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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 [来自:东莞市]:您好,我是万江葡萄庄园左岸的业主,我们小区4栋的电梯经常出故障,经常有业主被困电梯,差点出人命,物业不联系电梯公司保养,请问住建局能不能管一管???非要出人命才有人管吗? [2019/2/28 16:15:18] >> 详细
回复:你好,你反映的是葡萄庄园左岸4栋货梯,据物业公司反映,近期货梯因故障发生过困梯事件,物业公司已迅速联系维保公司开展全面检查,当前电梯暂时没出现问题,已整改完毕。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和维保公司沟通,确保电梯每个月进行维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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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 [来自:东莞市]:刚才大朗住建局的领导陈局说我们东逸湾花园北区和东逸湾花园在售楼时开发商做过明确风险提示,我请问陈局,是否在售楼当天派工作人员去现场拍过照!!!二期业主200多户眼睛都是瞎的吗?开发商当然会在检查时放上风险提示的牌子,检查后再放起来,而且后来上访时住建局时也询问是否是独立小区说法的提示牌,住建局工作人员居然说是独立项目,没说独立小区啊,现在问政时又说成独立小区!陈局的问答太糊弄我们了! [2019/2/28 16:15:18]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东逸湾花园(北区)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的有关资料进行信息公示,大朗镇住建局要求开发商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经调查,开发商在销售现场设置了“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是两个独立的项目”的落地式公示牌,但业主对开发商是否尽到信息公示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争议。如您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建议您保留相关资料,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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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住建局领导你们好,我是东莞大朗东逸湾花园北区的业主,我于2017年10月在东逸湾花园售楼处销售人员的游说下,带我们从东逸湾花园转悠一圈说配套多好多好,还说二期的房子住进后可与一起完全共享,我们付了定金,交了首付,签合同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2018年11月开发商通知收楼说各项都达到交付要求,我们到收楼时才发现东逸湾花园一期拉起条幅,说不能共享他们的花园,同批收楼的业主们一起到售楼处询问,开发商居然赖皮说售楼时已告知一二期不能共享,我们到大朗镇上访被赶回说我们该自认倒霉自己不看清,后期我们业主自发搜集材料,大朗住建局居然不作为,伪造东莞市建筑设计公司的章告知我们小区设计是合理的,整个小区绿化不达标,消防不达标,整个小区L性设置,无任何体育娱乐设施,这种小区大朗住建局居然能批下来,还能堂而皇之地说合理,试问一下如果大朗住建局领导家属购买这种小区,他还会审批这个项目吗?现在开发商居然在总平面图未通过就强行通知二期业主收楼,一期现在还建了围栏,12315阳光问政上也明确说是违建设施,要求大朗住建局、城管局牵头负责拆违,大朗住建局迟迟不回复,说没有收到通知,不作为,导致二期业主有房不能收,试问这种政府行为是否是不作为?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现象,期望得到市住建局领导督促办理,如果得不到有效回应,我们全体业主将近期上访广东省政府,还我们一个公道! [2019/2/28 16:15:18]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东逸湾花园(北区)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的有关资料进行信息公示。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欺诈销售,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关于您提出关于绿化、车位、道路宽度问题,涉及规划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3、关于您反映的围栏问题,通过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4、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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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ei [来自:东莞市]:广东钜隆房地产开发商欺诈销售东逸湾花园二期,所有的公示信息都没有告知买房人。建设也没有按照总平面图来施工,图纸不通过就让我们去收楼。住建部人过来还说这些是合理的,我想知道上级部门是怎么审核的?没有通过审核的图纸也能通知收楼吗?人车一条道,出门就是车道。道路也很窄,这样子的图纸是哪个部门审核的?把我们老百姓的人身安全放在哪里?政府只关心开发商纳的税,我们老百姓如何自处,这样子的垃圾开发商居然都能评为先进单位。 [2019/2/28 16:15:18]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东逸湾花园(北区)开发商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的证件资料信息进行公示。您反映的问题涉及虚假广告和欺诈销售,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业主提出关于车位、道路宽度、图纸规划的问题,涉及规划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自然资源局反映。3、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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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大朗钜隆黑心开发商 [来自:东莞市]:东莞大朗钜隆开发商 一:开发商以花园共享欺骗手段销售; 1:售楼时带我们进一期花园,路牌指示诱导 2:广告宣传单诱导 3:沙盘路口诱导 4:车位预留过道诱导 二:开发商严重不按规划图施工 1:240平方活动中心变成79平方, 2:绿化虚假,狸猫换太子,挂羊头卖狗肉。 