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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来自:东莞市]:茶山镇没有给本人购买住房公积金啊,本人身为公职人员,为茶山贡献这么久,原来没有帮我购买公积金,请调查核实。 [2026/4/1 22:36:09]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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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合同工待遇低责任巨大 [来自:东莞市]:身边都是夫妻共同使用公积金供房,单身未婚的人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供房吗?单身的使用公积金与夫妻使用公积金供房有什么区别? [2026/4/1 17:05:03]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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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私车公车严重 [来自:东莞市]:请问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租房或装修房屋?如何申请取出? [2026/4/1 16:44:25]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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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__民 [来自:东莞市]:本人是深圳缴存公积金、东莞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2026年3月,我在未收到有效通知的情况下,被扣除了“按月违约金”633.14元。投诉问题一:通知方式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贵中心应通过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通知。但贵中心仅发送模糊短信,未说明是异地缴存导致的问题,也未电话联系本人。导致本人误解。短信并非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贵中心以此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属于程序违规。投诉问题二:线上扣款、线下退款,加重异地用户负担。本人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撤销停止计收违约金”,但已被扣除的633.14元需要本人或配偶专门请假前往东莞银行柜台办理。本人在深圳工作,往返东莞需请假一天,误工费加路费远超600元。既然贵中心系统能线上扣款,为何不能线上退款?这种“只进不出”的制度设计,给异地缴存用户造成了二次伤害。诉求:1.请贵中心主动退还已扣除的600元违约金;2.若无法线上退还,请允许通过邮寄材料方式办理退款,免除异地用户往返奔波;3.优化通知流程,对异地缴存用户通过电话或合同约定方式明确告知,避免用户误解。
[2026/4/1 15:06:33] >>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