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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村民 [来自:东莞市]:2019年12月31日一个由贵局牵头4个单位联名的通知文件让全东莞的农民房申请都停止了,到现在已经9个月了,贵局却说要等市府公布为准,我想问:为什么你们几个单位联名停止报建就可以绕过市府,而重开却要市府公布呢?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是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我市各部门职能而联合制定的;而我市准备出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属于市的规范性文件,所以需要市政府发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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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高照 [来自:东莞市]:一、投诉东莞市厚街镇海逸豪庭尚都二期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不按照东莞市物业收费标准收费及《物权法》规定,未有正规备案手续,蒙混业主以高档住宅性质强行收取高于指导市场价格2.4元(市场商品房对应价格),无视业主多次投诉,均强行收取3元。 二、投诉东莞市厚街镇海逸豪庭尚都二期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没有收费资质,未有半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未经协商,强行收取停车使用费40元。 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没有权限处置。现因物业违规收费导致小区门口堵车,保安与业主争吵,物业枉顾法律法规,态度嚣张,在门岗进行违规收费行为,逼迫业主缴纳停车费,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当前为政府部门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纪运动高潮,烦请有关部门彻查此等没有备案、无收费资质、藐视法律法规、擅自乱收费的物业公司,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协助,让家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停止违规收取停车费,并责令家利物业严格按照(房产证为市场商品房性质)2.4元降低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并没有收费资质,望请有关部门彻查并严惩。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据了解,东莞厚街镇海逸豪庭尚都二期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复函(东发改函【2015】881号),内容包括:同意厚街海逸豪庭G1b/G2a期项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的标底上限价格为:多层住宅(无电梯)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带电梯)最高不超过2.90元/平方米.月。另外,关于强行收取停车使用费的问题。由于不属我局职能,建议业主向价格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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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市民建房权 [来自:东莞市]:请东莞政府加快自建房报建,在阳光网上问政咨询关于自建房报建的恢复时间已经有半年了多了。住建局一直拖延,不是来一个六月份,七月底,九月初,一次次欺骗市民,是懒政吗?还是有其他暗谋?放权给市民在自家的宅基地合法建房到底会伤害到东莞的经济GDP吗?为什么停那么久不给审批。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及常委会审定,各配套政策已基本上形成定稿。为统一规范全市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新政策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部分细节还需修改和完善。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预计10月份出台,目前我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我局正在筹备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农房新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可恢复民房报建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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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市花园二期,2019/6/28开发商通知收房,从去年的七月份开始,开发商对4楼以上起鼓包的马赛克外墙砖自己敲下来不断修修补补,2020年8月1日下午三点多,当时下雨并刮风,16栋左侧横墙的磁片被风吹落到行人道上,幸好没砸到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开发商通知收楼至今每栋楼都有被修补过,现在每栋楼都有不同程度的鼓包,都面临着被风吹落被砸到人的风险,人民的生命受到威胁,住在这样的小区能安居乐业吗?这样的工程质量也能被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有业主在阳光网投诉过此问题,常平住建局也到小区看过,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肯请市住建局要求开发商提供4楼以上的外墙质检报告和彻底的整改方案。还我们业主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谢谢!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关于新城市花园外墙瓷砖脱落问题。常平镇住建局会同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代表到新城市花园进行现场检查,局部外墙砖脱落已经修补完成。据了解,施工单位7月底对新城市花园外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外墙砖局部存在空鼓,已经主动进行了铲除维修。同时为了解除小业主的顾虑,由常平镇住建局牵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聘请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墙饰面砖粘贴质量进行排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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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来自:东莞市]:沙田齐沙天琴湾花园搞阴阳合同,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其中装修合同属于霸王条款,装修的材料和价值成本价十万不到,但开发商却要28万。