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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来自:东莞市]:想探讨司机开车看手机安全隐患的问题 [2025/9/28 11:06:30] >> 详细
回复:杨先生,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另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中“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对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日常在驾驶车辆时,驾驶人如使用手机容易造成分心驾驶,容易对一些突发情况应对不及时从而导致发生不必要的危险,对自身或其他车辆在路面通行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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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来自:东莞市]:小区内酒后挪车属于酒驾吗? [2025/9/28 11:06:30] >> 详细
回复:胡先生,你好。对于允许特定车辆通行的封闭小区,道路因不具有公共性,可以不认定为道路,因需要短距离挪车的不认定为酒后驾驶。非封闭小区酒后驾驶机动车挪车视为在公共道路上酒后驾驶车辆,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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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来自:东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咨询 [2025/9/28 11:06:30] >> 详细
回复:徐先生,你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处理的方式由两种:(一)线上快速处理,即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远程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交管12123”的视频快处;(二)线下快速处理,即可以通过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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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先生 [来自:东莞市]:接到诈骗电话,民警为什么还上门劝阻? [2025/9/28 11:06:30] >> 详细
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及我市反诈预警工作相关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会对部分预警线索开展上门劝阻工作,核实是否存在遭受诈骗的情况并及时劝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我市反诈骗中心查询,您留言的手机号暂未收到相关预警信息。若您后续存在疑问,可拨打0769-96110咨询,并提供被预警人及关联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届时将会有专人为您解疑答惑,感谢您对东莞反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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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租屋登记制的凝或及不满 [来自:东莞市]:对于出租屋登记管理申报,这是好政策能准确有效登记承租人信息,对于房东与租客还有公安管理都有好处,但有一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就是你们检查时对于未登记或漏登记的为什么只罚出租人,不罚承租人。对于出租人没有登记完整被罚也不想多说了(只能认了)没做好就是没做好,但不罚承租人导至经常承租人不如实告知或明显隐瞒这样非常不公平及增加登记难道,还有培养承租人不如实登记行为。这样导至登记制度效果不好、不能有效准确记,因为承租人没有责任。不知道市局是否像我上面描述一样处理的,因为我们被罚过,处罚的办事人员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只罚出租人不罚承人真的这么不公平吗?如果是这样你们的依据及理由是什么???能公示一下或把相关条例出处或授权部们公示一下吗?(如果这样出租人非常被动及有失公平) [2025/9/23 11:23:19]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屋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出租屋信息。出租屋信息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签订合同的,应当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变更或者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当自承租人变更之日起或者自停止出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转租房屋给他人的,应当自房屋转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69-2305576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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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么茶 [来自:东莞市]:你好,本人要给小孩申报居住登记,后续办理居住证,因工作不方便请假去政务办事厅线下办理,但现在粤省事和粤居码小程序都没有了给家里小孩申报居住登记的线上办理服务,请问可以恢复这项线上办理服务吗?建议此项便民服务可以一直开通有效,谢谢! [2025/9/23 11:22:52]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于9月12日电话联系您进行解释,“粤居码”、“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是由省公安厅设定,目前未开通网上代申报居住登记渠道。小孩可以在申办领取居民身份证后,通过人像验证登录本人“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居住登记(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个人地址”-“新增”中添加在莞居住地址并设为“经常居住证”),您表示明白。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69-2283590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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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生 [来自:东莞市]:经常见到这类工程车铲车、叉车自由在道路上行驶,无牌无证完全无视交通法规,这些工程车是后轮转向的,真怕他们不小心用铲斗和其他车辆碰一下。 [2025/9/23 11:22:27] >> 详细
