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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huan [来自:东莞市]:非莞籍新生儿购买医保,符合相关条件,申办材料及证明齐全。居住地村委以医保费用涉及村级两组经济费用问题和上级部门没有为非户籍新生儿开设参保专户两项为由,拒绝办理并建议回户籍地办理。我一家人一年365天,有355天在东莞生活,故按照政策依规定申请参保,却迟迟办理不下来。请市医保局相关领导给予回复,并协助解决问题。谢谢。盼复。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东府函〔2022〕136 号)明确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且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6周岁以下非本市户籍子女,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莞籍新生儿也在此参保范围内,麻烦留言人提供父母其中一人的联系电话和居住地所在镇街,我们将为您协调相关村集体,并跟进后续参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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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好人 [来自:东莞市]:请问辅助生育医疗已纳入医保吗?去使用辅助生育医疗前,需要先去写转诊吗?做试管生育和人工授精的报销分别比例多少?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我市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年)》,是否可以报销需要看具体使用的项目在不在目录内,目前例如体外受精早期胚胎辅助孵化、宫腔内人工授精术等项目暂未纳入目录内。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将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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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 [来自:东莞市]:急性心肌梗塞是否能纳入特定门诊报销,因家里有老人家患上急性心肌梗塞,体内放了一个支架,需要每个月检查、取药,费用需要差不多两千多元,而老人家一个月的退休金都不够医药费,而且该老人家也是肢体残疾人,因现在定点在在辅点,一年的报销金额才700多元,如果在社区去检查治疗,当地社区没有该病的药物,也没有专业的心内科医生和检查设备,如该疾病不能纳入特定门诊报销,那请问是否能够提高每年的报销金额,谢谢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门诊特定病种方面,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门特待遇进行适当调整。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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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飞人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东莞市医疗保障局的领导,自《东莞市基本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从2022年12月1日内实施,虽然细则上明确规定直接到辅点医院看病,三级医院报销35%,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0%,年度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2022年约796元/人年,但是一年的门诊报销金额约796元人民币,对于患慢性病患者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患慢病病患者需要每个月到医院拿药,有时候还需要做其他检查,这每个月的药费用和检查费用都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对于一些家庭困难或者同时患多种慢性病的患者来说,一年门诊报销费用限制约796元人民币,对他们来说确实雪上加霜,而且很多慢性病还没有纳入特定门诊里面,故这些患慢性病患者来说,只能每个月到社区医疗写转诊,目的就是为了能在医院复查的时候报销一点,减轻压力,国家政府当时推行缴纳医保的初衷就是不让市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如果一年门诊报销费用限制约796元人民币,必定增加慢性病人的负担,小病诊治在社区,大病难病到医院,很多慢性病的药在社区是没有的,而且社区也没有专科医生,也没有相关的检查设备,所以希望领导们为民所想,为民所急,能否增加多些慢性病种纳入特定门诊目录或能否出台一些报销政策,减轻患慢性病患者的负担。谢谢。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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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外来人 [来自:东莞市]:现在转诊一年最高只有800元不到,这对于慢性病不友好,两次检查就没得报了,后面的药(有时社区没有药)也不能报,负担增加太重了,能不能考滤减轻慢性病这部分人呀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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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 [来自:东莞市]:到退休年龄医保没有买够的,自己个人买一个月要多少钱?是不是要一次性买够年限才可以享受医保?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满25/30年的,由个人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相应规定年限,本市户籍人员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医保或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不累积缴费年限),非本市户籍符合相应条件也可以个人身份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职工医保。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497元/人/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159.99元/人,若要参加住院补充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要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多缴费29.13元/人和369.9元/人。医疗待遇在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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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温暖的小火柴 [来自:东莞市]:本人因工作关系调动,于2021年将社保和医保关系一并转入深圳市,社保个人账户基金已经归集到深圳市的社保账户。