3:道路宽度不够, 三:开发商霸王条例让业主收楼;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您反映的通过路牌指示、广告宣传沙盘进行诱导和误导的问题,涉及虚假广告和欺诈销售问题,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业主提出关于绿化、车位、道路宽度问题,涉及规划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自然资源局反映。3、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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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17年4月买了东逸湾花园北区房产,当时现场宣传的资料和小区沙盘都是介绍了和东逸湾花园是一个小区,现场的销售也是说卖的房子(东逸湾北区)是二期,可以共享成熟的社区,我和家人还逛了一期花园,一期花园内指示牌都标明了二期字样指向我买的二期,种种现象都是在欺骗我们,诱导我们买二期的房子。 18年12月通知收楼,却发现一期和二期之间被一期的业主用铁围栏建拦了起来,投诉到阳光在线回复也定性围栏为违建,但是迟迟没有拆除。 目前小区绿化不达标,开发商在小区内东拼西凑搞绿化,水泥车位上铺草皮蒙骗执法部门检查,健身场地原来是水泥地现在改成铺草皮。 我们希望拆除围栏,共享花园,希望政府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问题。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东逸湾花园(北区)销售期间,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证件资料信息进行公示,符合销售现场的设置规范。经调查,开发商在销售现场设置了“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是两个独立的项目”的落地式公示牌,但业主对开发商是否尽到信息公示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争议。如您认为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保存相关证据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关于拆除围栏的问题,据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有关问题,建议您向城市综合管理局投诉反映。3、业主提出关于绿化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涉及规划问题,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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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 [来自:东莞市]:东逸湾花园的围栏啥时候拆啊?年前就说处理了 现在还在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反映的东逸湾花园围栏拆除问题,据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关于东逸湾花园的围栏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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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 [来自:东莞市]:东逸湾欺骗销售一事,怎么处理?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反映东逸湾涉嫌欺诈销售的问题,我局建议您保留有关证明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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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歪 [来自:东莞市]:提问,有消息称,以后商品房面积按照套内面积算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你好,“商品房面积按照套内面积算”这一说法出自住建部日前发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的规范内容,目前该文件及相关规范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待该文件正式发布落实,我市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相关政策。目前,购房者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及其计算方式均应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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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而烦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横沥镇某村的村民。我村是扶贫村。横沥很多别的村,近几年都给村民甚至外来户分或卖了地建房子,有的村成片地建了十多层高的楼房。我村没有。村民唯有将旧房子,将上世纪70、80年代即东莞还是以农耕为主的时代建的禾屋加地堂拆了重建。这些房子呀、禾屋地堂呀,都老旧不堪。特别是禾屋,都由泥砖、红瓦跟长木搭建,不倒塌也摇摇欲坠,异常危险。如果稍稍早拆早建的,都住上人了。可现在去报建,没获批,村民无奈之下,不再等批,动手建,有关部门来检查,就拆电表、水表,加以阻止。村民都不明白,自己并没有另占农田耕地,只是用自己的能力将取得房产证的旧房翻新、重建,怎么就不准呢?尊敬的领导,问题该怎样解决呀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 横沥镇在2017年9月29日出台了《横沥镇民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在本村私人宅基地上新建、重建、加建民房的村民到属地村委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报建。村委会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由村委会集中上报镇民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报民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资料并作说明。