回复:我支队已关注铲车、叉车等轮式专用机械车违规上路行驶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之规定,我支队严查严管未按规定登记上牌违规上路行驶的铲车、叉车,今年以来,全市累计现场查处铲车、叉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163宗。同时,为加强源头管理,我支队以市道安办名义,多次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协调市市场监督局督促生产企业加强源头管控,禁止无牌无证铲车、叉车违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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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琛 [来自:东莞市]:金城路陡坡处马路上车辆乱放乱停:1.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金城路机动车辆乱停放,经常堵的就只有一条车道,造成行车困难,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共行安全风险极高;2.这条路骑电动车上下班的人多,由于路口多,容易被路边停放的车辆挡住视线,出现盲区,安全隐患极高;3.已经发生多起安全事故;4.恳请政府部门重视此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我大队已加强金城路早中晚高峰及平峰期巡逻频次,对占用车道、路口周边违停车辆依法劝离或处罚,重点清理遮挡视线的“盲区违停”,保障车道畅通及行车视线清晰。同时,协调金凤凰园区管理方优化停车资源规划,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推动园区内部停车场错峰开放,缓解路内停车压力。下一步,将持续跟踪违停整治效果,动态调整勤务模式,推动金城路交通秩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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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客 [来自:东莞市]:随手拍app异常,不显示地点,无法用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9月4日随手拍小程序系统运行故障,经抢修后,于当天16:47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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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ilove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政府的停止摩托车入户政策与限摩政策的依据分别是《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的通知》(东府办[2003]54号)以及《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地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而且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订、废止、宣告失效文件的决定》(东府〔2017〕117号)中明确了(东府办[2003]54号)与(东府〔2007〕75号)仍然有效。根据《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公》的通知东府〔2024〕199号,文件第一章第十条规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的通知》(东府办[2003]54号)以及《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地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而且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订、废止、宣告失效文件的决定》(东府〔2017〕117号)中明确了(东府办[2003]54号)与(东府〔2007〕75号)三份文件有效期均超过5年,且第六条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的通知》(东府办[2003]54号)以及《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地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有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民摩托车的上路权,根据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典》注释法典一书中,对“三十九条”做了详细的注释限行和禁行均属临时性措施,一旦交通状况改善,就应及时撤销。根据《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公》的通知东府〔2024〕199号,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的,一般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未规定有效期的,一般应当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间隔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的通知》(东府办[2003]54号)以及《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地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这两份文件是否有定期评估,是否经过市司法局审合,恳请政府部门重视此问题,给予广大群众做出回应和解释。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限制摩托车通行的规范性文件有两个,分别是:《关于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以下简称《171号文》)、《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规定,《171号文》、《75号文》针对摩托车制定限行措施的内容具有上位法依据。