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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松 [来自:东莞市]:我想问一下,你们供电企业在建设的时候为什么一封闭起来就几个月,怎么不能安排多点人做快点呢?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电力工程在内的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工序流程跟搭接顺序的,譬如我们电力电缆线路建设过程中的,道路开挖、运土、做垫层、浇筑电缆沟、混凝土养护、回填到电缆的敷设等都要一步步来开展,如果其中某一步因抢工期而压缩施工时间如混凝土养护期不足都会导致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影响都后续运行安全。
我们供电企业为履行社会这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会严格把控工期,尽量将因电力建设对居民、企业造成的影响减至最少,感谢您对供电服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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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斯文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购买了一部电动车,打算办理粤易充服务用供电局的充电桩充电。现在想问下怎么充钱进去?充了以后还能退吗?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你好,充值请进入粤易充APP,点击“我的-充额充值”,进入充值页面。目前只支持支付宝渠道充值。若您需要退费,请您提供您APP的注册地,由当地工作人员为您处理,感谢您对供电服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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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伸 [来自:东莞市]:现在供电公司是否有一些合作较好的光伏发电公司,本人想装太阳能光伏棚子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基于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我们供电局不会要求客户制定选择某些光伏工程公司。我们的供电营业厅、网上营业厅都有具备光伏工程安装资质的企业清单,欢迎客户您查询选择。另外,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和需要向市发改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等材料,建议客户您也同时详细了解一下,感谢您对供电服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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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民 [来自:东莞市]:局长,现供电局有部门个别员工长期每天加班工作到深夜,连周六,日都无休息,我们作为家人,真的很担忧,长此下去会影响身体健康,希望局领导深入细致调查一下。解决员工长期每天加班工作到深夜和周六,周日都无休息的现象,关注一下任劳任怨的员工休息时间,多谢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因无法确定具体的工作岗位及职责,东莞供电局表示已收到相关诉求并高度重视职工的人文关怀工作,并落实了一系列关爱职工的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一系列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缓解职工工作压力。二是积极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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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生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市供电局的领导、阳光网阳光热线节目组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塘厦镇宏业花园的业主。我有几问题要问市局的领导:1、塘厦供电局为何拿东莞市合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可奈何呢?三年拿不下一个小小的物业公司,难道还要等五年、十年吗?一户一表用电改造就这么难吗?2、去年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文件出台后,为何不执行呢?供电局是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呢?3、供电局只管供电,不管价格,物业公司违法乱收费,又被踢到了发改委物价科,最后两个部门互相扯皮成了拖延的借口,得益者还是物业公司,受害的还是老百姓,难道两部门就不能联合起来一起把事情解决了吗?我觉得塘厦供电局也要检讨,三年来干了些什么?是否真心为老百姓做事?最后,我诉求:市局的领导出面督办此事,让宏业花园的业主早日能够抄表到户。谢谢!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宏业花园2001年7月15日新装两台400kVA配变为住宅用途,商铺安装商业分表,该小区属早期规划的商住小区,按变压器总表计收电费,小区内的住户统一由物业公司管理并安装分表计收电费。
在2018年8月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后,塘厦供电分局已会同塘厦镇价格主管部门经信局召集各社区、商业广场、工业园区等开过专题会议宣传,并对所有用户进行了短信推送,及对部分用户进行了上门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了对该问题的反映渠道;明确了各转供电主体应按发改委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电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调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
针对客户反映宏业花园收取高电价的问题,塘厦供电分局会同塘厦镇经信局已于2018年11月去现场协调处理,经过协调物业公司已经将电价按文件下调了8.19分,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用电等通过服务费等形式收取。