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并没有转入,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您好,由于深圳市的医保个账设置与省内其他地市不一致,我们的经办系统正在优化,暂未能办理个账资金转移业务,待系统优化完成后可申请个人账户资金转移,目前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在东莞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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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来自:东莞市]:主点定的是社区,辅点定的是三级医院,请问写转诊到二级医院能否报销,如能报销可以报多少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对于您这种情况,是可以转诊到我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55%。如果您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或者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您是本市个人账户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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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 [来自:东莞市]:门诊共济报销太少,特定门诊报销也是太少,邻近城市报销都没那么少,请参考一下广州的做法。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您提到的限额是针对在我市非社卫机构就诊设置的限额,而不是代表在我市全部的普通门诊就诊的限额。因此,将本市非社卫机构限额直接与其他地市普通门诊整体限额相比有差异。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门诊特定病种方面,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门特待遇进行适当调整。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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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 [来自:东莞市]:四川试点允许未婚人士进行生育登记,促进多优生优育,请问东莞未婚人士生育可以享受孕期医疗费用社保报销吗?有什么计划促进多优生优育?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针对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局一直关注参保群众生育权益的保障问题,和省内其他地市一样,我市执行省生育保险政策,按照省的规定来保障参保群众的生育待遇。目前,根据国家和省的最新规定,删去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的表述,也就是说,参保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在享受待遇方面不再另设置门槛,可以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在经办服务清单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也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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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达1234 [来自:东莞市]:一年800,实在有点荒唐,现在看个病都要100几十块,照个彩超都要100 能不能请贵局思考下,每个医院设置多少个限额。不能一刀切。社卫中心本来就医疗资源不足,不能做胃镜,肠镜检查 比如家中有脑萎缩的病人一旦用完限额?只能住院,不能门诊?社卫中心根本不能处理此问题 政策出台都没有明文规定,什么病社卫看不好,限额又超了,就可以继续转诊去上级医院治疗。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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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生 [来自:东莞市]:问东莞医保在省内三甲医院住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是怎样处理的?为什么三成都不到,那么底,怎能起到保障作用?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针对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是异地就医医保待遇的问题。为了保障和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在贯彻和落实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我局对异地就医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待遇规定,近年来我市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平均在60%左右,去年我们还进一步提高了异地就医待遇标准。那具体来说,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受多重因素影响:起付线(参保人就医个人需要自己负担的费用,过了这个起付线,医保基金才按规定进行报销,广州医院的起付线是2000元)、发生的费用要符合医保三大目录的范围(超过这个范围或者限价等等的,也需要自付),还有就是不同的就医情形,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自行就医的、是否转院或急救抢救的,都有不同的支付比例,最终这些综合因素下每个人的报销比例是有差异的。
那就上面提到的不同就医情形所设置的不同支付比例,简单向您介绍一下:如果是长期异地定居或工作的参保人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那在备案地可以享受与参保地(也就是东莞本地就医)一致的待遇;如果是确因病情需要住院转院到广州三级定点医院的,支付比例不做降报,按市内三级定点医院的标准支付,也就是85%;如果是参保人自行选择广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的,支付比例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也就是70%。
如果对具体报销比例还有疑问的,您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工作人员稍后和您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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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有可能 [来自:东莞市]:自《东莞市基本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从2022年12月1日内实施,虽然细则上明确规定直接到辅点医院看病,三级医院报销35%,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0%,年度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2022年约796元/人年,但是一年的门诊报销金额约796元人民币,这对于婴幼儿和患慢性病患者来说远远不够的,因为婴幼儿体质与抵抗力没有成年人强,故容易生病,去一趟医院看普通的感冒、发烧都需要约200元左右,如果遇到检查的(验血、B超、X光等)和输液至少要几百元,患慢性病的患者一个月的药费最少就上千,严重的需要几千,加上检查,费用更好,而且很多慢性病都没有纳入特定门诊里面,导致这些不能申请特定门诊的患者就只能靠转诊来减轻医疗负担,不是患者不去社区看,而是社区没有这样的专科医生,没有各种慢性病的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也没有各种慢性病需要的药物,社区现在的药物实在太少了,而且现在的社区基本都是以预防为主。