2017年12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17〕65号)出台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订、废止、宣告失效文件的决定》(东府〔2017〕117号),将《171号文》、《75号文》予以保留;东莞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24年、2025年组织对全市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东府〔2024〕5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东府规〔2025〕2号),以上废止决定均未将我市上述两份涉摩规范性文件纳入废止目录予以废止,因此上述两份规范性文件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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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莞市井小民 [来自:东莞市]:我是本市的一名普通市民,怀着无比失望与愤怒的心情给您写这封信,投诉万江街道海纳路保利阅云台(滨江紫云花园)至北大资源御城小区门口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事。从2023年开始,我就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并给予建议,但至今两年过去了,情况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愈加严重,对市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车辆随意停放在人行道、小区出入口等地。机动车转弯和掉头被阻挡视线,行人被迫在机动车道行走,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小区出入口被车辆围堵,居民的车辆无法正常进出,上下班高峰期常常被堵得水泄不通,耽误居民大量时间。两年来,我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包括拨打12345热线、0769-22288122万江交警大队电话,在阳光问政平台留言等。相关部门敷衍回复,说会加强管理,却从未见实际行动;要么视若无睹,对我的投诉没有任何实质性回应。就拿阳光问政平台的回复来说,只是一些套话,完全没有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比如“我们会加大巡查力度”“纠正和教育车辆乱停乱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但何时巡查、巡查频率是多少、发现问题如何处理,一概不提,相当不负责任。?城市的良好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相关部门更肩负着重要责任。希望市政府能重视此事,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如新增电子抓拍设备、增加交警巡逻次数、加大对违规停车的处罚力度、合理规划停车位等。期待能尽快看到改变,让我们的城市道路恢复畅通、安全。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万江交通管理部门已安排警力加强对海纳路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纠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压占人行道、斑马线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停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罚,全力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同时,我们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警示提示等方式,强化驾驶人规范停车意识,从源头减少违停问题。若您后续遇到交通拥堵、车辆违停等紧急情况,可随时拨打110、122,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派警力前往处理。同时,您也可以通过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东莞随手小程序举报违停车辆。另外,我们已通过线下与您回访,海纳路路段违停抓拍设备正在申请立项。如需进一步沟通,也可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江大队,联系电话:0769-22776022。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监督,我们将持续优化管理措施,努力为市民营造更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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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永濠起亚 [来自:东莞市]:1、东莞南城白马黄金路(客汁源至天安数码城A区)2、白马竹隐路(B区维也纳酒店到A红绿灯3、白马中心路(博球口腔至沿河路),上述路段上下班高峰期,上下学高峰期这些车辆就并排两台车,完全是停车马路上(详见图片)2、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均被这些车辆进行阻挡,每天早高峰,各个路口直接被车辆停放在右转车道阻挡,禁停网格线内停车,周边天安数码城有足够的停车场,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3、诉求:增加该路段的抄违停力度执法力度,增设电子警察。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首先非常感谢市民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桃源北路的交通灯在2022年建成,由于未进行联网,每个路口处于单独放行的状态,平均放行周期为100秒-120秒。因此,当车辆来到这两个路口的时候,无法做到连续通行。前期我们已经对桃源北路沿线交通灯进行调研,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由南城工程建设中心对交通灯进行改造,实现联网控制,预计于9月20日前完成,后续我们将根据市民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优化桃源北路沿线的配时方案,尽量减少车辆通行路口的等待时间。最后再次感谢市民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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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_l [来自:东莞市]:万江区金鳌路往曲海桥方向的万道立交路段,交警在原汽车总站门口附近对非机动车执法不合理,问题如下:1.金鳌路此路段(长200米)没有沿路设置非机动车道,从执法的交警获悉,非机动车需要在0769三号门处360度绕远(且不可见的绕远)约500米,越过此路段。非机动车的绕行规则有违通行常理。并且在0769三号门口附近未见有辨识度的标识和提醒,规则不透明。