至于该村民反映的情况, 横沥镇住建局高度重视,由于无法联系到该村民了解情况,所以无法作出具体回复。请贵村民将该报建的相关资料提交镇住建局, 横沥镇住建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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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志军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7年8月份购买了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东逸湾(北区),合同上面写的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要交楼给我们,当时告知消费者,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是一个小区,只是东逸湾(北区)后开发。开发商在2015年就已经在规划局得知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不能作为一个小区的情况下,高价诱导老百姓购买东逸湾(北区)的房子,整个小区绿化、消防、道路都不达标,在总平面图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强行通知忽悠业主收楼,现在该小区有长达几百米的违建围栏,也无人问津。现在我们老百姓有房不能收,有楼不能住,每月还要还8千多的房贷。这都是我们大辈子的积蓄,还需要还贷30年。请求领导,为我们东逸湾(北区)全体业主为民做主,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您投诉反映东逸湾小区绿化、道路都不达标,根据我市职能,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2、业主提出关于消防不达标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消防部门反映。3、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关于您反映的违建围栏问题,经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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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这个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并且重庆2002年便以实施了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不知东莞市什么时候可以实施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政策?总所周知,公摊面积猫腻多,极大地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您好,您在阳光热线中所提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目前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待该文正式发布落实,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执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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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各位住建局的领导,您们好!我是东城文华花园小区的业主,文华花园是老小区楼梯房,现广大业主和住户都希望加装电梯,特别是一些老年业主更是天天挂念,苦于群龙无首无路,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指示性文件,住建局的领导也于2月20日专程来调研过,但是没有一些具体安案和思路出来,光靠物业和业主自已来搞是搞不成的,人多嘴杂意见很难统一,每家的经济条件负担能力不一样,小区没有业委会,我们衷心的希望由住建局和居委会来牵头,一起来把文华花园的电梯加装起来做成东莞市老小区加装电梯成功的榜样,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 2018年11月,根据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协调会议的有关决定,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进行深化完善,尽快按程序报批。目前,我局已征求相关部门、各园区(镇街)意见形成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通过“东莞建设网”、“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第八条,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事项,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建筑设计单位、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代为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事项。第十一条规定,增设电梯协议、建筑设计方案公示结束后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应自行协商,业主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的,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调解。因此,有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推选业主代表或书面委托相关企业办理申请事项,业主有反对意见的,可请求社区居委会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调解。
东城街道樟村文华花园作为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程,我局将加强与东城街道的沟通协调,探索完善实施流程、民意协调等环节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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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房子 [来自:东莞市]:请问小产权房和农民公寓的区别,在东莞某镇的农民公寓在村政府办理下,以外村人购买农民公寓,这有保证吗?贵局发现会处理这事情吗?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我局主要负责手续齐全的商品房交易管理,而“小产权房”未依法报建,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不受法律的保护。