对于客户反映的宏业花园一户一表的问题,塘厦供电分局在2016年就有了一户一表改造的计划,但因物业公司一直无法配合提交改造所必须的资料导致一直没有进展,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尽快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提交改造所必须的资料,以便供电部门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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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哥 [来自:东莞市]:麻涌宅基地建房报建后,报装电表是临时电表,要房子建好后才可以装居民电表,但又要我们重新回村开证明,又要提供与报装临时电表一样的资料,又要跑多一次营业厅,这不是浪费人力物力的行为吗?现在不是提倡服务群众、高效便民吗?为什么要这样,你们已经有报装临时电表的资料,为什么还要重新开证明,重新提供相关资料呢?你们其实可以让群众上你们的微信上重新报一下或老人家不会用才到你们营业厅,你们再看看房子是否建好,若符合条件就给人民群众换表,希望供电的领导能考虑一下,做到真正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高效便民!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对于基建地用电,在房屋建成前,按照《供电营业规则》需报装临时用电并执行非工业电价,房子建成后,因用电性质变更,需由临时用电转为永久用电,同时由于基建间隔时间长,考虑到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产权变化,申请永久用电时需要再次核实相关业主及产权权属证明及信息资料,并且需通过现场勘查明确现场用电性质确定电价类别,才能安排永久用电建档立户;其次,为方便群众,东莞供电局已开通了多种电子化报装渠道,客户可在家中通过电话、微信或网厅等形式申请用电报装,我们工作人员将会上门受理和收取相关资料,让客户免跑营业厅。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或致电当地业务办理电话:8828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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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供电局的领导:你好!我是塘厦镇鸿安广场的商户,我要投诉鸿安广场的商业用电被物业公司垄断了,每度电要缴交1.28元,物业公司好黑,吃人不吐骨头!请问领导:国家不是有新政策出台下调一般工商用电吗?怎么鸿安广场物业公司没有下调呢?谢谢!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鸿安广场2002年7月29日新装一台800kVA配变为住宅用途,一台800kVA配变为商业用途,该小区属早期规划的商住小区,按变压器总表计收电费,小区内的住户、商户统一由物业公司管理并安装分表计收电费。
在2018年8月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后,塘厦供电分局已会同塘厦镇价格主管部门经信局召集各社区、商业广场、工业园区等开过专题会议宣传,并对所有用户进行了短信推送,及对部分用户进行了上门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了对该问题的反映渠道;明确了各转供电主体应按发改委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电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调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
对鸿安广场收取高电价的问题我们供电部门会尽快会同塘厦镇现时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去处理,规范电费的收取,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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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声一响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陈局:供电局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要反映塘厦镇宏业花园管理处(东莞市合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窃电行为牟取利益非常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管理处以民用电卖给商铺收取高价钱,(商业1.2元每度,住户0.65元每度)管理处无本获利的诱惑太吸引人了!拿着国家的能源来牟取暴利,宏业花园的业主就成了任由宰割的糕羊。我们恳求供电局的领导要依法依规办事,查出管理处盗窃整个小区商业用电的线路,重权打击以民用电当商业用电来使用。2017年8月,塘厦镇供电局检查时物业公司处处弄虚作假,配电房设置双重电闸,随时可以变换线路,鉴于狡猾的电工,建议查处时请公安警察介入,不要走漏风声,先控制管理处的电工和经理,查个水落石出,只有断掉了电费差价,管理处没有油水捞,他就会自动放弃代收电费,一户一表用电改造就会很顺利进行。以上就是宏业花园一直难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主要症结,希望领导往这方面下大功夫去找突破口。争取早日为宏业花园的业主办好事,办实事。谢谢!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宏业花园2001年7月15日新装两台400kVA配变为住宅用途,商铺安装商业分表,该小区属早期规划的商住小区,按变压器总表计收电费,小区内的住户统一由物业公司管理并安装分表计收电费。
针对客户反映的宏业花园管理处(东莞市合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窃电行为,塘厦供电分局在2018年已进行过一次全面的核查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查实为“高价低接“行为,非”窃电“行为),对于客户反映还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再次组织全面检查,确认是否存在遗漏的地方,务必彻底整改。
针对客户反映宏业花园收取高电价的问题,在2018年8月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后,塘厦供电分局已会同塘厦镇价格主管部门经信局召集各社区、商业广场、工业园区等开过专题会议宣传,并对所有用户进行了短信推送,及对部分用户进行了上门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了对该问题的反映渠道;明确了各转供电主体应按发改委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电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调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2018年11月,塘厦供电分局会同塘厦镇经信局已去现场协调处理,经过协调物业公司已经将电价按文件下调了8.19分,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用电等通过服务费等形式收取。