2.金鳌路沿途的非机动车道在0769三号门处变断头路,(非机动车按常理直行,会驶入机动车道处),此处未见有交警的警示教育执法。3.交警选择在金鳌路的原汽车站门口附近执法,(非机动车驶出机动车道,重新进入非机动车道口处)结合以上第二点,交警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查,金鳌路万道立交设有地下通道用于非机动车通行,并划有非机动车行驶区域通行,电动自行车需要按规定通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万江交通管理部门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专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我们将根据职能做好路面的路查路检工作,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保障交通安全有序。欢迎市民继续保持与万江交通管理大队沟通。关于金鳌路标志标线的问题,在金鳌路段前后设置非机动车道标志牌,万道立交桥有地下通道,非机动车可以马路,交管大队将完善道路的标志标线。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江大队,联系电话:0769-227760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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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来自:东莞市]:??出厂门时,工厂是否可以安排保安强制检查员工私人汽车尾箱,否则不予放行。这种情况应该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反馈? [2025/9/23 11:16:33]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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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老司机 [来自:东莞市]:阳光网友反映的编号:535866:2025年9月1日中午在东源路闯红灯左转入东城路往星河城方向行走,美团外卖员骑东莞D27659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胡乱行走,故意阻拦车辆安全通行,难道这些没人管得住吗????这件事时间,地点,证据在都。但东城交警回复只能移送美团公司对骑手进行教育。难道交警部门不能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吗?交警部门只能对四个轮的机动车处罚?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针对市民举报的情况,东城交管大队已向该骑手所属企业进行反馈,并强调外卖平台企业对外卖骑手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并已安排警力在该路段加强定点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安全有序的行驶秩序。其次,东城交管大队通过核查发现市民举报的车辆是一辆套牌电动自行车。针对驾驶套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东城交管大队正通过视侦手段对驾驶套牌车的骑手进行确认,该案件正在侦查阶段,后续将继续跟进处理,严惩驾驶套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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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川 [来自: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广园桥下理文造纸厂附近货车依然乱停乱放:上次投诉编号:534084。回复已处理?我们人民群众工厂员工有目共睹。有何变化?中堂镇潢涌村广园桥下东莞理文造纸厂附近货车依然乱停乱放,转弯盲区依然停车。三车道乱停乱放只剩一车道。回复已处理?不要忽悠人民群众啦!天天上下班的员工,入村的村民提心吊胆!真的出事了才会重视吗?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
中堂镇潢涌大坦西路为村内道路,该道路有理文、上隆、建晖等大型造纸厂,大多货车为等待纸厂装卸货而乱停在大坦西路。对于此情况,我队已多次派出执勤警员到场对乱停货车进行驱赶劝离,要求他们立即驶离,不能乱停放机动车妨碍交通通行秩序,并告知周边纸厂负责人,要求其规范纸厂车辆停车秩序。9月22日,潢涌村委针对大坦西路货车乱停的情况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在大坦西路规划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接下来,潢涌村委将与镇交通分局研究将大坦西路进行围闭管理的可行性,禁止大货车驶入大坦西路,货车可在其他道路进入纸厂装卸货。如市民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可致电我队值班室电话(0769-88819122)进行反映,我队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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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L8Sizu [来自:东莞市]:通过交警部门的努力太安路有了明显的改善,现在只有少数几台车乱停放了,但是有部分车停到人行道了。沙头社区内所有道路例如东新一街,东新二街,大井街,东北街,正大路,滨河路,新南街,东大路,西大路,靖海中路,靖海东路,靖海西路等沙头范围等乱停乱放无人管,严重影响老百姓的出行和消防安全。大井街,新南街到滨河路的桥上整年停满车从没人管理。特别是8月东大路发生火灾,路上乱停车辆太多消防车无法进入救援,这样的事件还不惨痛?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吗?社区每次回复说查的时候改善了,我怎么每天没有发现有好的时候?每次我投诉一次就查一次,你们不能主动每天巡查吗?每次相关部门回复都是推诿扯皮,社区回复说没权执法,让找交警。交警说社区道路没权力管让找社区,要么就是随便回复,每次复制性回复,从不主动解决问题,我每天看到交警,铁骑,辅警等骑着摩托车跑来跑去就是不闻不问,但是现在交警部门回复了社区有困难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协助处理现在又回复说标识不清楚不能处理,可是有标识的地方也不处理,最近又回复违法是民生问题,不能处理,我想请领导帮忙找到一个部门解决老百姓出行及消防安全问题,不能每次就乱回复,每次不按回复的处理,总之就是想怎么回复就怎么回复,就是不处理。谢谢!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首先感谢市民对长安交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现在长安镇本地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万辆,长期在我镇活动的外地机动车约20万辆。