而且开发商一定要求消费者把房屋的装修指定由某间公司做,请问这个是合法合理吗,如果不合法不合理请你局查处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经核查,天琴湾花园5号楼、6号楼于2018年9月5日取得预售许可证,3号楼于2019年5月14日取得预售许可证,交付使用标准为毛坯房。房屋装饰装修属交楼标准以外事项,如投诉人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的,应另行协商约定。若投诉人对交楼标准有异议,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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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市花园交房后存在外墙瓷块严重脱落问题,房屋质量让人堪忧和住宅行人安全存在严重隐患,还对房屋价值/二次交易产生负面影响。地面雨水排水系统过浅,下雨天雨水还会溢涨,进入 一楼入户电梯,导致雨水进入电梯井情况。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关于新城市花园外墙瓷砖脱落问题。常平镇住建局会同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代表到新城市花园进行现场检查,局部外墙砖脱落已经修补完成。据了解,施工单位7月底对新城市花园外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外墙砖局部存在空鼓,已经主动进行了铲除维修。同时为了解除小业主的顾虑,由常平镇住建局牵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聘请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墙饰面砖粘贴质量进行排查、鉴定。关于雨水还会溢涨导致雨水进入电梯井情况的问题。2020年9月10日,常平镇住建局会同该项目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代表到现场检查,据了解,2020年8月26日下大雨,17栋2楼平台因地漏堵塞,导致雨水漫到2楼内,物业公司已及时安排人进行处理,当天已处理完毕。常平镇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引以为戒,每周和下雨天对该小区各单元二楼平台进行检查,对小区各单元二楼平台业主装修杂物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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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生 [来自:东莞市]:您好,我是常平新城市花园二期的业主。从2019年6月交房至今,已经发生至少7起外墙瓷砖脱落事故,还险些砸伤行人,该问题多次跟镇住建局反馈,镇住建局回复开发商已经全面检查并产除起鼓位置,但是从实际上看,外墙问题没有任何的改善,仍然存在多次掉砖问题,请问针对外墙高空脱落问题,市政府如何监督开发商落实整改,如何保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市政府能够重视并落实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关于新城市花园外墙瓷砖脱落问题。常平镇住建局会同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代表到新城市花园进行现场检查,局部外墙砖脱落已经修补完成。据了解,施工单位7月底对新城市花园外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外墙砖局部存在空鼓,已经主动进行了铲除维修。同时为了解除小业主的顾虑,由常平镇住建局牵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聘请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墙饰面砖粘贴质量进行排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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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民 [来自:东莞市]:沙田齐沙天琴湾花园搞阴阳合同(碧海云天旁边),要消费者强制把装修事项指定某间公司做,而且价格奇高,不要十万的装修费,搞到二十八万,而且装修合同只有总价,并没有列出每一项装修的用料和价格,属于强制消费者再消费,间接提高房屋格价。请你局查处,并还没有装修的屋房,应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装修公司。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经核查,天琴湾花园5号楼、6号楼于2018年9月5日取得预售许可证,3号楼于2019年5月14日取得预售许可证,交付使用标准为毛坯房。房屋装饰装修属交楼标准以外事项,如投诉人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的,应另行协商约定。若投诉人对交楼标准有异议,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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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思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市花园业主,才收房一年,外墙马赛克就脱落,反复脱落,开发商只是修补,现在每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鼓包,修补有什么用,还是会脱落,还是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万一砸到人怎么办,住的不安心,提心吊胆,我现在都不敢装修,不敢入住,花一百多万买的新房都不能住,还有天理么?还望住建局主持公道,还大家一个安全的家,彻底解决人身安全问题,人身安全第一。谢谢,非常感谢!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关于新城市花园外墙瓷砖脱落问题。常平镇住建局会同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代表到新城市花园进行现场检查,局部外墙砖脱落已经修补完成。据了解,施工单位7月底对新城市花园外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外墙砖局部存在空鼓,已经主动进行了铲除维修。