假账吗?下厂检查,当然企业是怕的,会计工作做的再好,也有不对的地方,如厚街国税说的用二手纸粘贴原始单据就是有问题,不行?好,企业改,企业不送红包行吗?还有部分税收协管员,更夸张,好似税局是他家的,跟着下厂,狐假虎威,税收协管员在东莞国税人员的形象最差,最敢拿、卡、要......(因征管系统能查出本人登记手机号码,故不能留真实的,望谅解) [2012/11/17 9:17:10] >> 详细
回复:"近年来,为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涉税事项办理效率,我局根据上级规定的税收征管规程,多次组织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包括实地调查事项的清理和简并,要求涉税事项的办理操作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对涉税事项的操作进行公示。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是主要由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实自行申报纳税。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监控。对存在纳税异常如连续亏损、连续零申报等情况,可向纳税人质询评估。质询评估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纳税人能通过有关资料证据清楚说明问题,消除疑点的,评估即可结案,并非一定要补缴税款或下户检查;如异常较为严重,纳税人不能清楚解释的,也不能提供材料进行说明的,则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检查。通过纳税评估,可减少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正确造成的申报错误,帮助纳税人自行纠正和调整,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我局要求企业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申报,不会一刀切要求企业盈利。企业自行申报后,税务机关在管理中会运用一些预警指标包括亏损指标进行监控,综合企业的开业时间、所属行业、销售收入、是否连续亏损、是否跳跃性亏损等情况判断,筛选出疑点企业进一步核查。对于疑点企业,若经核实后其申报情况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企业只要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申报即可。
协管工作方面:根据《东莞市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东府〔2005〕165号印发)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市税收漏征漏管户问题,全面真实地掌握零星小额税源状况,建立长期、高效的协税护税机制,市政府于2005年在各镇区及属下村委会设立了税务协管中心及税务协管站,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税务部门清理漏征漏管户、纳税人异常情况巡查、纳税人基础资料核实、对欠税进行催报催缴、派发税收宣传资料、传递涉税文书等工作。税务协管人员无税收执法权及行政处罚权。为加强税务协管队伍的管理,推动税务协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市税务协管部门制定了《镇区税务协管中心(站)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了工作守则、廉政建设、考勤等要求,明确了不准索取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各种物品。 如果发现我局税务人员和协管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的行为,请及时向税务部门或市税务协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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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生 [来自:东莞市]:能否将企业的退税加快办理的速度?我们企业2010年的首笔退税款到现在还没退下来,分局之前查过一次,我们已经补缴了几十万税款,现在没退,又要来查,不知何时才能退下来呀? [2012/11/16 16:37:50] >> 详细
回复:为大力支持我市外贸出口,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出口退(免)税各项政策,严格审核把关,及时为符合退税条件的出口企业办理退税。近年来我市出口退税进度不断加快,全市平均退税进度达到当月申报次月退税水平,退税进度快于全省平均进度。但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如企业出口业务存在疑点、进项发票存在疑点、会计核算不健全、存在偷骗税嫌疑等,我局将在严格审核,严肃查处,督促企业落实有关整改工作并排除所有疑点后才给予办理退税。如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正常,所有疑点均已消除,我局将及时给予办理退税。若有疑问,可向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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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柯一梦 [来自:东莞市]:利局长,作为一个有着十几年跟许多国税局打过交道的老会计,我不得不说虎门国税是我见过的服务最差,态度最嚣张,办事效率最差的国税局,上至局长下至前台普通办税员,经常随便找理由就处罚企业,动不动就要查企业的帐,我们苦不堪言,强烈建议您有空下来走走,听听我们这些基层的声音!!!!!! [2012/11/16 16:36:59]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是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数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以及税收经济分析、行业指标监测结果等数据综合对比分析,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真实性及准确性作出监控。对存在纳税异常如连续亏损、连续零申报等情况,可向纳税人质询评估。质询评估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纳税人能通过有关资料证据清楚说明问题,消除疑点的,评估即可结案,并非一定要补缴税款或下户检查;如异常较为严重,纳税人不能清楚解释的,也不能提供材料进行说明的,则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检查。通过纳税评估,可减少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正确造成的申报错误,帮助纳税人自行纠正和调整,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建议广大纳税人按规定设置、保管帐册,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有利于提高申报准确率,消除纳税异常。企业违法违章行为经查实认定后,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纳税人对我局基层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等渠道解决。由于群众反映的情况不详细,我局尝试与反映人进行联系,但反映人所提供的联系电话13751438052无法找到其本人以确认反映事项。请群众尽快与我局联系,以便我局跟进相关情况,联系电话为22630351。同时,虎门国税分局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办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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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来自:东莞市]:为什么全市符合小型微利标准的企业中只有不到一半申请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他企业怎么办? [2012/11/16 15:51:13] >> 详细
回复: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扶持起步阶段的小微企业,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优惠政策中的亮点。为做好政策落实,我局在加强宣传、简化流程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小微企业享受该项优惠的情况确实不如预计中理想,据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影响:一是政策优惠的门槛有一定限制。目前优惠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范围较窄,只能涵盖中小企业中的一小部分;享受优惠对企业财务核算方面有较高的要求,将我市近万户核定征收纳税人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等;二是该项优惠属于企业所得税税额的直接减免,如果企业当年无盈利或出现亏损,又或者当年度虽有盈利但是需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也无法享受优惠,这也是经济环境不佳的情况下享受优惠企业反而减少的原因;三是享受优惠还是有手续和时间方面的限制的,有些企业觉得优惠数额不大懒于申请或者由于疏忽忘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手续,种种原因可能造成企业不能享受优惠。对于上述问题,我们一方面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降低政策优惠门槛,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辅导企业完善财务核算,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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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来自:东莞市]: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过渡期有多长时间? [2012/11/16 15:50:30] >> 详细