而长安镇公共停车泊位仅有17万个左右,停车位缺口逐年增大,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日益突出。特别是沙头社区出租房较为密集,停车位紧缺,停车供需矛盾尤其突出,且社区内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导致经常出现车辆违法停车的现象。今年来,交管大队高度重视社区违停问题,多次向镇政府报告,通过加大社区警力投入、加强违停抓拍球机投放、加大宣传劝导力度、推动镇、社区停车场建设等措施,综合整治社区违停。下一步,大队会持续加强沙头社区违停整治,一是已在沙头社区试点成立交管警务区,投放民辅警到沙头警务区,管好用好社区两站两员,加强社区交通管理工作;二是结合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与镇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沙头社区建设多层停车场,缓解停车位短缺问题;三是与城管、消防、沙头社区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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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网友 [来自:东莞市]:万江龙湾路塘溪路段每天都有车辆占道乱停,阻挡道路通行,有的还把非机动道的入口堵住了,逼得非机车只能走机动车道,特别是早晚孩子上下学高峰时段,好多电动自行车都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险象环生,岌岌可危。?这种现家己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希望贵单位能高度重视此事,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还路于民,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万江交通管理部门安排警力加强塘溪路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纠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压占人行道、斑马线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停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罚,全力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同时,我们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警示提示等方式,强化驾驶人规范停车意识,从源头减少违停问题。若您后续遇到交通拥堵、车辆违停等紧急情况,可随时拨打110、122,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派警力前往处理。同时,您也可以通过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东莞随手拍小程序举报违停车辆。如需进一步沟通,也可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江大队,联系电话:0769-22776022。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监督,我们将持续优化管理措施,努力为市民营造更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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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阿杰 [来自:东莞市]:环莞快速下来走南城桃源北路红绿灯等候时间过长,蛤地三村新区门口红绿灯90秒,下一个街头公园的红绿灯还要等60秒,两个红绿灯做不到连续通行,等完一个红灯下一个又是红灯,设置不合理。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前期,南城交管大队已安排执勤警员不定时到市民反映的黄金路、白马中心路等天安数码城周边路段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随意性较大,所以可能存在部分时段未能及时发现并查处违停车辆,又存在车辆流动性大交警现场处理完毕撤离后有其它车辆到该处停放的情况,下来南城交管大队将继续安排执勤警员巡逻及时发现并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如市民遇到车辆乱停,交通堵塞等问题,可拨打110或122反映,南城交管大队收到警情后将第一时间处理。如市民朋友遇到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随手拍功能进行举报,南城交管大队将依法严厉查处。感谢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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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人168 [来自:东莞市]:本人多次反映厚街职校南路“天韵”小区业主乱停车占用公共路面(非常夸张,经常是完全占用一边交通路面,详见2025年3月14日的反映信息)等交通问题,该乱像已经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希望有关部门真正重视起来,并履行好自己的基本职能职责。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职校南路违停问题原因分析:一是“时代天韵”小区内停车位使用率不高。经了解,该小区住户2064户,内设停车位2017个,以销售和月租为主,空置率较高。二是临时收费过高。由于该小区部分业主将房屋出租,但租户认为临停车位收费过高,部分租客和来访人员将车现停放在小区外面的路段。三是该路段位于轻工业学校门口路段,周边还有创新学校等学校,学校师生出行及家长接送学生从而造成该路段车流量大;四是轻工业学校经常承接各类大型考试(如职业资格考试),有的考生把车辆占道停放。