同时为了解除小业主的顾虑,由常平镇住建局牵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聘请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墙饰面砖粘贴质量进行排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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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百姓当猴耍 [来自:东莞市]:客套话不说了,因为说太多也没办法让你们加快审批报建,我是2018.7月份申请报建的,到现在腿都跑断了,各种原因都把我们忽悠死,房子都有多条裂缝说不是危房,要等通知,当时没有暂停报建,请问你们?暂停报建不批我理解,但2018年没暂停为什么不批?我们一等就是2年多,报个建真累啊!给点速度效率,别整天忽悠老百姓。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据了解,您反映的情况位于南城街道,您在2018年曾申报其居住地块内一栋一层附属房屋拆除后新建一栋三层房屋。该宅基地已建一栋三层主屋,附属房屋占地约30平方米,拆除附属房屋再新建三层不符合南城民房的报建条件,故未获得批准,但如附属房屋属经鉴定危房的,可申报拆除一层建新一层,因您未进行鉴定至今未重新报建。现民房报建需待《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出台,市政府恢复民房报建后,按《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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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乾 [来自:东莞市]:物权法规定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为何我们没有报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为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坚决扼制农民住房无序建设乱象和安全事故高发势头,2019年12月31日我市暂停了宅基地报建审批。目前新的报建政策《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及常委会审定,各配套政策已基本上形成定稿预计10月份出台,我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我局正在筹备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农房新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可恢复民房报建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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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 [来自:东莞市]:说好半年,又到7月,又到8月上旬,等下又到8月底,又到9月初,现在打过去又说要国庆后,算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欺负我们,是觉得我们耐你们不何吗,有必要这么对我们吗,人的忍耐极限是有限度的,三番四次的推脱为了什么,这次这个答复如果不够真诚,我们有必要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现在是我们自己的土地不给建。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及常委会审定,各配套政策已基本上形成定稿。为统一规范全市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新政策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部分细节还需修改和完善。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预计10月份出台,目前我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我局正在筹备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农房新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可恢复民房报建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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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报建权 [来自:东莞市]:还我报建权益:暂停全市的农民住房报建,一直都不回复,一而再再而三的拖,让人遐想连篇。此做法非常不合理。合理合法的宅基地,凭什么不让报建?凭什么不让拆旧建新?一家六口在外面租屋住,经济压力非常沉重。实在难以理解,这做法是不合理的,违规的。唯一一个宅基地。请相关部门立即开放住房报建审批。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预计10月份出台,目前我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我局正在筹备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农房新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可恢复民房报建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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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来自:东莞市]:报建报了两年都不批,但横沥现在都有在建的,听说“有头有面”的人不用审批就能建。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2017年9月29日,横沥镇印发了《横沥镇民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横沥镇民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房报建的审批,严格按照《横沥镇民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民房报建。根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停全镇的民房报建申请工作。而在此之前通过报建审批后的现在在建的民房属于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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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恢复报建 [来自:东莞市]:农房新政策预计10月份出台,目前东莞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同时,我局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请问你确定10月能恢复?我们不要你所谓的预计,毫无意义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及常委会审定,各配套政策已基本上形成定稿。