关于农民公寓的相关手续,我局不掌握,建议您咨询属地人民政府,关于农民公寓的交易过户,建议您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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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 [来自:东莞市]:我是外地人,如果在本地买住宅用地,可以自己修建吗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1、因我市民房报建审批权限由各园区管委会、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请您向拟建房屋所在园区管委会、镇街人民政府咨询。2、根据我市部门职能划分,关于宅基地的政策请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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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糊涂 [来自:东莞市]::我2017年在大朗钜隆房产名下的东逸湾花园二期买的房子,买房时,售楼员一再说和一期共享花园,结果2018年11月去收楼时,我们二期业主才被告知和一期是不同的小区,我们怎么也不明白,如果是两个不同小区,我们二期的楼栋怎会顺延一期的最后一栋的栋数(15栋),从16栋开始呢?如果是不同的小区,我们二期花了所谓的花园小区的高价买的竟然是一个六无小区:无花园,无大门,无绿化,无合格消防道,无人行道,无地下车库,有的仅有75个井盖分布在小区里唯一的一条道路上,还有一期业主竖起的长达几百米的违建栏杆!这是我和老伴花了一辈子积蓄买的养老房啊,请领导为我们全体二期业主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业主提出关于小区绿化率、楼房栋号以及规划总平面验收等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部门反映。2、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关于井盖问题,经核对工程设计图纸,道路上的井盖设置与图纸要求相符,该项目设计单位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与2019年2月20日向我局出具书面说明对井盖的设计做出解释。我局已要求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研究减少检查井设置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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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来自:东莞市]:局长;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贵局是怎样处理的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对于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而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擅自施工的在建项目,我局发现后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停工、罚款等处理,待建设单位按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若调查中发现该项目同时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我局将相关情况抄报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建成的历史遗留建筑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具体处理方式请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2220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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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姐 [来自:东莞市]:请问2019年二手房有什么新政,税费可以降低吗。为二次置业的人提供机会。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根据我市职责分工,二手房市场管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要求请详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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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有个自己的家 [来自:东莞市]:根据《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最起码可以报建4层,我在莞城区的,瓦房老化,将成为危房,我想把自己以前的一层危房,根据办法重建为4层。经了解莞城区还没有相应的办法出来,不知报建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目前,莞城街道针对宅基地住宅的报建业务只有危房原样维修,且申请房屋原样维修须办理房产证,宅基地住宅的新建、重建、加建、改建等业务自2001年停止办理以来,暂无重新放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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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来自:东莞市]:東莞常平綠地公館,自交房後,業主一直反映大量的問題點,物業主管也換了一批又一批。可還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4棟洋房的主人房衛生間異味大,給物業反映,直接簡單的一句,等所有業務都入住了就不會有味道了。傻子都知道,住的業主越多,使用下水管的鄰居也越多,味道也就會越大。才交樓沒幾個月的新房,衛生間下水管的味道就如此大。簡直是不讓人住。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毕竟投入了上百万进去。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经核查,绿地公馆排水管有设置存水湾,地漏也是防臭地漏,但由于业主未正确使用,存水湾及防臭地漏无水(原因可能是业主长期未入住或未排水),因此造成排水管返臭。现已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解释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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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忧的生活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关于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欺害东逸湾(北区)全体业主的事件,愿领导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不是书面的回复我们,从2017年花一百多万买这个操心的房子到现在2019年,和合同上面约定的交楼日期过去了这么久,开发商弄的项目迟迟通过不了规划局的总平面图验收,每月还贷6 7千,还要操心现在房子什么时候才会(三证两书一表)齐全的情况下收楼,现在我们有楼不能收,有房不能住。请求领导落实好东莞市大朗东逸湾(北区)项目的事情,让开发商还我们一个公道,该退房的退房,该赔偿违约金的赔偿违约金。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