希望领导在作出这样的决定政策之前,可以到各大医院对慢性病患者做一份民意调查,实施这个政策对这些患慢性病患者是否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这样会导致一部分人因为经济压力问题而选择放弃治疗。对于慢性病患者来是说,人人都想在家门口的社区都能将有专科医生,有充足的药物,人人都不想山长水远跑到各大医院检查治疗,对于偏远的镇区,去一趟东莞市人民医院,至少要花费半天时间,谁也不想这样。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1月8日乙类乙管之前,按照发热门诊特殊保障政策,十大症状患者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均享受转诊待遇,费用并未纳入限额;1月8日之后,对在任何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患者,只要使用新冠救治目录内药品,无论有否转诊,均享受80%的报销待遇,不纳入限额。因此,可以说,新冠疫情或其疑似症状对限额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小的。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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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妈妈 [来自:东莞市]:目前生育后或年纪大妇女普遍存在盆底肌肉松弛,导致日常漏尿、发炎等不便,大大影响正常生活工作,公立医院盆底肌修复费用昂贵,去私人修复机构不安全,如果去公立医院进行盆底肌修复训练,需要转诊吗?报销比例多少?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我们要划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如果您在是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根据医生的诊断和医嘱,您需要进行盆底肌肉修复的相关治疗,那么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销。若是门诊治疗可查阅《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61 号)文件,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缴费年限、是否参加医疗保障个人账户等不同情况,报销比例都有所区别。若是住院治疗可查阅《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 号),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也有所差别。
第二种情况:如果您是出于养生保健的目的,自行前往医疗机构进行盆底肌肉修复,则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被纳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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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 [来自:东莞市]:我是深圳医保一档,退休后住塘厦,春节期间因病住塘厦东南部医院,出院结算后发现,住院费除去起步价1000元,剩余只有85%由统筹基金支付,为什么不能按深圳的95%标准结算呢,另外起步价为何如此高?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规定,异地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或门特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特待遇等有关政策。
因此,您的相关待遇应该按深圳相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按东莞规定执行。如对待遇有疑惑的,建议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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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来自:东莞市]:到退休年龄医保没有买够的25年,公司还有义务买医保到25年吗?谢谢!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缴费年限有关规定,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30年、女25年)次月起,由个人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相应规定年限。个人未及时选择缴费方式的视为自愿由原单位继续参保缴费,若原单位不愿意继续缴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参保: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通过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继续参加职工医保;
2.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不累积缴费年限)。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就可以在东莞以个人身份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职工医保)
1.在东莞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2.对比其他地市在东莞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长;
3.医疗保险的最后参保地是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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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就业东莞企业的员工,第三胎有哪些方面的报销?报销比例是怎样?另外产后出院时在医院办理报销还是后补到社保局办理报销?请指导一下报销的流程!感谢!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发生费用只要符合以上规定,第三胎也可以报销。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可现场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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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社保的使用及合理性 [来自:东莞市]:关于社保几个缴费及使用问题:
1、企业欠费时,员工社保全部停止使用,在这期间生病不能使用社保,为什么还要企业补交呢!补交后,员工的社保是不是可以重新报销呢!因为社保最终是收了企业的缴费及滞纳金的(社保关系是没有终止、合同还是存续的只是欠费,加上你们还计算了滞纳金),这个如果还是只收款不能使用否有失公平,这个制度是否有问题,政府的法制部门是否要介入重新调整这一条呢!(如果欠费可以不用交,视合终止,员工不能使用这个可以理解)
2、员工离职:例如员工5日离职,企业当月社保是一定包括这离职员工都缴交社保,为什么社保系统一做员工离职,这员工社保立即失效呢!当月企业都为员工缴交了社保,为什么就不能用的,社保的这样做合理吗?