针对这些问题,我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上述路段的警力安排和巡逻管控,依法对该路段的违停车辆予以采集、抓拍,依法予以处理。经统计,2025年3月14日以来,我大队查处该路段违法停车累计158宗,教育劝离约2452辆车次。二是完善小区周边道路标志标线(包括禁停网格线、过街斑马线、禁停标牌等),并安装了一套违停执法球机,目前正在走审批流程,争取尽快投入使用。三是联合镇综治办、属地社区(汀山)与小区物业进行协调,建议小区开放更多临停车位,并降低月租车位的收费,提高车位的使用率,目前仍在协调当中;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学校优化家长接送学生管理措施,并加强考试活动交通疏导保障工作,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下来,我大队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尽快推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审批流程,尽快投入执法;二是继续加大上述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保持高压的整治;三是协调社区拓展空间资源,在附近开辟停车场,缓解停车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小区物业的沟通协调,争取开放更多的临停车位,同时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宣教,倡导文明规范停车;四是协调学校加强上放学时段及大型考试期间的停车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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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ammm [来自:东莞市]:寮步鼎峰尚境东升路段路边划的是自行车道,然而却被小汽车占用停满,无人处理。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东升路周边小区聚集,分别为鼎峰尚境、怡丰翠云轩、东安花园、中惠卡丽兰。因小区内部停车位配置不足,部分住户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导致车辆乱停放现象比较突出。我大队不定时安排人员在东升路巡逻整治,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上传违法系统。
二、整治措施
为有效防止车辆在鼎峰尚境东升路在自行车道违法停车,我队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增加非机动车隔离设施。目前,寮步镇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已在东升路划了非机动车道标线,后期将会使用石墩进行“机非分离”,有效的防止机动车停放影响非机动车通行。
(二)加强违停整治力度。我大队将继续安排执勤人员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积极纠正查处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我大队宣传组对周边小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其规范停车。
2025年9月22日,我大队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告知其该路段非机动车道增设现由寮步镇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负责,目前已划好标线,后期将会使用石墩进行“机非分离”。同时告知其我大队将会继续安排执勤人员加强东升路违停整治,其表示理解,并要求我大队加强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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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K5ZmG [来自:东莞市]:厚街湖景大道非常多车辆长期占单边马路占消防通道违停,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安全,厚街交警没作为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 经核查,市民反映的违停路段为连接湖景大道的创科路路口。经了解,创科路段周边工业园区汇聚(包括TTI、三星、泰科这三家大型外资企业),企业员工较多,且企业内部车位有限,无法满足日常车辆停放需求。其中 TTI 厂园区内设停车位约 1200 个,企业员工车辆约2300 台,停车位缺口近1100个,因此,部分企业员工将车辆就近停放在该路段。
创科路的违停问题,我大队一直都有开展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教育劝离和依法处罚。经统计,今年以来截止9月10日,我大队整治查处创科路段违停车辆累计152宗,教育劝离约2812辆车次。同时,主动走访企业了解情况,并协助企业优化内部停车设施;同时协调社区推进停车场建设,以缓解停车压力。
下来,我大队将继续推进该路段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加大巡逻管控力度,联合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联合执法,提升道路通行环境,确保道路通畅、安全、有序;并持续协调有关部门、社区配建停车场,扩充停车资源,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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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R [来自:东莞市]:常平镇站前路,市场路,中元街,振兴路?平时路边停满了小汽车,公交车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通过。?建议学习隔壁深圳市,交警出来执法:违停1次罚款200元。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 一、站前路、市场路、中元街、振兴路属常平中心路段,商圈、学校、政府所在地都处于这几条道路上,道路两侧均规划有停车位,在高峰时段(学校上下学及周末)可能会存在行车缓慢的情况。
二、一直以来,我队都有对上述路段常态化开展违停整治工作,严格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记录并处罚,对有驾驶员在场的进行教育和劝离,保障交通畅顺。
三、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从源头上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减少乱停乱放现象,并派员到上述路段,以现场劝导教育和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对周边住户及商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减少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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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下-23 [来自:东莞市]:塘厦东兴大道,无论是早上还是晚上,经过此路上下班都觉得不安全,双向两车道变成单车道,还有电动车随意穿插在机动车道上抢道行驶(电动车有非机动车道,但车主不使用,塘厦这问题所以道路一样,也从不整治),其主要原因就是店铺及住宅车辆,随意占用道路停放过夜,?一直不见有管理部门来管制,造成如今的路况,科翔小学早晚家长接送车辆也是乱停放,希望有关部门整改。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实地核查,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您提出的问题确实对路段通行秩序与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将逐项推进整改。?