为统一规范全市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新政策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部分细节还需修改和完善,根据工作安排《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预计10月份出台,具体出台时间,请留意市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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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来自:东莞市]:家和时代花园开发商涉嫌欺诈,出尔反尔,忽悠玩弄业主。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于前年底购买了寮步家和时代花园,当初参观楼盘的时候销售介绍该楼盘停车场有三个车辆出入口,这其中就包括靠近环城路的出入口供业主车辆出入,在签订的购房合同附带的楼盘图则中亦清楚标示出来的确有三个车辆出入口。但之后实际情况是:虽然现在的确有三个出入口,但靠近环城路的出入口一直长期封闭不开通,只有靠近银湖花园一侧的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开通,但该路段只是双向两车道,且经常有车辆乱停乱放堵塞通行,导致家和业主的车辆出入经常受阻,出行困难。就这个问题多次向物业及开发商沟通反映并催促其开通环城路出入口,以便利业主车辆出入,但得到的回复竟然是那个是商业8号楼专用出入口,不对业主开放。开发商的回应让我们业主深感失望愤怒,是对顾客业主赤裸裸的欺诈,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正当权益,对此恳请贵局结合近期的房地产市场规范整顿行动,严肃查处此类无良不法奸商,勒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做好整改,保障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谢谢!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2020年9月11日,寮步镇住建局到现场核查,该小区共有三个车辆出入口,其中两个出入口位于住宅小区一侧,已开放使用,另一个靠近环城路边,在8号商业办公楼下的车辆出入口未开放。
据开发商回复称,靠近环城路的出入口目前未开放,是应大多数业主的要求,要求将商业和住宅分开管理,保障住宅是全封闭式管理,住宅和商业不分开管理,势必会造成商业开放区的车辆及外来人员对住宅小区的滋扰,住宅区无法做到有效的封闭式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综上,为有效解决该矛盾纠纷,已要求开发商协调物业公司组织全体业主针对该问题和需求进行民主表决,以大多数业主意见为准,如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业主表决同意,同时全体业主也充分了解、理解并接受不分开管理对住宅区带来的隐患,开发商应协调物业公司打通8号楼商业停车场出入口与住宅地下车库的通道,供住宅区的业主进出使用。
另外,经寮步房管所现场墈查,物业公司表示,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住宅和商业的分流管理,现暂时封闭靠近环城路的出入口。同时,寮步房管所已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另,对于靠近银湖花园出入口经常有车辆乱停放的问题,该所已要求物业对车辆乱停放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积极向交管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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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 [来自:东莞市]:自己家所在是住宅小区的楼房,最近发现房内墙壁有渗水现象,想问问该找什么部门或机构来鉴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渗水现象,才能作下一步有效的处理?请指点请谁来做鉴定?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您好!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实施鉴定。企业名单可登陆东莞建设网(http://zjj.dg.gov.cn/)—信息查询—综合查询—企业信息查询—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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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要公平 [来自:东莞市]:住建局:贵司19年底联合几个局,说根据中央农经发2019年(6号)文制定东莞全市暂停自建房的文件。但不知贵局今后能否按农经发2019年(6号)执行。第三条(三)的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我局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关于农房重启审批工作,《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及常委会审定,各配套政策已基本上形成定稿。为统一规范全市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新政策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部分细节还需修改和完善,预计10月份出台。目前我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我局正在筹备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农房新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可恢复民房报建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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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给我们正义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中堂镇富盈公馆1栋,消防管入户,每个房间都有消防管,厨房也不例外!层高低,普通女性老百姓站在过道上都能摸到天花板,一条长廊走到底,黑漆漆!卖楼的时候都说一梯几户,受现场气氛影响都是蒙的!2年投诉维权没有结果,孩子没有地方上学,家庭关系也因这个房子出现问题!对比恳请政府给老百姓作主,严查开发商,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不要把老百姓逼的有家不能回,有家不能住,孩子没有学上。所有变更规划多次申请无效,至今没有看到任何资料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一、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层高低、由2梯4户变为4梯16户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层高、建筑平面布置均按设计图纸施工。