关于您投诉反映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若出现延期交付的的,建议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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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 [来自:东莞市]:一,请严格控制东莞房价,不要把参加工作的来东莞奋斗的年轻人吓跑了,东莞是一座宽容的城市,东莞应学几年前的重庆,严格控制房价,严禁炒房。 二,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应硬性成立,全东莞100%完成业委会考核,走在全国前列。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一、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因城施策,不断完善“限购”“限贷”“限售”等调控“组合拳”措施,旨在遏制投资投机购房,支持合理自住需求,保持房价稳定。下来,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市场监测研判,适时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二、《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有明确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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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 [来自:东莞市]: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大朗东逸湾北区的业主,我们正处在水深火热中。大朗政府住建局,规划局,消防局等伙同开发商对置业新莞人的诉求严重不作为,赎职,官商相护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其中,我们业户上访到镇信访办,8-10次,市信访办3一5次,被大朗武警镇压,现场抓人,堵截上访。现将问题点列出,如下: 1,L型小区,明明知道没有花园,却定为花园价,均价一万八一平米。现绿化率都达不到,何来花园小区?发改委赎职严重。 2,开发商欺诈销售,宣传单,售楼沙盘,都明确表明是一期二期共享花园,是大社区,是花园小区。而业主收楼时,被告知花园不共享。销售员带业主从一期穿过,并介绍花园,再去看房。种种行为,欺骗业主以花园小区价买公寓楼。北区楼号从16幢开始,号码沿顺一期15幢编号。等问题,均证明大朗政府在配合开发商欺诈业主。 3,一条百米主干道上,且是北区唯一主干道,竟有75个井盖,错踪复杂,毫无规律。大朗住建局用假公章告示业主"合理"。证据现已收集到资料库。如此胆大妄为,官商勾结的如此明显。 4,开发商总平面图迟迟不能通过,不按规划图施工,为所欲为,在地板砖上铺草皮应付绿化率检查。大朗住建人员竟说能铺上就算绿化,问我们当初为什么要买?被骗怪谁?我们问他,谁给你发工资?开发商吗? 5,开发商在小区总平面图开通过审批,强行交楼。业主拒收,要求整改,其进度缓慢,且开发商态度傲漫。现已过交楼期,构成交楼违约。 以上,还有很多问题,这里不一一列举,其他业主也提出来了。政府不为民办事,对抗百姓,极力维护开发商。毫无党性原则,让百姓反复上访,疲于奔命,影响工作,家庭生活。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东逸湾花园(北区)于2017年3月17日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期间,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证件资料信息进行公示,符合销售现场的设置规范。如您认为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建议您保留相关资料,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关于小区绿化率、楼房栋号以及规划总平面验收等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部门反映。3、关于沙井盖问题,经核对工程设计图纸,道路上的井盖设置与图纸要求相符,该项目设计单位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与2019年2月20日向我局出具书面说明对井盖的设计做出解释,我局已要求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研究减少检查井设置的可行性。4、关于价格问题。东逸湾花园(北区)已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价格备案,建议您可向市发改部门反映。5、关于看房路线问题和销售人员存在介绍两个项目属同一小区花园等问题,需进一步取证核实。如您认为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建议您保留有关证明证据,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有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业主称大朗住建局使用假公章以及“大朗住建人员竟说能铺上就算绿化,问我们当初为什么要买?被骗怪谁?”的问题。建议投诉人核实清楚及掌握证据后及时到我局或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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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7年9月购买了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东逸湾(北区),合同上面写的是2019年1月31日之前要交楼给我们,当时告知消费者,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是一个小区,只是东逸湾(北区)后开发。