关于这二个问题,有没有一个祥细的说明,上面可以有我理解不够,但我们作业企业或者员工就想清楚我们社保的使用细则及社保的合理公平性。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视同连续参保,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恢复正常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待遇按
新参保人员有关规定计算,从缴费次月起享受报销待遇。
员工医疗待遇是否生效要看实际缴费,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5日离职,当月有缴费的话当月是能享受医疗待遇的。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视同连续参保,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恢复正常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待遇按
新参保人员有关规定计算,从缴费次月起享受报销待遇。
员工医疗待遇是否生效要看实际缴费,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5日离职,当月有缴费的话当月是能享受医疗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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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侠 [来自:东莞市]:东莞医保门诊新政策年限额800--1600元,跟深圳(目前一档标准约为6972元)、广州(约为7200元)的年限额差距甚大,让老百姓更看不起病。小病社区看不限额那没问题,那如果社区解决不了的病要去二甲三甲医院看门诊,做一两次检查就把额度用光了。这个新医保政策似乎只管小病进社区,那社保的意义何在?我有几个疑问:第一,有不少药和检查社区没有的,而且社区医生招聘部分镇区只要求大专学历,新医保政策倒逼群众直面这种缺医少药的社区门诊,医保局怎么看待?第二,新医保政策出台前,是否有在阳光网、东莞发布等主流媒体“广泛”征求意见?这个新政策的门诊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哪些流程、研讨?第三,对于门诊限额过低的问题,相信不少群众都有意见,请问医保局接下来是否有改进的方案措施?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1月8日乙类乙管之前,按照发热门诊特殊保障政策,十大症状患者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均享受转诊待遇,费用并未纳入限额;1月8日之后,对在任何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患者,只要使用新冠救治目录内药品,无论有否转诊,均享受80%的报销待遇,不纳入限额。因此,可以说,新冠疫情或其疑似症状对限额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小的。
四是门诊共济文件出台流程,《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文件制定前期多次通过书面或座谈研讨会的形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相关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等意见。分别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6日两次在我局官网及公众号挂网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本市医疗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研讨座谈会,并邀请医保领域专家对文件进行论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合理意见,经过政策风险评估后,形成终稿通过市司法局及市政府同意出台。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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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n12 [来自:东莞市]:根据最新要求:针对经社卫转到医院、以及直接到辅点医院就医情形的,设置年度支付限额,标准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2022年约796元人年)。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四是门诊共济文件出台流程,《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文件制定前期多次通过书面或座谈研讨会的形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相关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等意见。分别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6日两次在我局官网及公众号挂网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本市医疗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研讨座谈会,并邀请医保领域专家对文件进行论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合理意见,经过政策风险评估后,形成终稿通过市司法局及市政府同意出台。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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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来自:东莞市]:离职多年,原本2019年已经停了的社保(且被欠缴了近一年的社保),却突然发现正常参保状态,导致无法购买2023年的农村合作医疗,请协助解决。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具体问题需在医保系统查询才能回复,留言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具体原因,或者将您的联系电话留给我们,后续我们联系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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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前 [来自:东莞市]:新的门诊转诊限额796元额度,确实离广大长期慢性病人实际需求差距太大了。将较大幅度地增加不少病者的经济负担,成为很多参保人对这次调整的意见和争论的最大热点。请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测算。尽可能给予解决!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参保人提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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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蛋tfuZG [来自:东莞市]:医保从去年12月开始竟然有规定报销额度,本来小孩缴纳的医保费用就500+报销额度竟然只有800,真是又可气又可笑,社保局吃相也太难看了吧。本来医保缴纳了都是老人和小孩在用,老人家基础病多,小孩平常生病调理什么的去社区看中医调理,社区的费用本来就是比平常的医院费用就高,然后再用社保去抵消。额度只有800等于看两三次病额度就满了,辛辛苦苦缴纳社保,社保局除了要你转诊,要规定你额度。就是让你爽快付钱,但是后续让你通通用起来不便利。今年开始医保独立出来之后,已经多次扣款出现了异常,现在还说规定了额度。望上级领导注重一下民生问题,不要一直打着发展经济的名号,不管底层人民生活的艰苦,多向人家一线城市看齐,把城市发展着重在教育医疗发面。
[2023/2/16 16:03:05] >> 详细
回复:1、待遇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解答:
一是我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是在原有社卫门诊就医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辅点直接就医报销待遇。在原有门诊政策下,参保病人直接去医院就医是不能报销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群众对于便捷就医报销的诉求,在选定的辅点医院直接就医和享受报销待遇。同时,在社卫门诊就医,仍然延续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二是按省规定,门诊限额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过往本市数据情况预测,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涨幅约10%左右。也就是说,限额不等于定额,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比如2023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涨幅11.7%。
三是门诊限额的设定,也与我市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缴费,不仅要保门诊就医,更要保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及特殊情况保障,如新冠治疗、新冠疫苗等。