二、您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内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你向规划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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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市民一个合理税法 [来自:东莞市]:关于保利海棠1 3期 04 05户型厨房吊柜未安装问题,洪梅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没法调节,终止调解,地产商回复已按合同安装,符合交付标准并取得竣工备案,洪梅镇住建局回复,竣工备案是市住建局验收,经过多个部门验收应该符合交付标准,敢问什么是应该?一口一句我们没可能根据你的购房合同去验收,这样我们没法工作,那请问现在业主已经就购房合同和样板房交付标准提出诉求,你们有没去核查,有没对其验收标准重新进行审核,任由开发商在这里跟市民搞诡辩论?再问发展商 市住建局 洪梅住建局 市场局,如果真像你们所说,已达到交付标准,已安装橱柜,那为何发展商作出赔偿8个月管理费或加装回吊柜的方案?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还是你们要继续与发展商搞诡辩论,我们装了橱柜啊,为了敷衍投诉人为了应付投诉,办案人员都可以说装了地柜等于装了橱柜,装了部分,不是全部未装来欺骗业主?那我们去买鞋,是否也可以只买一只?购房合同和样板房交付标准注明的橱柜,但事实上跟本不相符,这样也符合交付标准?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彻查,购房合同17条公共配套收益及处理权归卖受人是否合法,请彻查,购房合同对于装修不符合交付标准而耽误交楼明确规定由卖受人承担管理费,超出3个月后规定赔偿买受人损失,市住建局请提供竣工备案标准 手续,2018年业主已付房款,为何时至今日地产还未出具购房发票,还未可以交契税?请住建局 市场局等部门对问题给予明确解答,不要来一句调解不了来敷衍市民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根据市民投诉保利海棠小区3期04、05户型的厨房吊柜未安装以及开发商应对业主受损权益进行赔偿的情况,经向洪梅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洪梅镇住房规划建设局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协调,对于厨房吊柜未安装造成的业主权益受损赔偿问题,开发商和诉求人双方存在较大分歧(开发商表示业主可加装厨房吊柜或者免缴8个月管理费;诉求人要求加装的厨房吊柜必须跟样板房一致否则要作出赔偿),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终止调解。 关于交楼收取物业管理费方面的问题,依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第(十一)条规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北方地区住宅分户热计量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根据上述规定,住建部门要求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方可交付业主使用。另外,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管理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遗留问题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管理等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您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时间开始缴纳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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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茶杯83 [来自:东莞市]:对于垃圾分类,东莞住建局有没有提供相应的指引或者鼓励政策,比如要求新建小区必须配备垃圾分类房,就近电梯配备,相关设施不纳入公摊面积;还有对于新能源车在规划时做相应的要求,确保安全。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垃圾分类房规划和新能源车规划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来信人咨询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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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政府做主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中堂镇富盈公馆1栋。除延期交楼外并让我和其它业主意外的是,目前建好的房屋与当时给我们介绍的住宅洋房完全不同。 1.开发商在走廊及房屋内部的每个房间都安装了喷淋系统,销售人员及购房合同上均没有提及,严重的货不对版,开发商故意隐瞒,欺骗300多户业主并仗势欺人。 2.原本需要4个消防通道,现在只有2个消防通道,通道宽度2.0,电梯宽度1.5米,严重的安全隐患。 3.房子的很多结构方面都不符合住宅设计标准和建筑标准。 4.开发商多次变更小区原有的设计方案及1栋房屋建筑外立面结构,事前均未通知业主。 我和其它业主已多次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一年多的时间均得不到正面积极的回复,反而处处设卡,300多户业主维权无门,希望拜托政府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一、您反映样板间与实际建成后的房屋存在重大差异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建议双方按合同相关约定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开发企业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据了解,部分业主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部分业主正在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中。
二、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消防通道数量不足、通道、电梯宽度不足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建筑平面布置、电梯均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您反映很多结构方面都不符合住宅设计标准和建筑标准的问题,经核查,该工程图纸经审查合格,工程结构按结构设计图纸施工。