对于客户反映的一户一表的问题,塘厦供电分局在2016年就有了一户一表改造的计划,但因物业公司一直无法配合提交改造所必须的资料导致一直没有进展,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尽快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提交改造所必须的资料,以便供电部门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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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生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本人是石排镇锦绣江南小区商铺的业主,贵局在小区商铺停车位的花槽上现安装一个高压配电箱(仍未通电),原在几年前已安装了一个配电箱,现2个配电箱正面全部挡住了本人商铺的2个门面,马路上的车路过时或在马路的人都是正面看不到商铺门面,严重影响本人商铺的正常经营、经济环境,对本人的商铺物业价值造成损失,本人对此提出异议,要求迁移该高压配电箱位置,后多次致电95598、12398投诉,从施工时至今经过半年的投诉扔未解决,恳请市局陈总经理能统筹挂帅帮忙处理,谢谢! 1、现在安装的地方不是唯一安装点,在原已安装的电箱旁边即右边是一块近200平方米的空地(市政公共地方),只是左与右之分,但仍安装在左边,合在一起2个电箱正面挡住本人商铺,如果安装在右边的话就不会像现在那样全部挡住本人商铺门面,这样给我一种感觉就是故意针对。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不选址不影响我的位置,一定要选址一个影响的,两个位置就左与右之分,并没有其他客观地理环境因素影响,而且全石排镇的配电箱都没有这样现在安装在已建好的房地产楼盘小区商铺门面正前面! 电力法都明确规定电力建设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要因地制宜,而电箱的位置是你们选址的,再画图到当地规划所审批,后安装,为什么你们一定要安装这个位置全部挡住本人商铺门面,严重影响经营环境?投诉后,几经周折,你们才叫本人写一份申请迁移电箱位置的书面申请提交给你们石排供电,本人在2018年11月15日书面提出申请,后在2019年2月3日经投诉12398后才得到电话联系,当地口头答复不能迁移,但不出具书面不能迁移的理由的回复,说句实话,都不知道有没有向市局提出过申请迁移此事! 2、再经投诉后,在2019年2月28日,北区分局(应该是镇街供电分局分片合并后石排归北区分局管,办公位置在东莞常平)派人来在现场协调,说如果施工时提出异议,可以协调迁移到原已安装的电箱右边,现电箱已安装,不能迁移,但实际上,我在电箱安装施工时已提出异议,要求迁移到另外一边的位置,你们不接受继续安装,才导致现在两个电箱合在一起正面全部挡住我的门面。 3、电箱的安装位置与审批文件存在错误,在安装电箱施工时,我致电95598时得到南方电网的答复说当地地施测量电箱位置距离本人商铺门口直线距离是80米远,不会对商铺造成影响,但实际离商铺直线距离才30米左右,商铺和停车位是小区售卖时统一配套的环境,小区停车位的绿化也是小区维护的,这个你们安装前不是测量好才申请安装审批的吗,还是根本没有测量,随便填报一个数据上去就申请安装审批,你们不能这样损害群众的利益呀。 东莞阳光网的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在石排栏目的提问“石排国际公馆2期,大门前面的巨大变压器是否会撤走”编号201639的问题中,石排供电部门答复“后建服从先建”这规定,说国际公馆2期门口的电箱是在该楼盘建设前已安装的,根据这个规定不能迁移,但话说回来,锦绣江南与国际公馆就在旁边,相隔很近,同样的规定为什么不适用?我商铺已有10年多,已经不能变动了,你现在安装电箱位置是可以调配的呀,为什么现在要装在这位置和已安装的电箱一起完全挡住我商铺全部门面,不选另一边那个合适的位置。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根据您反映石排镇锦绣江南小区门口停车位旁边安装电缆分接箱,影响商铺营业的问题,我公司非常重视,并已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确认,该电缆分接箱的选址安装位置是在马路花槽上,属公共地方,经当地村委、镇规划所等相关部门现场同意确认,并于2017年11月27日收到镇规划所选址意见批复,该设备在2018年8月已完成设备安装,且该电箱距离该客户商铺有31.5米,不影响商铺的营业,如您有需要,可联系所属客户经理了解进一步信息,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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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 [来自:东莞市]:我想了解一下,报装一个永久用电的居民电表要什么手续,因为我刚建成一幢住宅楼。 [2019/3/21 15:37:30]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报装居民电表用电,需提供《居民客户用电业务申请表》、业主身份证明资料、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如果非业主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委托书,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登录网上营业https://95598.gd.csg.cn或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查询,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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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 [来自:东莞市]:高压线穿过家门口,为什么不直接征地?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根据《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实行征地,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因电力线路建设需要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伐原有的种植物或者清拆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会根据东莞市的相关补偿标准对相关户主进行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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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 [来自:东莞市]:反映家里电费有重复扣的情况。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因我们供电部门与银行系统已经合作多年,出现重复扣费的机率是相当低的,但也不排除会出现个别客户的扣费信息掉失而造成客户重复扣费的情况。我们一定确认银行出现重复扣费的情况,供电部门将重复扣费的金额返回至客户代扣账户,请客户近期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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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高压线穿过小区,担心衣服掉落在高压线上引发火灾。