此前我大队虽对辖区部分重点路段开展过管控,但您提及的(东兴大道路段)路段违停车辆占道问题未形成长效治理,对此我们深表歉意。下一步,我大队将强化该路段管控力度:一是将其纳入“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清单”,增加路面巡处警力对违法停放车辆依法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妨碍通行、拒不驶离的车辆坚决拖移,确保道路通行空间不被挤占;二是联合辖区街道办、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 “常态化联合执法”,每周不定时上门向沿街店铺经营者、周边居民宣传违法占道的法律责任与安全风险,引导车辆停至周边合规停车区域;三是排查路段及周边停车资源,若条件允许,将协调相关部门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采取增设停车场、收费停车等一系列措施,缓解路段停车供需矛盾。
而针对您提出的关于 “科翔小学早晚家长接送车辆混乱” 的问题:此问题主要因接送高峰车辆集中、部分家长随意停靠所致。我大队将针对性采取疏导措施:一是在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辖区警力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值守,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规范车辆停靠秩序;二是联合学校通过家长会、家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规范停车的重要性,倡导 “绿色接送” 或 “错峰接送”,减少高峰时段车辆拥堵。?
我大队将持续关注辖区东兴大道路段的交通状况,尽力改善路段交通秩序规范,并提升道路的通行效率。再次感谢您的监督与理解,您反映的问题为我们改进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以更扎实的举措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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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雨 [来自:东莞市]:目前,东莞市加大了交通违章的处罚力度,存在以罚代管的问题,请公开相关罚款数据,供全社会监督,是否存在以罚代管,可以通过历年的交通罚款金额看出来,作为公民,有权申请公开,也不是涉密数据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有对应各政府部门的公开年报供市民查阅。如您需要获取更详细相关资料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至对应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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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来自:东莞市]:每天下班经过这里有多辆车违停,造成道路拥堵,具体位置为宏利木品厂北24米处,其主要原因就是店铺及住宅车辆,随意占用道路停放过夜,还有电动车随意穿插在机动车道上抢道行驶,希望有关部门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建设非机动车道。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市民反映的宏利木品厂位于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北340号,此路段已设有“人非共板”的非机动车道,并于近期已完善标志标线。高埗交管大队日常有安排一定警力到高埗大道开展机动车违停整治工作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规范交通秩序。同时,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高埗大队已在日常警力的基础上,加大对此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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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停车 [来自:东莞市]:道滘振兴路佳佳美商场和佳佳美食店门前公路,夜晚经常很多车停在路中打双闪灯等人,或者很多人直接将车停在路上没画停车线位置,使原本两车道变成一车道,加上很多人横过马路,电单车到处穿插,非常危险,希望部门重视交通安全问题,严惩违规停车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群众反映道滘振兴路佳佳美商场和美食店路段存在车辆临时停放和电动车到处穿插等问题。经核查,道滘镇振兴路佳佳美商场和美食店路段属于镇中心、道路主干道,车流量大,道路两侧已设置停车位,周边有建设停车场,但部分车主购物时贪图方便在路边随意临时停车,影响通行秩序,同时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也存在无序穿行问题,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我大队从三方面进行整治:一是调整勤务安排,每天安排早午晚不同班次警力对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巡查整治,确保道路畅通;二是加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执法查处力度,全力压减行人、电动自行车混行现象;三是联合属地村、商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车主规范文明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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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MhbWG2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名东莞市民,长期关注交通管理动态。近期东莞利用路面监控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却未公示抓拍点位,这一情况让我深感困惑。?广州等城市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广州交警多次公开电动自行车抓拍取证点位,目前已增至389个,涵盖全市各重要路段。新启用或调整抓拍点位时,也会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公示,让市民清楚知晓哪些路段哪些行为会被抓拍,便于提前了解并遵守规则。?反观东莞,虽通过监控设备24小时抓拍电动自行车的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但相关抓拍点位却秘而不宣。相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这些抓拍设备不属于电子警察设备,因此未公示。然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正式投入使用30日前需公示,东莞的做法显然与之相悖,与广州等周边城市的做法形成强烈反差,容易让市民产生被区别对待的感觉,进而影响政府公信力。?我诚恳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尽快公示电动自行车抓拍的路面监控位置。只有做到执法透明,公平公正才能让市民心服口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2025/9/23 11:16:33] >> 详细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为加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目前,东莞多个路段的电子监控设备已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采集,采集后会发送提醒短信至车主手机。交警部门一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种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