回复:"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过渡期有如下规定:(一)自2012年11月1日(含,下同)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开始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相关发票。2012年10月15日起,试点纳税人可向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国税发票。除下述(二)、(三)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试点纳税人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期限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结余的地税发票,试点纳税人应于2012年11月30日前到地税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并注销用票资格。
(二)对试点纳税人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从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过渡期内,试点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其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但应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向国税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使用完毕后,试点纳税人应按规定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并应根据用票情况,向国税机关申请印制。过渡期结束后,试点纳税人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仍未使用完的,不得再行使用,并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到国税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三)对交通运输业(出租车卷式发票)中使用地税机关统一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凡仍需继续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的统一发票的,使用的统一发票比照冠名发票实行过渡期管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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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自:东莞市]:没赶上集中培训的企业怎么办,以后新认定营改增业户的培训如何安排? [2012/11/16 15:49:58] >> 详细
回复:在“营改增”试点工作推广过程中,我局市局和分局已经按照纳税人类型举办多场政策业务培训。如果企业错过了税务机关举办的培训,可以通过我局网上税务学堂进行在线的视频学习,登陆网址为:http://kingread.com/nsrxx.php。为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我局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东莞国税信息网最新公告及下载中心了解更多关于“营改增”政策信息,也可以通过有问有答栏目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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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 [来自:东莞市]:请问局长,购买二手房的税收是怎样计算的,含所有税,(契税,增值税,所得税)证过5年算 [2012/11/15 18:15:30]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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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来自:东莞市]:营改增税控操作要不要培训的?如果要培训呢,要不要收钱呢?这钱该谁出呢? [2012/11/15 11:39:23] >> 详细
回复:营改增税控操作培训主要分两类企业:货运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1、货运一般纳税人培训内容为:货运税控开票系统培训和企业电子申报系统;2、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培训内容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培训和企业电子申报系统。以上培训均为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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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 [来自:东莞市]:试点之后,增值税的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变了没?会不会出现一些新问题? [2012/11/15 10:57:50] >> 详细
回复:试点后,原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没有发生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试点后新增加了一种抵扣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该扣税凭证暂无抵扣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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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 [来自:东莞市]:利局长您好,请问“营改增”以后,对纳税人有什么好的影响吗?是不是能减轻税负呢?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在影响上有什么不同啊? [2012/11/15 10:48:44] >> 详细
回复:"“营改增”将总体上减轻我市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其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一是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仅对增值部分征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税额时可以抵扣购买设备、原料等已经缴纳的进项税款。二是降低整体税负。“营改增”试点政策在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利于降低试点行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3%的征收率,比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5%的税率下降了40%。三是促进行业发展。“营改增”试点打通了相关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我市试点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接受方不论是我市还是外地企业,符合条件均可以抵扣;我市试点企业如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属于抵扣范围的抵扣凭证,不管来自于试点地区还是非试点地区,均可以抵扣税款。“营改增”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四是有利企业出口。营业税没有纳入出口退税范围,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对试点企业的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解决了这些行业出口不能退税的瓶颈,有利于推动我市服务企业外贸出口。
对纳税人税负影响主要有:
(1)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序的下降,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原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从3%、5%统一确定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二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取得收入后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计算应纳税额。
我局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变化进行了测算,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增值税征收率为3%,试点前营业税税率为3%,但因试点后的3%为价外税,同等条件是税负降低2.91%。而对部分现代服务业而言,税改前营业税税率为5%,改革后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负降低41.75%。
(2)相对而言,一般纳税人税负则有降有升,但总体还是呈下降趋势。“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经营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试点后税负将会有所下降。对于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由于适用税率的提高,使得试点后一定时期内税负将略为上升,税负上升的原因主要原因还是进项抵扣不充分。针对部分企业税收负担可能加重的情况,省财政已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补贴,对因试点而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日前,省财政局、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已联合印发了《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届时,试点纳税人可按照办法的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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