四、您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内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你向规划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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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坤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东莞市中堂富盈十里銀湾建造公司开发商欺诈购房者,建成的房子和样板房严重不符。请领导为民做主!我是东莞市中堂富盈公馆三期1栋的业主。开发商是东莞市富盈十里银湾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盈)我是在2016年在中堂富盈公馆三期一栋买的商品房,当时买房的时候看的售楼处办公楼2楼的样板房宽敞明亮,三个房间都有摆放衣柜、床、床头柜等,空间还很大。并说实际交房面积和这个差不多大,也没有告知我们在走廊和每个房间里面都安装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在快要建成准备交楼的情况下我们才看到实体房子时才发现走廊和每个房间里面装满了红色的密密麻麻的消防管道。走廊高度严重偏低才2.13米,黑乎乎的一长条,三个房间每个都很小放了一张1.2米的床就只剩下走路的一条小道。这和能放1.8米和1.5米的床的样板房严重不符,简直就是宿舍楼,根本没见过这样的商品房!房子里有这个自动消防喷淋灭火系统不仅影响装修和美观,也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使用。如果当时知道是这样的房子是肯定不会买的,辛辛苦苦几十年,东凑西借几十万,没想到被无良开发商富盈虚假宣传销售,诱骗我们够买!致使我们上当受骗,所以恳请各位领导实地考察,为民做主,允许我们退房并且获得相应的赔偿!谢谢!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一、您反映样板间与实际建成后的房屋存在重大差异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建议双方按合同相关约定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开发企业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据了解,部分业主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部分业主正在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中。
二、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走廊高度偏低、室内房间小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走廊高度、建筑平面布置均按设计图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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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中堂镇富盈十里银滩开发商,该地产商卖给我一栋房存在以下问题: 1.厨房里的污水管道林立,影响厨房卫生安全; 2.消防管道入户业主的财产无保障; 3.预售商品房合同,实际交付公寓房,公寓改成商品房来出售,明显是欺诈行为;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一、您反映厨房污水管道林立的问题,经核查,厨房排水立管按设计图纸安装。
二、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您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内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你向规划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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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来自:东莞市]:万科百万“公寓”变“办公室”,业主申述退房无门。 2018.4月购买东坑万科金域广场的房,当时一切宣传与样板显示均为商住两用的公寓,且通气通电有阳台,现在交房办证发现是纯办公室性质不能住人,装修成住房样式,但是一切仍按办公室交房的标准,根本不符合住人的条件。从业务发现后,开发商撇开一切责任,坚持以合同为主,让我们业务无处申诉,望政府多多了解并帮忙协调解决。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万科金域广场房地产项目由东莞市东恒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万科控股)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74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456. 79平方米,项目有1、2、3、4、5号楼共计5栋,总套数1754套(办公室1687套,商铺67套)。该项目的3号楼(300套办公室、15套商铺,共315套)已整体出售给合作方,其余1、2、4、5号楼已售1169套,开发商根据业主的《委托授权书》约定,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向业主授权收楼单位深圳市百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公司)完成1169套已售办公室商品房的毛坯交付。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业主以开发商虚假宣传、购买时不知道是办公室用途的理由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到东坑镇信访办进行上访,信访办分别于2020年8月5日和8月27日进行了两次协调。由东坑镇信访办牵头,组织住建局、房管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对上访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由市场监督局收集上访人提供的虚假宣传资料进行核查。并安排开发商项目负责人蔡坚、东莞万科公共关系负责人张福龙、东莞万科高管庆金到场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开发商表示,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已认真阅读《温馨提示》,并签名,该提示清楚讲述该项目商品房为“办公性质”;另一方面,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条款中,也清楚约定所购买的商品房为办公室性质;其次,开发商已根据业主《授权委托书》的约定,向业主授权的百川公司完成了毛坯交楼手续。开发商认为,双方的商品房买卖中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范畴的问题,如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包括退房退款要求)的,应当尽快通过司法诉讼(仲裁)途径解决。