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经核查,您小区附近有10kV线路经过,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线路周围也没有可燃物品,引起火灾隐患的可能性很小,供电部门会定期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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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高压线穿过小区是否有辐射?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所提及的从横沥镇河畔花园旁边经过的高压线是110千伏的(下畔甲城线、下畔乙隔线双回路同塔线路),建筑物(怡翠轩)在110千伏高压线边线10米外,满足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要求。该高压电力设施运行频率为50赫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保和电力行业标准。在国际权威机构的文件中,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被明确的称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不称为电磁辐射。110千伏及以上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属于极低频,其能量几乎全部在输变电线路和变电站设备中传递,向外辐射的电磁能量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暴露在居住环境中的极低频的电磁场不会导致包括DNA在内的生物分子直接受损,不可能引发癌症等疾病,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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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先生 [来自:东莞市]: 一家人是否可以多报装几个电表,区分缴费;工厂变压器试验,何时开展一次,谁来做?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第一个问题,根据《供电营业规则 》第七十五条 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应实行一户一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一户一表计费时,供电企业可根据其容量按公安门牌或楼门单元、楼层安装共用的计费电能表,居民用户不得拒绝合用。第二个问题,为了有效防范电气安全事故,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用户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误动作发生。对于变压器运行周期满三年以上的客户建议进行预防性试验,客户可自行选择具备试验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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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自建房有3户人居住,能否安装3个电表?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根据《供电营业规则 》第七十五条 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应实行一户一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一户一表计费时,供电企业可根据其容量按公安门牌或楼门单元、楼层安装共用的计费电能表,居民用户不得拒绝合用。共用计费电能表内的各用户,可自行装设分户电能表,自行分算电费,供电企业在技术上予以指导。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户经理咨询,感谢您对供电服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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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 [来自:东莞市]:原来是通过房东缴纳电费,咨询是否可以自己办一个账号缴费?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租赁的房屋要更改自动划扣银行账号,需要携带银行卡或存折、银行卡(存折)人的身份证、客户编号,前往当地营业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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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姐 [来自:东莞市]:反映万江下坝村电线杂乱,何时整改?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工作人员已根据您的建议,安排人员进行了检查,有个别小巷存在线路走线杂乱的现象,已安排工作人员重新对线路走向进行整改,下一步会加强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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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先生 [来自:东莞市]:新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哪里可以充电?新办理了一张粤易充,是否只有东莞可以使用?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目前我们只支持使用“粤易充”APP内的扫码功能来启动充电桩启动,建议客户先下载“粤易充”APP,然后用“粤易充”APP内“扫一扫”功能,对着充电桩屏幕中的充电二维码进行扫描,即可启动充电桩进行充电。目前粤易充已经支持全广东省内充电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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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咨询家里电压偏低,该如何处理?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出现电压过低的情况,一般是由于供电线路过长或者是线路、台区负荷过重造成的,针对这种问题我们一般会及时通过负荷改接或者更换线路来解决。但少数情况只能通过新投变压器来解决电压问题,不过新投变压器涉及的方面比较多,比如立项、资金、用地问题等,因此整改周期较长,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希望用户能够理解。另外也有可能是由于客户产权电力设备故障造成的,这种情况不属于供电部门的抢修范围,我们建议客户委托有资质的电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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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 [来自:东莞市]:是否可以绑定信用卡缴费?