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密切关注限额使用情况和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未来也可能通过进一步提高比例,来直接提高门诊限额。总之,我们希望利用有限的基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从整体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达到平衡保障的效果,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合理用到每个参保人身上,也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 、支持我市医保工作。
2、参保扣费问题
居民医保目前是由就读学校或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有关事务,包括收取医保费,再由税务部门向学校或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征收,从征收数据来看每月居民医保的扣费基本都是正常状态,留言人可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具体原因,或者将您的联系电话留给我们,后续我们联系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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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来自: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建晖纸业有限公司拖欠我2003年9月到2008年7月份的医疗保险没有给我缴纳,投诉到东莞市医保局到现在都没有给我解决问题,通过这次沟通提问能解决问题吧。 [2023/2/16 16:03:04] >> 详细
回复: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中堂分局于2021年7月9日对以上内容进行了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如下:经核实,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07月开始为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于2013年01月停保。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120181120号)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应按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你要求补缴2003年12月至2008年07月的医疗保险年限的问题无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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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生 [来自:东莞市]:本人有青光睫状综合征,经常要看眼科门诊,但是社区卫生中心没有眼科,所以要开转诊到医院眼科。?去医院看眼科只能报销30%左右,所以给像我这样长期眼科患者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2023/2/16 16:03:04] >> 详细
回复:关于第1个问题,根据《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61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12月1日起,东莞市实行“一人一主点一辅点”的选点规定,我市参保人均可选择1个主就医点(简称“主点”),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还可增加申请1个辅助就医点(简称“辅点”)。向您这种情况,除了选择转诊之外,也可以申请将一家具有眼科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点就医点,在辅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的,可以按规定直接使用医保报销,无须转诊。报销比例不同参保人、不同的医疗机构有所区别,具体可直接查阅《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
关于第2个问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提供基本公卫服务,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和保障群众健康水平。故而与专科医院和大医院提供的诊疗科目、诊治能力和相关医疗设备有所差异。感谢您反馈的宝贵建议,近年我市卫健医疗系统也不断加强社卫专科诊治能力提升、定期加强医务人员招聘,接下来还将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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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 [来自:东莞市]:作为东莞最普通的企业员工缴费代表,记得没改革之前每月只缴费20余元,当时好像全市统一标准的,改革后缴费基数提高数倍,一月个人扣款进100元,公司扣款500余员,就是说个人+公司一年缴费近7000余元(辅点治疗一年报销金额700多元),这改革是妥妥的加重企业和员工负担啊,请问这改革有征求广大企业员工和企业意见吗? [2023/2/16 16:03:04] >> 详细
回复: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全省需在国家统一框架下推动全省范围内医保制度框架、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等统一。2022年7月,我市按照国家及省规定,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其中,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基数上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基数有所变化。
对于医保待遇,是根据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整体征收情况、基金整体收入规模确定,目前设置限额符合本市整体筹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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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天 [来自:东莞市]:你好,本人是低保户,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东莞市石龙镇社保,但由于家里经济负担正在考虑转为农保,我是慢性肾衰竭终末期患者,需要长期透析治疗。医疗开支比较大,想请问下如果我把城镇社保停掉换成农保,对于我们住院和平时特病门诊的医疗报销比例会有变化吗?希望给予回复,谢谢。
[2023/2/16 16:03:04] >> 详细
回复:1.筹资方面:目前您参加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费率为2.8%,其中2.3%为单位缴费,0.5%为个人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单位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到女25年、男30年后,无需再缴费可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但是转为居民医保,也就是您提到的农保后,缴费可能会降低,目前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费率为1.8%,其中财政负担1%,个人负担0.8%;对于低保人员,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
2.待遇方面:目前,您提到的住院和门特待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无明显区别,但随着国家及省政策调整,因为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缴费筹资不同,待遇可能会进行调整。
您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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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东莞市]:请问人社局:为什么退休人员的医保要比在职人员多交费用? [2023/2/16 16:03:04]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 东府函〔2021〕237号)规定,本市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费率为2.8%;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医保函〔2022〕44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达到缴费年限的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退休后东莞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因此,在职与退休的缴费基数及费率有所差别,因此具体缴费金额可能有差异。