经多次协调,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为保障各方的权益,我局建议投诉人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向法院提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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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飞军 [来自:东莞市]:中堂富盈公馆开发商欺诈销售! 1、从购房人2016年11月购买房屋时起至现在,东莞市富盈十里银湾建造有限公司,就一直隐瞒房屋内有关消防喷淋的相关情况,妄图将责任转嫁到政府、法律身上去,以掩盖其合同欺诈行为。 2、现有消防喷淋系统是在已经建设、装修好的房屋内、外部、天花板、承重墙及走廊等位置上,通过暴力拆、改,乃至彻底改变原始结构的方式,在后期强行安装上的,为何能通过住建的验收?政府相关部门被富盈玩弄在股掌之间,还不耻的向富盈低头,大失公允形象。 3、富盈公馆1栋共320户,业主因为富盈的违规建设无法入住,更不能让孩子安心上学。 [2020/9/18 16:03:55] >> 详细
回复: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按设计图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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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守那份情 [来自:东莞市]:东莞寮步万科东新翡翠松湖项目存在严重设计、质量、审批问题: 1、积水问题:2020年5月25日下了一场大雨,导致地下车库被淹,5月31日业主向住建局反馈小区排水设计有问题,住建局和物业回复会做出整改,在6月13号答复业主表示已经整改完毕,不会再出现积水问题。可是在8月26日一场暴雨后,地下车库再一次积水,甚至比之前更加严重,由于地势较低,内外交加,雨水倒灌至小区,导致电梯停运,报警、极速下坠。电梯轿箱内部、天花板严重漏水,瞬间小区变成了水帘洞(有视频为证),直到8月29日,4栋2单元楼下都有积水。经过雨水浸泡、冲击的墙体存在安全隐患,这充分说明小区的排水设计出现严重的问题,我想问一下住建局的领导,你们是怎么跟开发商进行监督的,你们是怎么做质量审核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是谁负责验收的。置老百姓生命财产于不顾。新时代,新的楼盘,业务主辛一辈子买个这样的房子?当第一次没有整改好,为什么要同意物业交楼呢? 2、电梯安全问题:7栋交楼还不到两个月,电梯三天两头出现故障,已经维修不下50次,有多名业主遭遇电梯安全事件,其中17层-18层会出现急刹车、24层会出现急速下降,多名业主称每天都是惊心动魄,对业主生命构成严重威胁,在8月27日晚万科物业发出整改措施中,他们联合电梯公司出具电梯正常的虚假证明,来糊弄业主,这是想将业主们的生命置之不顾吗?晚上12点开始维修,早上6点又开始维修,中午11点又开始维修。如此反反复复,难道是业务运气不好,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能为民作主的父母官。 3、建筑结构问题:该小区之前属于东新地产,之后被万科收购,针对后期建设结构更改未能及时告知业主,该小区有1-8栋,多栋存在入户门偏小问题,最小的只有0.9米,一栋楼有32层,每层6户,这个人流,如果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紧急事故,如何疏散人员,一但发生安全事故,瓮中捉鳖吗?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谁来承担责任。 4、物业服务问题:万科东新翡翠项目,以万科翡翠推广,明确表示是由万科物业提供万吸服务,并针对服务事项签订了相关合同,但是在交楼后,发现多项业务(清洁、消杀、等)均由外包部门层层外包,服务标准没有标准,且保安多次针对业主进行辱骂、甚至推搡行为,这严重构成业主身心健康及出行安全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起到监督作用,让为东莞建设的老百姓能够安心,放心,舒心。 [2020/9/18 16:03:54] >> 详细
回复:寮步镇住建局经核查开发商提供竣工证明文件及设计图纸,地下室室内给排水系统已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并经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据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代表反映地下室雨水倒灌,主要原因是8月26日晚雨量巨大,小区红线外雨、污水系统正在升级改造,小区外市政排水系统未能及时将小区周边雨、污水排除。当晚物业公司已安排人对进水区域进行抽水,地下室积水在26日23点50分基本抽排完毕,并对该次因暴雨受影响的电梯进行全面排查、抢修。寮步住建局要求开发商对地下室水淹墙地面、设备进行检修,并及时与小区外市政施工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保障小区外市政管道畅通,防止该事件再次发生;物业单位表示将加强管理与巡视,制定相关应急管理措施,采购相关应急设备,确保小区生命财产安全。7栋首层大堂和楼梯消防门开启方向与设计图纸一致,首层大堂和楼梯消防门均往逃生方向开启,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快捷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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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 [来自:东莞市]:东莞中堂富盈公馆开发商欺诈销售,酒店公寓宣传为花园洋房带学位,消防喷淋进入每个房间,且在销售时并未告知业主,而且是在后期强行加上,主卧小的放不下一张1.5米的床,与当初开发商设计的样板房完全不符,开发商故意隐瞒欺诈销售,1栋320户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均被开发商拒之门外。找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也都被告知富盈开发商合法合规,很想问现在的政府有些公职人员都成了富盈的公关吗?我们拿着大量的视频照片,还请了相关政府人员来现场看,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这样的房子合法合规,请问身为受害老百姓的我该怎么办?现在房子住不得,孩子入学入不得,因为这个房子导致家庭破解,恳请有关人民公仆能站出来为老百姓做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100多万买了一个猪圈不如的四不像,真是欲哭无泪! [2020/9/18 16:03:54] >> 详细
回复:一、您反映样板间与实际建成后的房屋存在重大差异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建议双方按合同相关约定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开发企业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二、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室内房间小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建筑平面布置均按设计图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