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办理代扣电费,请尽量避免以信用卡方式办理代扣电费,一是银行代扣电费相当于银行转账,部份发卡行有可能向客户收取手续费,二是受银行卡取现金额限制,三是建议请使用银行储蓄账户代扣电费,更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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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小姐 [来自:东莞市]:咨询供电局员工进入工厂安检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证,是否需要穿工服?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近期我们也接到类似的客户诉求,社会上部分不法企业冒充南方电网或供电局的名义为客户检查设备并收取费用。在此声明,东莞供电局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客户收取设备维修费用,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客服经理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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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电子账单还没有收到?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专变客户在每月9号开始发送电子账单,由于电子账单采取批量发送方式,可能会出现滞后1天收到的情况。同时提醒使用网易、新浪邮箱的用电客户,请将供电部门的邮件地址设为白名单,避免因被拦截导致无法按时收到电子账单的现象。客户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绑定自己的户号后,就可以按时收到推送的电子账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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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来自:东莞市]:电网做试验为什么要小区居民停电?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您反馈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我们的10kV备自投带工作电压传动试验,在目前的电网方式下,高电压等级(110kV)线路跳闸,自动转换装置(备自投)会将用电负荷转供至其他的线路上,除了有3-5S的短时停电外,不会造成客户长时间停电。所以定期对自动转换装置(备自投)进行试验,可以检验动作逻辑和整个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对有问题的装置进行检修处理,避免线路跳闸造成大范围长时间的客户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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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小姐 [来自:东莞市]:每个月都要到营业厅打发票,咨询能否有更便捷的方式提供电费发票?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我们从2017年5月开始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共有三种形式可以办理:一是绑定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后订阅电子发票,登记邮箱即可;二是可以来营业厅登记办理,携带以下资料:1、用户提供业主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业主及办理人员身份证、委托书)2、结算户号3、电子邮箱4、打印系统回执客户签名确认;三是通过95598受理则需要用户编号、用户名称、银行账号后六位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任意选取三个进行确认。一般建议每户设置一个邮箱接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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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来自:东莞市]:怀疑家里电压不稳定,家里灯泡有闪烁情况,该怎么处理?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出现电压过低的情况,一般是由于供电线路过长或者是线路、台区负荷过重造成的,针对这种问题我们一般会及时通过负荷改接或者更换线路来解决。但少数情况只能通过新投变压器来解决电压问题,不过新投变压器涉及的方面比较多,比如立项、资金、用地问题等,因此整改周期较长,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希望用户能够理解。另外也有可能是由于客户产权电力设备故障造成的,这种情况不属于供电部门的抢修范围,我们建议客户委托有资质的电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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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 [来自:东莞市]:中堂袁家涌村新建一个变电站,是否会引发雷电危害到行人安全?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与通常的炸药和煤气爆炸相比,设备短路事故的破坏力要低的多,因为室内变电站距离附近建筑物普遍较近,在变电站的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已经充分考虑了防爆方面的要求,设备的碎片不可能离开变电站。户内变电站变压器室的墙体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上完全满足设备事故下安全防护的强度要求。多年来,广东从未发生过变电站设备爆炸造成相邻建筑受损和人员伤亡的情况。感谢您对供电服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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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先生 [来自:东莞市]:工厂新报装变压器是否有资金扶持等相关政策? [2019/3/21 15:36:36] >> 详细
回复:客户您好,业扩投资界面延伸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而制定的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原本客户报装用电后,原本应由客户投资建设的公共线路到客户用电规划红线区域的输电设施,现在由电网公司出资建设。此举可以极大地节约客户的资金成本、人力成本,保障客户安全、可靠的用电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