开发商在2015年就已经在规划局得知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不能作为一个小区的情况下,高价诱导老百姓购买东逸湾(北区)的房子,整个小区绿化、消防、道路都不达标,在总平面图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强行通知忽悠业主收楼,现在该小区有长达几百米的违建围栏,也无人问津。现在我们老百姓有房不能收,有楼不能住,每月还要还6千多的房贷。这都是我们大辈子的积蓄,还需要还贷30年。请求领导,为我们东逸湾(北区)全体业主为民做主,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开发商强行通知忽悠业主收楼的问题,经核实,东逸湾花园(北区)16、17号住宅楼,18、19、20号商业、住宅楼和地下室已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2、关于您投诉反映东逸湾花园(北区)绿化、道路都不达标,该问题涉及规划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部门反映。3、业主提出关于消防不达标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消防部门反映。3、关于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之间的围栏问题,据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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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老实人 [来自:东莞市]:近二、三年,各地都有拆旧建新及新建房屋,两年前我已按大朗镇的要求提出申请,不知不觉等了几年,我的申请还没有批出来;当时没有办理好批准手续就开始建房的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了,这些建房多在7层以上,有的建成10多层,而按镇要求提出申请的老实人呢?却还在等待中......听讲现在“政策”又要变了?这显然是极不合理、不公平,这样会使广大群众对政府失望,按要求去申请却换来漫长的“等待”,请政府关注群众的建房需求,加快审批进度,不要让老实人“吃亏”......这样不但能完群众的建房梦,并能进一步提升大朗的城市形象!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按政府要求去做是不会吃亏的,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大朗镇的民房拆旧建新申请按市、镇民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需办理民房拆旧建新的屋主由属地社区(村)协助其到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出具相关资料,由镇民房建设领导小组对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民房拆旧建新进行及时审批。
由于水平村、松木山村、屏山村、犀牛陂村属中子科学城规划范围内,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从2017年11月11日起暂时冻结中子科学城规划范围内属大朗镇辖区的一切项目审批和建设工作,待完成基础情况调查和规划方案后,再按照“分类疏导”的原则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如提问人“广大老实人”所反映的房屋位于中子科学城规划范围内,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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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yls [来自:东莞市]:我于2018年6月投资了大朗富盈世界汇商铺,当时打着“万达IMAX影院是按照五星级大朗最高档标准打造的,引入的中影国际巨幕厅是大朗区域内唯一的巨幕影厅”的广告,售楼人员还说2019年1月可以试运行。我看该楼盘靠近大朗商会,离镇政府也比较近,才谨慎投资。交了钱后,半年过去,现场进度超级缓慢,而且被告知万达无法引入,改为中影,我要求提供看招商合同,也一直未看到。现在又过去几个月,现场进度缓慢。我认为富盈世界汇商铺销售涉嫌广告虚假,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老百姓一个说法,毕竟投入了好几十万进去。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富盈世界汇涉嫌广告虚假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查,您反映的“富盈世界汇”项目的报建名称应为“富盈商业中心”,开发商为东莞市景宏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关于您反映现场进度慢的问题,经我局了解,开发商表示目前已提交相关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商场确权事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开发商计划于3月9日召开业主答谢大会并详细讲解富盈世界汇商铺招商情况。2、关于您提出关于招商、广告等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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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逸湾北区的业主,2017年购买了东莞市钜隆房地产在大朗深兴路133号开发的东逸湾(北区)的房子,现在小区在绿化、消防道路、总平面图都存在不合格的情况,我们多位业主走访大朗镇信访办,城规,住建局,规划局的情况下,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的结果,老百姓的生活得不到保障。住建局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还利用私权,假冒(东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公章,来告知老百姓,小区的设计是合理的,一百米的道路有70来个井盖也是合理的,请相关领导帮忙严惩不贷,还老百姓一个安稳的生活,谢谢!?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东逸湾(北区)绿化、部门出入口存在与规划总平面图不一致的情况,建设单位现阶段正按图整改。经核对工程设计图纸,道路上的井盖设置与图纸要求相符,该项目设计单位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与2019年2月20日向我局出具书面说明对井盖的设计进行解析。下来我们将组织建设单位商设计单位,研究是否可优化该路段井盖设置。
1、业主提出关于小区绿化、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总平面图存在不合格、沙井盖等问题已非我局职能的监管范围,建议投诉人书面向设计、规划等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2、业主提出有住建局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假冒公章的问题。
经调查,我局暂未发现有工作人员利用私权假冒(东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章的情况。若投诉人掌握证明证据的,请及时到我局或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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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逸湾北区 [来自:东莞市]:我是东莞市大朗镇东逸湾花园二期业主,在2017年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房,2018年通知我们收楼时,货不对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1.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存在欺诈销售,卖房的时候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二期和一期不共享花园,现在只有房子没有花园(现在小区已经有一期业主修建的围栏)导致消费者有巨额的经济损失,现在有楼不能收,有房不能住,各相关部门都没有任何的解释和解决问题的态度; 2.小区规划,完全不按照规划图执行(在商铺门前大理石上故意种植虚假绿化、停车费旁边弄花坛、消防通道上种绿化,完全为了应付规划局验收,消防通道不达标),随意修改规划图上的出入口,并且没有告知相关业主; 3.100米的道路上有70个井盖,对业主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我们对于这些问题,已经去大朗镇信访办上访6 7次无果后,去到市里信访办,都遭遇到大朗信访办利用武警、特警镇压老百姓。现在数多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大朗信访办完全漠视老百姓的民生问题,现在我们两百户业主有楼不能收,有房不能住,天天都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 4、售楼处位置故意误导。开发商将售楼处及沙盘设立在原东逸湾花园的销售中心,让人误以为在售的东逸湾花园(北区)与原东逸湾花园属于同一个小区。 5、现场沙盘故意误导。售楼处沙盘上故意把东逸湾花园的房子和园林完整展示,并与东逸湾花园(北区)的小区图片融为一体,整体宣传,并宣传在售项目拥有大量的园林绿化及公共设施,让人误以为二者就是同一个小区。 6、楼栋编号故意误导。东逸湾花园的楼栋编号为1-15栋,开发商故意将东逸湾花园(北区)仅有的6栋楼编号为16-21栋,让人误以为二者是同一个小区。 7、看楼路线故意误导。开发商安排销售人员带客户看楼时,故意从东逸湾花园东门进入,途径东逸湾花园道路及园林,并沿途介绍东逸湾花园的道路及园林,把它说成未来小区的公共配套,然后再跨过简易绿化带进入东逸湾花园(北区)看楼,目的就是让人误以为二者就是同一个小区。 (未完见下条)8、虚化隔离带故意误导。东逸湾花园(北区)与东逸湾花园属于两个独立的不同项目,开发商故意说服政府同意其仅在两个项目之间用简易的绿化带作为物理隔断,虚化两个项目的独立性,以便让东逸湾花园(北区)的购房者误以为二者是同一个小区。现在交楼的时候,东逸湾花园的业主自行建设了将近2米高的全线封闭围栏,将两个小区从物理空间上完全隔离开来。 9、购房合同故意误导。基于东逸湾花园(北区)项目土地形状及面积的限制,开发商明明知道绿化率、车位及消防通道等配套设施无法达到正常标准,却故意通过打原东逸湾花园擦边球的方式在购房合同中承诺相应的绿化率、车位和消防通道。现在交楼了,绿化率、车位及消防通道都不符合合同承诺和政府规定,也无法通过政府验收。 10、公共配套造假应付检查,故意误导客户。开发商明知项目绿化率、车位及消防通道等配套设施无法达到正常标准,为了应付政府验收和欺骗买房者收楼,在商铺门前的大理石地板上、停车位之间的空隙沥青路面上、消防通道上直接铺土种草围花坛,还要侵占原东逸湾花园的土地去开拓消防通道,既无法让草长期成活,也严重影响消防车、私家车的正常通行和停车,而且导致没有正常的人行通道,小区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害和威胁。 11、销售现场X展架风险告知故意隐匿误导客户。开发商为了应付政府要求及检查,售楼的时候在售楼处现场摆放了一个X展架提示东逸湾花园(北区)与东逸湾花园属于两个独立的不同项目(开发商后来自己说的),但故意摆在很不起眼的位置,也没有工作人员特意提醒或带领客户去阅读这个X展架的提示内容,更没有在客户购房时单独与客户签订两个小区是两个独立项目的面风险提示书,而且是在很多原东逸湾花园业主及东逸湾花园(北区)已有购房者频繁投诉的情况下,还在故意避实就虚遮遮掩掩去误导新的购房者。对于这么严重的风险提示内容,不与购房客户签订书面风险提示书都不算是开发商尽到如实告知义务。 基于开发商以上种种欺诈事实,导致东逸湾花园(北区)业主集体投诉、上访和拒绝收楼。以上事实说明,开发商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构成了销售欺诈的事实。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诉求:恳请政府责成开发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五条对购房者进行赔偿。恳请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六条对开发商进行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恳请政府依据大朗政府文件及规划局的规划图,拆除东逸湾花园(北区)业主私建的二者之间的不锈钢围栏,恢复成规划图原状. [2019/2/28 16:15:17] >> 详细
回复: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业主提出东逸湾花园、东逸湾花园(北区)使用同一个销售中心、沙盘误导消费者问题。经调查,东逸湾花园、东逸湾花园(北区)属同一开发企业(东莞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开发。东逸湾花园(北区)销售期间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的有关资料进行了信息批露,开发商也在销售现场设置了“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是两个独立的项目”的落地式公示牌,但业主对开发商是否已尽到信息公示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争议。2、业主提出看房路线故意误导的问题,销售人员是否存在介绍两个项目属同一小区花园等问题,需进一步取证核实。如业主认为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建议业主保留有关证明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业主提出关于绿化率、停车位、人行通道、楼栋编号、东逸湾花园业主私建围栏等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涉及规划问题,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